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20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20公司简称:爱普股份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第1页共239页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魏中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 林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9,832,011.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00,0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7,563,777.40元 (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3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有关章节。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40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61 第六节重要事项7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2 第十节财务报告103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报告、年度报告 指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爱普香料、爱普股份、发行人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期、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期、本期内、年内、年度内、本年 指 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年初、期初、本年期初 指 2023年1月1日 年末、期末、本期末、本期期末、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上期、上年、上年同期 指 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上期期末、上年期末 指 2022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食用香精 指 为公司的产品分类,包括食品用香精和烟草用香精。 日用香精 指 由日用香料和辅料组成的混合物,代表了一定的香精配方。 食品用香精 指 为食用香精的一种,应用于食品领域的香精,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与食品用香精辅料组成的用来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混合物(只产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置品除外),它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辅料。通常它们不直接用于消费,而是用于食品加工。 烟草用香精 指 为食用香精的一种,应用于烟草领域的食用香精,属于工业制品。可分为表香香精及加料香精。前者是以挥发性香料混合物对各种原料烟叶经加湿、混合、切细、干燥后加香,目的是使制品的烟味或香气多样化,显出制品的特色,修正原料的不良性质,加强其良好性质;后者是调和烟味或发挥某种香味特殊性的水溶性混合物,可含多种不挥发成分(如糖、甘草、可可、巧克力、天然提取物等),大多在切细原料烟叶前使用。 食品添加剂 指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配料 指 公认安全的可食用物质,用于生产制备某种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现。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爱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AppleFlavor&Fragrance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Apple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魏中浩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玮华 叶兵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电话 86-21-66523100 86-21-66523100 传真 86-21-66523212 86-21-66523212 电子信箱 weihua.wang@cnaff.com jye@cnaff.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曹新公路3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436 公司网址 http://www.cnaff.com 电子信箱 weihua.wang@cnaff.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爱普股份 603020 无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晓荣、傅韵时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1号楼52楼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胡宇翔、贺凯谋 持续督导的期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结,继续进行持续督导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1号楼52楼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胡宇翔、贺凯谋 持续督导的期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结,继续进行持续督导。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 2,783,170,095.26 3,202,241,477.58 -13.09 3,344,556,76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769,294.27 110,023,003.81 -17.50 202,604,79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7,639,680.65 87,228,939.58 -33.92 129,347,728.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430,797.95 82,416,476.23 173.53 136,869,229.20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39,761,885.51 3,069,048,595.03 2.30 3,068,284,164.27 总资产 3,820,461,507.90 3,870,460,661.92 -1.29 3,846,474,199.48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16 0.2893 -16.49 0.61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16 0.2893 -16.49 0.6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34 0.2294 -33.13 0.39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2 3.59 减少0.67个百分点 8.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 2.84 减少0.98个百分点 5.43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726,070,912.80 739,269,502.76 632,941,692.40 684,887,98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478,087.99 30,934,080.59 19,832,388.92 524,73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7,984,382.24 24,171,380.49 14,485,419.43 -9,001,50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4,551.20 115,264,412.80 28,250,811.40 86,440,124.9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3年金额 附注(如适 用)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96,843.68 -534,310.91 -785,426.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2,498,503.58 13,352,014.35 12,955,999.6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