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对版权修正案第13D-2017号法案的评论 2023年1月26日 第1条(与第1i节有关) 我们欢迎的定义开放许可证,但担心这对可能采取的行为不够具体。我们建议在此细节中添加, 例如,借鉴《地平线2020计划》中适用的标准,即开放许可证意味着作品可以在线免费获得,并且没有使用限制。 我们建议的定义孤儿作品扩大到包括相关权利也存在的作品,以避免版权可以被清除的情况,但相关权利仍然是一个问题。 第15条(与第12A条有关) 我们非常欢迎这项建议,它将为图书馆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借鉴世界各国的最佳做法 。除了第12B-D节和第19B-D节的具体规定之外,还提供了这一点是有价值的,既提供了宝贵的清晰度,又可以灵活地适应不可预见的用途。 我们建议,在列出所涵盖的潜在目的的要点中,应将以下内容作为a(viii)和a(ix) : 维修和维修信息共享 提供孤儿作品的通道 在包括维修条款时,南非既将消除循环经济的关键障碍,又有可能使国内维修行业受益,否则该行业可能会受到限制访问和复制软件以及共享软件的规则的阻碍。维修信息。或者,第12B节中可能会提到维修权。 与第26条(见下文)中目前提出的冗长且可能不切实际的文本相比,此处提及孤儿作品将是可取的。这也将使一种方法更多地基于有关使用的“公平性”。 关于第12D节,我们强烈欢迎此处提出的案文,该案文承认保护权利和促进学习的重要性 。尽管如此,我们仍建议进行一些更改: 首先,当前的标题具有误导性,因为“复制”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权利-最好谈论“教育和学术活动的例外”。 关于第7分节,我们建议遵守西班牙和美国最近通过的规定以及欧洲联盟自己的研究经费 的规定,不允许禁运期。因此,我们建议删除所有7(b)。 同样关于第7小节,我们建议增加7(f),大意为:“7(f)(a)至(e)段(或(d)如果我们先前的观点考虑在内)中考虑的规定也应适用于此类公共资助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尽管需要采取适当的步骤来保护隐私和其他有效利益,但默认情况下应通过存储库提供。'. 最后,我们将质疑第8(a)小节是否必要,因为前六个小节已经对教育和学习的背 景下可以做的事情提出了一些明确的限制。该小节可能会通过产生疑问和不确定性来减少该节其他部分提供的例外的影响。 第21条(与第19B条有关) 如果不接受第12A节中关于包括维修的建议,则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对第2段进行如下修改 : (2)如果为了获得实现独立创建的计算机程序与其他程序的互操作性所需的信息,代码的复制和形式的翻译是必不可少的,则不需要版权所有者的授权,以及执行和支持软件本身及其所属产品的修复,如果满足以下条件: 第22条(与第19C条有关) 我们欢迎本节的内容,该部分广泛代表了对南非图书馆系统的强烈支持,该系统能够适当地履行其公共利益使命。它准确地列出了图书馆领域的需求,并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 我们唯一要求的更改是第3分段,应将其修改为如下。这对于确保图书馆能够为用户提供服务非常有价值 在紧急情况下,例如在大流行期间,或为无法亲自访问图书馆场所的用户提供支持,例如由于疾病,距离或更远的原因。 (3)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或画廊可以提供临时访问数字或其他无形媒体的版权作品,包括模拟作品的数字化版本,它可以合法访问的用户或其他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或画廊 关于第19D节,我们强烈支持现有的提案。 第26条(与第22A条有关) 尽管政府为解决孤儿作品问题所做的努力受到欢迎,但我们对该条款中规定的流程持严重保留态度。如对欧盟《孤儿作品指令》的评估所示,该指令包括类似的开放式来源清单,需要进行咨询才能将搜索分类为 “勤奋”,这种方法根本不起作用。因此,在第6小节中检查的资源列表是不切实际的,应该至少减少到(a)和(b)点。 此外,这里建议的过程不太可能适用于更大的收藏品。为此,明确由单一或类似来源的材料组成的收藏品可以被视为一个收藏品是有价值的。 另一个弱点是提议有义务支付许可证,但不能保证这笔钱将被支付。正如通过对英国潜在孤儿作品的研究所表明的那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以前被认为是孤儿的作品创作者的直接反应实际上是分享他们的表达而不是渴望索取金钱。一个更可取的方法是避免这种基金可能造成的道德风险 ,而是给予确认的权利人,一旦确定,有权停止使用孤儿作品(在例外情况下允许的作品之外) ,然后进行谈判。 第27条(与第22E条有关) 我们建议,这也符合图书馆和其他人的利益,他们可能需要向收藏协会支付大量款项,才能表明这笔钱(通常是公共的)花得很好。因此,我们建议在22E(2)中使用“shall”一词,而不是“may”。 第31条(与第28P条有关) 我们欢迎明确保护例外情况不受技术保护措施的破坏,尽管担心目前起草的28P(1)(b)没有多大意义。我们建议将其纳入新的第(28)(1A)小节,思路如下: (1A)本法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出售,要约出售,采购使用,设计,改装使用,分发或拥有任何设备或数据,包括计算机程序或组件,其主要目的是克服技术保护措施,以便能够执行本法案规定或规定的任何例外所允许的任何行为。 这将有助于澄清这一点。 第36点(参考截面39B) 我们非常支持这一点,并敦促它保持目前的形式。 联系人:StephenWyber,政策和倡导总监,stephen.wyber@ifl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