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21公司简称: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1/237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炜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23年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80,234.60万元。为了回报广大股东, 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7,549,371.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18.39%。 2、2023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726,345.3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21,287,590.95元(含印花税及交易 金等费用)。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68,563,307.7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94%。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2/237 2023年年度报告 页次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8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8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8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及公告的原稿。 3/237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金开新能、公司 指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津劝业、*ST劝业 指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津诚资本 指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津融集团 指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金开企管 指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津诚二号 指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 金开有限、国开新能源 指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智维 指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供应链 指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千瓦(KW) 指 功率单位,1千瓦=1000瓦 兆瓦(MW) 指 功率单位,1兆瓦=1000千瓦 吉瓦(GW) 指 功率单位,1吉瓦=1000兆瓦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元 装机容量 指 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电站装机总容量 并网容量 指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电站装机容量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金开新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 NYOCOR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YOCOR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震 注:公司董事长高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尤明杨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晓波 张宇光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电话 010-50950528 010-50950528 传真 010-50950529 010-50950529 电子信箱 ir@nyocor.com ir@nyocor.com 4/237 2023年年度报告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四号龙通大厦41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44 公司网址 www.nyocor.com 电子信箱 ir@nyocor.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开新能 600821 *ST劝业、津劝业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付强、张欣华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凯恒中心B、E座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董克念、元德江 持续督导的期间 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至2023年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周涛、马磊 持续督导的期间 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至2023年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凯恒中心B、E座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袁晨、王宝生 持续督导的期间 重组完成当年至2023年 5/237 2023年年度报告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3,327,748,339.44 3,082,262,482.54 3,082,262,482.54 7.96 1,956,771,66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2,346,013.59 732,483,079.57 732,019,820.49 9.54 480,531,78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32,598,598.11 683,767,999.70 683,304,740.62 7.14 438,401,94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5,268,219.32 3,045,438,513.82 3,045,438,513.82 -29.23 921,865,670.88 2022年末 本期末比 2023年末 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943,128,953.80 8,369,224,503.82 8,371,365,239.84 6.86 4,963,280,117.14 总资产 31,932,660,212.51 32,694,922,572.36 32,693,792,144.55 -2.33 25,270,322,481.2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5 0.45 -11.11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5 0.45 -11.11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42 0.42 -11.90 0.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0 12.69 12.67 减少3.49个百分点 11.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0 11.84 11.83 减少3.44个百分点 10.51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906,950股,募集资金净额 2,674,131,517.90元,公司净资产总额增加,但部分募投项在本报告期仍处于建设期内,尚未全面产生经济效益,导致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降低。 公司于2023年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 6/237 2023年年度报告 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产。 公司对于2023年以前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777,244,809.30 930,841,257.22 879,886,961.40 739,775,31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346,627.06 347,334,278.22 220,871,873.24 64,793,23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7,124,153.82 301,629,248.53 219,697,972.25 44,147,22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071,241.34 599,124,368.42 572,316,930.09 832,755,679.47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