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cxi.com.cn 专题研究 中诚信国际特别评论 中诚信国际 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业 2024年4月 目录 国有产业平台组建背景2 2024年一季度新增发债国企平台概况3 结论6 联络人 作者 政府公共评级一部 黄应裴yphuang@ccxi.com.cn 2024年一季度新增发债国企平台观察 要点 国有产业平台组建背景:“35号文”和“47号文”出台后,为突破 新增融资及项目投资限制,国企产业类平台公司组建热度居高不下,传统城投企业直融市场火爆,融资成本逐步走低,且整体呈供需失衡状态,但发债国企平台突破新增融资限制依旧困难重重。在国企平台实行分类管理,新增项目投资受限,融资环境趋紧的环境下,各地方国企为实现债务利息覆盖、非标债务滚续、新增融资等,纷纷寻求产业化转型方向。 2024年一季度新增发债国企平台概况:2024年一季度新增发债国企平台情况来看,其中28家为区域内新组建的公司,该类公司的搭建 或将实现区域内优质城投资源的集中化,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信用实力水平,另一面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但新组建的公司对区域内债务总量的压降并无本质的影响,还需警惕实际管理风险。另4家新发债国企融资平台,均具有一定特性,传统城投业务属性较弱,经营收入较为多元化,现金流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经营性收入,且其园区开发或运营较为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的核心基础科技领域等,或为企业转型突破新增融资提供一定的助力。贵州省探索城投“统借统还”模式可看作短期内缓释风险的可行举措,但需警惕弱资质主体风险外溢、导致区域风险一盘棋的可能性,同时此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偿债,只是债务压力在区域内不同主体间的转移,实际并未压降区域整体债务总量,仍需持续关注区域整体债务风险演化。 结论:在化债背景下,国企平台转型突破之路任重而道远,新增融 资渠道有限,要把握好地方债务化解与稳定增长的平衡,推动国有企业产业化转型并非一蹴而就,仍需要推动地方债务问题在中长期发展中解决。 1 主要关注“35号文”和“47号文”出台后,为突破新增融资及项目投资限制,国企产业类平台公司组建热度居高不下,传统城投企业直融市场火爆,融资成本逐步走低,且整体呈供需失衡状态,但国企平台突破新增融资限制依旧困难重重。在次背景下,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国企产业类公司组建背景、2024年一季度新增发债国企平台情况及化债背景下,产业平台组建及新增融资渠道等维度对此进行分析。一、国企产业类公司组建背景 2023年9月,国务院密文下发《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 以下简称35号文)。地方国有企业平台被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按照地方政府平台管理的国有企业(针对新设平台)和普通国有企业,针对上述三类企业实行差异化融资政策。具体来看,债券融资方面,第一类融资平台只能本金借新还旧,不能新增融资;第二类参照融资平台管理的国企,12个重点省份(天津、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只能借新还旧,其他省份省级政府出具同意文件后可以新增融资;第三类普通国有企业自主融资自负偿还责任。银行贷款方面,国有银行要入局助力地方政府化解债务,包括对存量地方债务进行展期、降息,并发放贷款置换近两年到期的债券;调整后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限)国债利率,调整后的还款方式应做到每年还本比例至少达到10%。非标债务方面,对于12个重点省份,要求金融机构配合展期降息,其它省份建议协商展期降息,不能展期的部分则通过银行贷款来置换。作为35号文的配套文件,《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以下简称47号文),要求“砸锅卖铁”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在国企平台实行分类管理,新增项目投资受限,融资环境趋紧的环境下,各地方国企为实现非标债务滚续、债务利息覆盖等,寻求新增融资突破口,纷纷寻求产业化转型方向。目前国有平台企业被认定为产业类主体的关键环节在于如何突破“335”准则。 表1:“335”准则要求 资产端 去掉无效资产(公益性资产及无证资产)后,基投类资产(包含往来款)占总资产比例不超过30%; 收入端 来源于政府的收入(需往上穿透)占营业收入(扣除贸易收入)比重不超过30%; 利润端 来自于政府补助的规模不超过净利润的50%; 现金流端 来自于政府现金流(包括收入回款和往来款)不能超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30%;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中诚信国际整理 面对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335”准则要求,国企平台未来将从职能转变、业态升级、资产整合重组等方面,推进其自身转型发展。国有企业平台将通过战略上的重构,结合所属区域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当地经济建设。在业务属性上所表现的形势将更加多元化,通过剥离传统城投类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增加产业化业务的种类及规模来促进业务升级,丰富自身造血能力。资产端将通过重组并购等形式,将城市经营类资产、城市资源类资产、国有企业股权、数据类资产等具有丰富现金流或市场化层度高的资产吸收合并。 2 二、2024年一季度新增发债国企平台总体概况 2024年一季度,新增发债国企平台33家,合计发行47只债券,发行总规模290.58亿元。从区域分布 来看,新增发债国企平台主要集中于非12个重点省份,其中江苏省9家、浙江省6家、山东3家、陕西省 3家、河南、广东、四川、湖南分别为2家、福建、贵州、江西各1家。从主体级别分布来看,新增发债国企平台以AA+为主,占比为69.70%,主要集中于江浙地区;AAA级别占比15.15%,浙江省3家、江苏省2家;AA级别12.12%。从发行期限来看,新增发债期限以中长期为主,三年期及五年期分别占比39.39%和51.52%。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新增国企平台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少部分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主要系偿还子公司债务,占比91.68%,仅20.54亿元用于项目建设,主要分布于陕西、山东及河南的新增国企平台。 图1:新增国企平台区域分布情况 图2:新增国企平台级别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choice,中诚信国际整理 数据来源:choice,中诚信国际整理 图3:新增国企平台债券期限分布情况 图4:新增国企平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数据来源:choice,中诚信国际整理 数据来源:choice,中诚信国际整理 33家新发债国企融资平台中,有28家核心子公司为原城投发债平台企业,占比84.85%;4家新发债国企融资平台子公司无发债历史,占比12.12%;1家为贵州省探索融资平台“统借统还”新发主体,占比3.03%。其中28家为组建的“壳公司”,其发债目的均为偿还公司或子公司即将到期的债务,“壳公司”的搭建或将实现区域内优质城投资源的集中化,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信用实力水平,另一面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但组建的“壳公司”无疑“新瓶装旧酒”,对压降区域内债务总量并无本质的影响,还需警惕实际管理风险。