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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科恒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万国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斌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关于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5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5 第六节重要事项7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1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14 第十节财务报告11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5、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科恒股份/江门科恒 指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格力集团 指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格力金投 指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浩能科技/深圳浩能 指 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英德能源/英德科恒 指 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瑞孚信药业 指 瑞孚信江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粤科泓润 指 广东粤科泓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证科恒一号 指 广州广证科恒一号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明睿 指 广东科明睿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荆门浩德 指 荆门市浩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浩能科技全资子公司 城市绿苑 指 江门市城市绿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CIS 指 Creative&InnovativeSystemCo.,Ltd 科明诺 指 广东科明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萤科 指 杭州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浩能时代 指 深圳市浩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浩能科技之全资子公司 惠州德隆 指 惠州市德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浩能科技之全资子公司 珠海浩能 指 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浩能科技之全资子公司 珠海科恒 指 珠海市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浩能科技之全资子公司 株洲高科 指 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锂电/锂电池 指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锂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如无特殊说明文中"锂电池"均指"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 指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Li+从 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相反 正极材料 指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锂电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材料 指 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中,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正极材料 锂电正极材料 指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锂电设备 指 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科恒股份 股票代码 300340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科恒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menKanhooIndustr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万国江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2904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29040 公司网址 http://www.keheng.com.cn 电子信箱 zqb@keheng.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毓湘 杨赤冰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 电话 0750-3863815 0750-3863815 传真 0750-3863818 0750-3863818 电子信箱 xuyuxiang@keheng.com.cn yangchibing@keheng.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敏、吴健东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庄国春、徐英杰 2023年12月8日-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028,811,074.37 3,962,149,977.01 3,962,149,977.01 -23.56% 3,330,642,471.02 3,330,642,47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9,081,912. 84 -460,384,815. 29 -460,384,815. 29 -12.75% 13,984,267.23 13,984,26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52,731,382. 21 -504,922,878. 45 -504,922,878. 45 -9.47% -2,276,482.40 -2,276,48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7,366,596.9 9 10,693,652.57 10,693,652.57 -1,010.51% 171,960,942.25 171,960,942.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39 -2.17 -2.17 -10.14% 0.07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9 -2.17 -2.17 -10.14% 0.07 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36% -98.34% -98.34% -95.02% 1.99% 1.99%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3,905,005,898.56 4,230,516,400.79 4,241,347,502.33 -7.93% 4,425,848,167.41 4,425,848,16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2,833,269.05 232,152,598.06 232,152,598.06 13.22% 705,033,317.98 705,033,317.9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3,028,811,074.37 3,962,149,977.01 公司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稀土发光材料等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3,801,268.82 8,004,375.93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3,025,009,805.55 3,954,145,601.08 公司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稀土发光材料等主营业务收入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98,885,507.74 838,702,126.33 779,130,688.00 612,092,75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98,507.33 -10,142,955.44 -63,840,765.56 -422,999,68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2,286,281.68 -14,537,400.59 -66,103,788.08 -429,803,911.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39,215.28 38,416,265.14 26,314,534.11 -205,936,611.5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