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653,394,800.10 -4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95,519.92 -8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874,132.65 -9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37,236.40 -91.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2 -91.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2 -91.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6 下降3.9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986,282,715.72 18,263,056,220.07 -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2,196,926,936.22 12,113,892,552.13 0.6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301.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7,082,333.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1,612.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1,996,456.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27,800.73 合计 33,421,387.27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年初至报告期 -36.47 本期偿还贷款、购买青海地区蒸氨钙液排放场土地。 应收票据年初至报告期 -54.60 本期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应收账款年初至报告期 176.24 本期释放授信额度。 预付账款年初至报告期 62.91 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项。 其他应收款年初至报告期 162.05 本期代垫运费上升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年初至报告期 68.35 本期待抵进项税款减少。 无形资产年初至报告期 75.91 本期购买青海地区蒸氨钙液排放场土地。 短期借款年初至报告期 -34.48 本期偿还到期贷款。 应付票据年初至报告期 61.84 本期新增签发票据。 合同负债年初至报告期 51.05 本期预收货款上升所致。 应交税费年初至报告期 -50.95 本期缴纳所得税款。 其他应付款年初至报告期 54.41 本期外部往来款项上升所致。 长期应付款年初至报告期 -30.31 本期偿还到期融资租赁款所致。 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 -43.53 本期增值税减少,附加税同比大幅降低。 研发费用本报告期 38.09 本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 -42.89 本期带息负债规模缩减,利息支出下降。 其他收益本报告期 734.08 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 -84.25 本期票据贴现量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末 -40.04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 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末 -103.11 本期处置废旧资产减少。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末 63.60 本期收到诉讼赔款。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末 -93.84 本期碳排放费用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8 本期销售收入减少,销售回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56.39 本期购买青海地区蒸氨钙液排放场土地。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 本期债务规模缩小,偿还贷款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7,14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69,780,187 45.4 9 0 质押 142,000,000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984,249 3.40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820,027 0.80 0 无 0 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01,530 0.58 0 无 0 李国刚 境内自然人 7,000,000 0.48 0 无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17,310 0.26 0 无 0 李勇 境内自然人 3,795,138 0.26 0 无 0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9,310 0.21 0 无 0 刘志雄 境内自然人 2,857,981 0.19 0 无 0 姚勇靖 境内自然人 2,721,300 0.18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 类 数量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669,780,187 人民币普通股 669,780,187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9,984,249 人民币普通股 49,984,24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820,027 人民币普通股 11,820,027 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8,601,530 人民币普通股 8,601,530 李国刚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817,310 人民币普通股 3,817,310 李勇 3,795,138 人民币普通股 3,795,138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兴证全球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029,310 人民币普通股 3,029,310 刘志雄 2,857,981 人民币普通股 2,857,981 姚勇靖 2,721,3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1,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4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118,4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初普通账户、信 用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 份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 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 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 1,084,83 0 0.07 236,000 0.02 3,817, 310 0.26 118,400 0.01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2月1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丨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无序扩张加剧生态环境承载负担》通报,部分内容涉及公司下属的两家子公司--昆仑碱业、发投碱业(以下合称“青海两碱”)。主要问题为青海两碱蒸氨废液排放场(以下简称“排放场”)用地未办理不动产证及排放场发生局部渗漏的问题。该排放场为发投碱业纯碱项目配套工程,投用后一直未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同时,由于使用期较长,出现了坝体局部渗漏。公司对此事项高度重视,2023年12月5日,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生态环境部通报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青海两碱严格按照各级政府相关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排放场问题整改方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强内外统筹协调,按方案快速推进各项工作。在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主导支持下,公司完成了购买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批复用地所有程序,以自有资金44,984万元购买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批复用地使用权,2024年3月13日,取得排放场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青(2024)德令哈市不动产权第0000308号】。排放场土地证照的办理,完善了排 放场用地手续,确保了排放场用地的合法合规【详见公司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完成排放场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后,青海两碱产能恢复至60%以上。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资源公司为投资主体,分期实施排放场东、西两侧坝体及巡检道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41,176.85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 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