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鑫汇科831167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CHK CO., LTD. 年度报告 2023 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司持续研发创新,2023年获得专利授权42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34件。 2023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竞得佛山顺德高新区TD2023(SD)WG001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利用该地块开展鑫汇科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023年8月,公司基本完成搬迁,总部办公、研发和芯片业务的经营地址搬迁至深圳光明区尚智科技园,智能控制器和整机业务转入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 2023年12月,公司投资控股米技炫尚智能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实现C端品牌布局,扩大公司智能控制技术的增值应用。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五节重大事件..........................................................3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6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9第九节行业信息..........................................................54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1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2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87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丘守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桃香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未按要求披露事项:在2023年年度报告及附注中对部分客户和供应商使用代称或对有关事项进行合并方式予以披露。 未按要求披露原因:考虑行业竞争性,以及公司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商业保密性要求,故申请豁免披露部分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表】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上。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家用电器智能控制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技术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家用电器领域的半导体元件分销。公司探索并践行了“以搭载公司智能控制方案的芯片产品为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的发展路径,满足客户从方案到智能控制器、小家电整机的一站式采购需求。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苏泊尔、美的集团、飞利浦、老板电器、松下等国际知名家电品牌商。公司一贯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围绕智能控制技术及其在家用电器领域的应用,在智能控制芯片方案、小家电智能控制器、小家电及模组、小家电配套的电磁线圈及精密注塑模具等方面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具备核心元件的独立研发和综合应用能力,较全面地掌握了产业链相关技术及解决方案。 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始终围绕并深耕品牌大客户,聚焦智能家电智能控制技术及其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智能控制芯片、智能控制器、小家电及模组、电磁线圈和小家电精密注塑模具等相关产品。凭借公司稳定的产品质量及快速响应的供货能力,公司长期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及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主要家电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参与客户产品的同步设计,提升智能控制产品解决方案的能力,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以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 销售方面,目前公司有境内销售、境外销售和VMI销售模式,境内销售以直接销售方式为主,主要通过商业谈判、招投标以及竞争性谈判方式获得直接客户。公司少量产品通过经销模式销售,该等经销商主要服务中小客户。境外销售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国外客户,通过参与行业展销会、客户推介、网站宣传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发。境外销售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与境外客户确定合作条款及销售协议,完成产品生产后,公司办理货物出口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完成结算。VMI销售模式即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采购或生产,然后按送货计划先将产品运送至客户的指定仓库,指定仓库通常位于客户工厂或者客户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在客户领用之前,位于指定仓库的产品所有权归公司,但是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对产品负有保管责任,并且对产品丢失或损失负责。客户领用产品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客户。公司定期根据客户系统的领用情况进行对账开票,目前公司与涉及VMI模式的客户的对账周期为每月对账。 采购方面,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IC、PCB、线材、塑胶件、阻容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等。公司采购分为“自主采购”和“指定采购”;自主采购时,公司在确保原材料采购数量和质量符合客户订 单需求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供应商;指定采购时,公司向客户指定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自主采购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即以客户的订单需求为基础,计划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制订物料需求计划,并负责采购市场分析、供应商开发与遴选、采购计划制定、价格谈判、采购流程管理、供应商评估管理等。 生产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领域,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工艺、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外观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产品生产种类、型号较多,大部分属于定制化产品,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定制化生产模式,满足客户对生产周期和快速反应的要求。 研发方面,公司研发立足于家用电器智能控制领域,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为基础,不断丰富相关产品线和产品种类,满足客户持续变化的需求;公司依靠自身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能够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研发主要包括新产品研发、前瞻性的技术探研。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6月,母公司被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9月,母公司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2年7月,子公司心静电磁被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 2021年12月23日,母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3156),有效期三年。 2022年12月22日,子公司心静电磁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07473),有效期三年。 2021年12月20日,子公司科尔技术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007934),有效期三年。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战略布局,以智能控制芯片技术优势向智能控制器业务、创新电器及其核 心模组业务纵向延伸发展,积极尝试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强C端产品开发,拓宽业务渠道,同时通过对外投资整合产业链资源,创造业务协同效应,做优做强。 经营业绩: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亿元,同比下降3.39%;实现归母净利润2,278.35万元,同比增长3.54%;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9,745.31万元。报告期营收有所下滑,主要原因是受国外经济环境以及公司搬迁因素影响,出口订单下滑。 技术研发: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强研发与技术工艺投入,为客户开发生产性能更优、更具性价比的产品。报告期公司新获得专利授权42件,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34件。 对外投资:报告期公司投资新设、投资控股或参股多家子公司/孙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和业务协同发展;通过投资控股米技炫尚智能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实现了C端品牌布局,扩大公司智能控制技术的增值应用。 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竞得TD2023(SD)WG001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利用该地块开展鑫汇科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搬迁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的通知》,公司租赁的总部办公研发及生产场所地址以及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均位于上述白花项目规划区域之中,公司需要配合政府进行搬迁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用于鑫汇科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搬迁工作已于2023年8月基本完成。 (二)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