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FENGHUAADVANCEDTECHNOLOGY(HOLDING)CO.,LTD.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程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宗衡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 已发行总股本1,157,013,211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9,522,792股后的股本 1,147,490,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0 第六节重要事项5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2 第十节财务报告73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公司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度 公司、本公司、风华高科 指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子公司 广晟控股集团 指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金岭南 指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照明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国星光电 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 指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东江环保 指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MLCC、片容、片式电容器 指 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 片阻 指 片式电阻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风华高科 股票代码 000636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风华高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DONGFENGHUAADVANCEDTECHNOLOGY(HOLDING)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ENGHU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程 注册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2602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26020 公司网址 https://www.fhcomp.com 电子信箱 000636@china-fenghu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殷健 张志辉 联系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电话 0758-2844724 0758-2844724 传真 0758-2865223 0758-2865223 电子信箱 000636@china-fenghua.com 000636@china-fenghu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0190379452L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不适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73号文批准,公司原控股股东广东肇庆风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发展")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39,062,298股国有发起人法人股全部划拨给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集团")。股权划拨后,风华发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风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326,29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30.2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1998年6月9日和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2.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0)270号文批准,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风华集团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122,484,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5%)无偿划转给广晟控股集团(原“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风华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广晟控股集团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10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签字会计师姓名 颜艳飞、阮东明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 范本源、杜榕林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221,429,523.25 3,873,931,995.77 3,873,931,995.77 8.97% 5,055,059,92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478,853.85 327,037,938.38 327,237,346.74 -46.99% 943,116,841.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0,450,796.82 59,992,731.55 60,192,139.91 149.95% 777,531,37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899,239.00 515,211,246.21 515,211,246.21 -31.12% 634,702,037.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1 0.31 -51.61% 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1 0.31 -51.61% 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 3.17% 3.17% 减少1.71个百分点 14.62%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15,573,940,302.35 15,816,793,533.33 15,826,354,069.00 -1.59% 10,827,582,48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934,849,259.03 11,868,382,258.24 11,868,848,957.10 0.56% 6,948,369,420.1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 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负债和对应 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及2022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详见附注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33,960,245.68 1,141,803,139.62 1,164,420,954.40 981,245,18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09,822.09 26,757,868.75 26,405,658.63 62,005,50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973,187.44 42,526,415.28 21,705,601.35 48,245,592.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028,501.26 31,926,573.94 83,401,117.67 120,543,046.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计入经常性损益,故对应调整2023年已披露报告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96,781.32 133,096,023.69 50,676,382.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4,780,863.38 65,851,347.64 68,676,059.5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994,320.89 417,366.7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