4家新发债国企融资平台分别为西安未来产业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联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未来产业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西安市雁塔区重要的园区开发公司,本次新增发债资金用途主要为拟投入“一带一路”项目建 设运营以及偿还“一带一路”项目借款,募集资金用途属于国家大力发展的核心基础科技等领域,且企业自身运营的产业园区亦有相当深♘的高新科技领域的产业基础,或为企业突破融资新增提供一定的助力。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平邑县重要的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业务涉及工程代建、砂石销售、光伏发电、蒸汽销售等,其收入来源较为多元化,且传统基建类收入占比较低,本次新增发债为企业债,发债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拟投入平邑新材料(石材)低碳示范项目。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洛阳市政府下属唯一的文化旅游产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对洛阳市充分发掘文化资源优势发挥重要作用,在洛阳市市级国企中地位突出,主要从事工程代建、片区文旅资源开发、酒店项目建设等,本次发债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偿还到期债务。珠海联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是金湾区重要的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营主体,主要从事市政、园林、水利等城市资源管养业务以及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安保服务等城市运营业务,收入来源较为多元化,本次发债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综合来看,上述四家新增国企融资平台,均具有一定特性,传统城投业务属性较弱,经营收入较为多元化,现金流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经营性收入,且其园区开发或运营较为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的核心基础科技领域等。 表2:新增国企融资平台基本情况表 贵州宏应达建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贵州省探索城投“统借统还”的主体,“35号文”中提出,“允许12个重点省份融资平台统借统还,支持资质较好的融资平台发债偿还弱资质融资平台到期债券本金”,实质是区域内的借新还旧,在不增加区域整体债务余额前提下,通过优质主体发行债券承接弱资质债务压力,实现以时间换空间,以低息换高息,能够在短期内缓解弱资质平台流动性风险,此次贵州宏应达建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兑付同一区县内其他无股权关联关系的城投主体存量债券本金,或为上述政策的初步尝试。在当前重点区域债务化解压力较大、弱资质主体负面舆情频发背景下,统借统还可看作短期内缓释风险的可行举措,但需警惕弱资质主体风险外溢、导致全省风险一盘棋的可能性,同时此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偿债,只是债务压力在区域内不同主体间的转移,实际并未压降区域整体债务总量,仍需持续关注区域整体债务风险演化。 区域 企业名称 发债用途及背景 浙江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偿还子公司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到期债券 桐乡市金凤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子公司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 衢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子公司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到期债务 浙江省 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子公司债务(子公司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子公司杭州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 杭州市拱墅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子公司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省 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咸阳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置换前期已偿还到期债务融资工具“19秦巴新投PPN001”的银行贷款 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陕西省 西安未来产业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拟投入“一带一路”项目建设运营以及偿还“一带一路”项目借款 西安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债务 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市城运集团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拟投入1.95亿元平邑新材料(石材)低碳示范项目 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山东省 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有息债务 寿光市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子公司存续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江西省 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 江苏省 徐州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 泰兴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 宿迁宿城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回售的“22宿城01”的本金 苏州吴中经开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回售公司债券本金 邳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回售的“21邳经01”、“22邳经02”公司债券本金 淮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即将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到期或置换公司债券本金 江苏龙城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偿还有息负债 常州滨江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还或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