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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ST天龙:2023年年度报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4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泰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湃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82,265.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014,015.3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仍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对于未来发展的计划仅为公司基于当前人才储备、市场资源及技术实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下所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对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4 第六节重要事项3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1 第十节财务报告5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告。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天龙光电 指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盛有 指 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系天龙光电控股子公司 北京天龙 指 北京天龙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天龙光电控股子公司 郑州华盛 指 郑州华盛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天龙光电控股子公司 四川中蜀 指 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天龙光电控股子公司 大有控股 指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系天龙光电第一大股东 常州诺亚 指 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系天龙光电第二大股东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章程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专门委员会 指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PC 指 工程总承包,指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天龙 股票代码 30002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天龙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suHuashengTianlongPhotoelectric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泰然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2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3200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info@hstl.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项新周 卢胜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 电话 0519-82686000 0519-82686000 传真 0519-82330395 0519-82330395 电子信箱 wenxinyulyw@163.com lusheng@hstl.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8号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蒲登溱、栗海洲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68,402,027.39 249,638,596.82 249,638,596.82 47.57% 317,170,709.83 317,170,70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82,265.60 12,017,054.33 12,612,855.14 -168.04% -4,590,481.97 -4,590,48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014,015.32 -15,998,642.96 -15,402,842.15 2.52% -10,443,104.77 -10,443,104.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848,416.44 -76,567,009.67 -76,567,009.67 123.31% -15,207,219.23 -15,207,219.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8 0.0600 0.0630 -167.94% -0.0230 -0.02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8 0.0600 0.0630 -167.94% -0.0229 -0.02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42% 54.33% 59.07% -92.49% -28.98% -28.9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382,747,805.48 240,729,729.27 240,729,729.27 58.99% 319,298,837.95 319,298,83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432,290.25 29,945,246.01 29,921,348.85 -28.37% 14,295,316.08 14,295,316.0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 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 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368,402,027.39 249,638,596.82 主要为新能源EPC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873,697.17 24,405,079.64 扣除运维徐州项目23年发电奖励266.62万、运维府谷项目发电奖励20.75万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365,528,330.22 225,233,517.18 扣除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后收入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3,310,054.51 148,571,478.22 44,813,268.92 151,707,22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02,607.44 -2,620,800.96 3,866,049.44 -824,90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597,518.85 -6,226,994.98 -628,513.44 439,01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5,677.65 -657,780.35 28,290,975.53 -4,859,101.0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4,884.00 38,936,674.79 398.8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85,268.41 24,533.54 5,905.96 工会经费返还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76,744.20 收逾期利息等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815,688.02 867,077.78 150,000.00 单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转回 债务重组损益 6,624,227.84 10,078,260.00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341,799.00 -1,611,019.08 -573,131.90 冲回计提离职补偿金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7,274.24 -16,852,574.52 -3,804,459.37 诉讼费、违约金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45,187.09 -27,305.09 4,350.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4.58 528.15 合计 6,431,749.72 28,015,697.29 5,852,622.8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