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4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易晓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晓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天相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关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分析说明,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公司可能面对的有关风险”部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6 第六节重要事项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7 第十节财务报告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山鼎设计、华图山鼎 指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华图教育科技 指 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山鼎 指 成都山鼎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山鼎 指 北京山鼎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前海山鼎 指 深圳前海山鼎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华图投资 指 华图宏阳投资有限公司 华图宏阳 指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嘉兴理峰 指 嘉兴理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BIM 指 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 BP 指 BusinessPartner,项目管理业务伙伴 AT 指 AdministrativeTeam,行政管理团队 公共建筑 指 指除城市综合体外各类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主要包括商业中心、独立商业街区、写字楼、酒店和非商业公共建筑等类别 城市综合体 指 商业、办公、居住、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华图山鼎 股票代码 300492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华图山鼎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uatuCende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UATUCENDE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易晓英 注册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1单元37层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06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地址由“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3号附1号”变更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1单元37层8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1单元37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065 公司网址 http://www.cendes-arch.com 电子信箱 cendes.bso@cendes-arch.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章丹 邵刚强 联系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1号37层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时代1号37层 电话 028-86713701 028-86713701 传真 028-86672200 028-86672200 电子信箱 cendes.bso@cendes-arch.com cendes.bso@cendes-arch.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彭卓、文菲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47,117,419.34 106,853,886.66 106,853,886.66 131.27% 110,006,824.99 110,006,82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968,662.29 10,929,523.81 10,961,599.60 -939.01% 12,777,843.31 12,777,84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5,895,804.41 7,997,902.73 8,241,074.33 -1,384.98% 6,179,147.73 6,179,14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410,743.89 -4,292,662.09 -4,292,662.09 4,628.91% 2,825,688.20 2,825,688.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08 0.08 -912.50% 0.09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08 0.08 -912.50% 0.09 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3% 3.64% 3.65% -39.48% 4.38% 4.3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1,020,926,050.17 346,550,799.38 346,582,875.17 194.57% 322,952,284.19 322,952,28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9,614,521.24 304,611,738.17 304,643,813.96 -31.19% 296,365,299.46 296,365,299.4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事项影响2022年净利润32,075.79元。 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的影响:个税手续费返还和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不计入非经营项目,此事项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额为211,095.81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247,117,419.34 106,853,886.66 主要扣除关联方华图宏阳存量订单委托交付形成的收入107,789,554.16元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108,443,204.87 3,682,635.16 主要系扣除关联方华图宏阳存量订单委托交付形成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138,674,214.47 103,171,251.5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137,778.71 16,896,800.09 12,338,206.48 202,744,63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75,953.40 -1,315,741.49 188,060.87 -88,265,02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29,931.60 -1,947,827.91 -1,449,494.46 -99,268,550.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8,418.53 -6,601,183.70 1,404,834.41 203,855,511.7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146.82 658,437.66 3,313,223.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1,513.43 55,251.67 359,231.5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485,680.56 2,920,286.37 2,585,888.37 系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5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5,229.43 -13,798.23 -95,651.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6,394.81 96,351.31 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3,362,341.42 系关联方华图宏阳存量订单委托交付形成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57,769.54 473,257.39 1,160,348.27 合计 13,92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