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泽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业绩亏损,主要原因系:光伏行业产业链各环节在2023 年加速产能投放,终端产品价格呈总体下降趋势,行业周期波动下竞争激烈。同时公司酒泉基地生产线处于调试、产能爬坡阶段,相关营业成本较高。公 司的主营业务、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有关公司本年度业绩情况及相关改善盈利能力的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四、主营业务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 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和阅读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7 第六节重要事项4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5 第十节财务报告7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金刚光伏 指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苏州金刚 指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型材 指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金刚羿德 指 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欧昊电力 指 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 欧昊集团 指 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 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片 指 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在硅片上生长各种薄膜,形成半导体P-N结,把太阳光能转换为电能,是光电转换的最小单元 光伏组件 指 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割的光伏电池组合装置 1.2GW光伏项目 指 吴江1.2GW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 4.8GW光伏项目 指 酒泉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片及组件项目 HJT/异质结 指 HeterojunctionwithIntrinsicThinlayer,在硅衬底表面依次插入本征非晶硅层和掺杂非晶硅层构成PN异质结,且通过插入的本征非晶硅层进行表面钝化来提高转化效率的技术 PERC 指 PassivatedEmitterandRearCell,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太阳能电池的一种技术 转换效率 指 电池的输出功率占入射光功率百分比,采用一定功率密度的太阳光照射电池,电池吸收光子以后会激发材料产生载流子,对电池性能有贡献的载流子最终要被电极收集,在收集的同时会伴有电流、电压特性,即对应一个输出功率,以该产生的功率除以入射光的功率即为转换效率 N型单晶电池、N型电池 指 以N型单晶硅片为原料的太阳能电池。在单晶硅生产过程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硅原子,形成N型单晶硅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金刚光伏 股票代码 300093 公司的中文名称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金刚光伏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ansuGoldenSolar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oldenSola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泽春 注册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经5路1号创业大厦2楼2-12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735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叠金工业区”变更为“甘肃省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经5路1号创业大厦2楼2-12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采字路16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200 公司网址 http://www.golden-glass.com 电子信箱 Dmb@golden-glass.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娟 康青松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采字路168号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采字路168号 电话 0512-63108878 0512-63108878 传真 0754-82535211 0754-82535211 电子信箱 Dmb@golden-glass.cn Dmb@golden-glass.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庆华、李晓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80,447,459.69 522,007,114.30 522,007,114.30 11.20% 320,734,662.20 320,734,66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1,764,153. 98 -269,452,835. 33 -269,361,780. 03 -34.30% -202,143,040. 25 -202,143,040. 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7,449,273. 10 -267,975,679. 83 -267,884,624. 53 -37.17% -153,483,708. 33 -153,483,708. 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6,532,709. 18 -311,216,407. 80 -311,216,407. 80 59.34% -40,774,558.0 9 -40,774,558.0 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748 -1.2475 -1.2470 -34.31% -0.9358 -0.93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748 -1.2475 -1.2470 -34.31% -0.9358 -0.93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346.35% -158.65% -158.56% -25,187.79% -49.35% -49.35%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2,910,689,020.50 2,440,905,922.38 2,476,015,098.74 17.56% 1,879,741,343.72 1,879,741,34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468,016.71 24,742,325.86 24,833,381.16 6.58% 310,264,596.43 310,264,596.4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580,447,459.69 522,007,114.30 2023年度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8,724,000.78 21,771,355.13 原材料销售、废品销售额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571,723,458.91 500,235,759.17 主营业务收入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1,898,797.62 134,498,827.22 84,282,316.49 179,767,51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183,211.22 -62,840,169.39 -67,024,280.09 -188,716,49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3,152,405.12 -63,329,563.19 -70,024,748.45 -190,942,55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84,132.06 -13,927,804.75 21,166,371.18 -102,287,143.5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