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7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柴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翔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主要存在市场波动风险、成本波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季度间业绩波动风险、关联交易占比增加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9,32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公司治理4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3 第六节重要事项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1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18 第十节财务报告12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瑞鹄模具、公司、本公司 指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瑞鹄有限 指 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实际控制人 指 柴震先生 报告期 指 2023年度 期初、期末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瑞鹄浩博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 瑞祥工业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 瑞鹄检具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瑞鹄检具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瑞津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瑞津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瑞鲸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瑞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飞瑞鹄 指 公司联营企业,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瑞鹄轻量化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瑞鹄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达奥汽车 指 公司联营企业,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 大连嘉翔 指 公司参股企业,大连嘉翔科技有限公司 瑞鹄科技、富士瑞鹄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3月更名为芜湖瑞鹄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富士瑞鹄技研(芜湖)有限公司,2022年6月注销 宏博科技 指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奇瑞科技 指 公司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金通 指 公司股东,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风集团 指 公司客户,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 广汽集团 指 公司客户,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股票代码601238 江铃集团 指 公司客户,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 指 公司客户,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 长城汽车 指 公司客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股票代码601633 吉利汽车 指 公司客户,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 捷豹路虎 指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英国捷豹路虎 一汽大众 指 公司客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大众 指 公司客户,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 指 公司客户,德国大众公司 福特汽车 指 公司客户,系美国福特汽车公司(FordMotorCompany)及旗下公司 菲亚特克莱斯勒 指 公司客户,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 奥迪 指 公司客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蔚来 指 公司客户,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理想 指 公司客户,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鹏 指 公司客户,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宝马 指 公司客户,BMWAG(宝马) 沃尔沃 指 公司客户,中嘉汽车制造(成都)有限公司(沃尔沃) 比亚迪 指 公司客户,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雷诺 指 公司客户,RENAULTS.A.S(雷诺) 《公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大会 指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冲压模具 指 在冲压加工中,将材料加工成零件的一种专用工艺装备 检具 指 为方便检查批量生产的冲压件或其总成尺寸和型面精度而设计制作的专用检查工具 CAD/CAE/CAM 指 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分析、计算机辅助制造的英文缩写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瑞鹄模具 股票代码 00299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瑞鹄模具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RAYHOOMOTORDIE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RayhooMotorDie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柴震 注册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41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41000 公司网址 http://www.rayhoo.net/ 电子信箱 bodo@rayhoo.net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章勇 李江 联系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 电话 0553-5623207 0553-5623207 传真 0553-5623209 0553-5623209 电子信箱 bodo@rayhoo.net bodo@rayhoo.net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陈莲、崔芳林、蒋玲玲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李栋一、吴冰 2022.7.27-2023.12.31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877,029,776.45 1,167,791,672.82 1,167,791,672.82 60.73% 1,044,710,895.07 1,044,710,89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2,260,837.16 140,053,873.94 140,028,025.80 44.44% 115,228,905.73 115,289,83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4,477,951.00 101,943,778.14 101,917,930.00 81.01% 88,053,497.72 88,114,428.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0,439,309.84 95,170,929.15 95,170,929.15 110.61% 109,750,076.53 109,750,076.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0.76 0.76 42.11% 0.63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4 0.75 0.75 38.67% 0.63 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5% 11.30% 11.29% 2.56% 10.14% 10.14%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5,243,833,307.83 4,024,739,774.45 4,024,784,378.54 30.29% 2,895,487,183.18 2,895,561,79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02,412,365.47 1,328,078,060.56 1,328,113,143.09 28.18% 1,157,323,676.14 1,157,384,606.8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444,603.94元、递 延所得税负债1,369,995.6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0,930.67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879.82元、未分配利润为59,050.85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677.64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764,209.76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745,411.55元,相关调整对本 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8,798.21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879.82元、未分配利润为16,918.39元。 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