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3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覃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理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孙忠春 董事 公务原因 覃铭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未来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重要事项4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况…5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57 第十节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海马汽车/公司/本公司 指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马投资 指 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系海马汽车控股股东 海马投资 指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海马 指 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原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海南新能源销售 指 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海马新能源 指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新能源销售 指 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海马销售 指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海马财务 指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南自贸港 指 海南自由贸易港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海马汽车 股票代码 00057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海马汽车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aimaAutomobil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AIMAAUT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覃铭 注册地址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216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216 公司网址 www.haima.com 电子信箱 000572@haim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锐 谢瑞 联系地址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电话 0898-66822672 0898-66822672 传真 0898-66822672 0898-66822672 电子信箱 000572@haima.com 000572@haim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泽波、钟慧珍、麻磊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546,300,554.39 2,377,126,849.35 2,377,126,849.35 7.12% 1,762,567,426.41 1,762,567,42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2,044,7 78.45 -1,574,404,90 8.51 -1,574,013,90 2.77 87.16% 111,678,196.66 111,678,19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22,896,9 26.06 -1,613,073,31 0.11 -1,600,347,32 2.57 79.82% -432,944,367.0 2 -418,988,182.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0,298,326.38 253,130,775.66 253,130,775.66 204.31% 163,003,997.64 163,003,997.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29 -0.9573 -0.9571 87.16% 0.0679 0.06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29 -0.9573 -0.9571 87.16% 0.0679 0.06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1% -54.50% -54.49% 44.38% 3.07% 3.07%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359,688,080.47 6,298,755,653.41 6,300,972,986.66 16.80% 8,207,271,452.55 8,207,271,45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97,274,441.93 2,100,766,767.49 2,100,768,174.75 -9.69% 3,676,661,004.03 3,676,661,004.0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 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本规则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和202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2,546,300,554.39 2,377,126,849.35 未包含金融服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106,077,708.07 101,427,540.23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2,440,222,846.32 2,275,699,309.12 未包含金融服务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027,835,354.57 654,188,544.68 231,658,471.27 632,618,18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01,004.43 -11,543,817.06 -85,854,594.46 -52,545,36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9,264,446.66 -23,740,582.44 -110,437,133.47 -99,454,76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798,232.76 216,145,101.44 86,564,952.73 567,386,504.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309,280.19 13,476,106.27 434,962,820.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4,341,085.84 64,000,315.23 18,186,890.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6,986,114.01 -20,251,363.86 2,894,1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0,688.68 22,800.91 294,339.6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9,022,050.77 18,218,900.6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