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数据资产法规政策汇编 (更新至2024.1) 陈双律师团队编制2024年2月 垦丁律师事务所 陈双律师团队 垦丁律师事务所 1 引言 从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到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再到2024年数据资产入表的正式施行,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迎来关键节点,数据要素产业化时代到来,数字中国战略持续推进。 近年来,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资产合规建设和高效流通,国家以及各省市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法规政策和标准文件。为帮助各方更深入了解我国的数据资产政策动向,垦丁律所陈双律师团队对近年来涉及数据资产的国家及地方层面相关重点政策法规、标准等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将定期更新,供行业伙伴参考。本次汇编的文件截至2024年1月。 团队其它刊物: 《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研究报告》 《上合组织经贸物流行业数据要素流通白皮书》 《企业数据权益保护及纠纷趋势研究报告》 《数字医疗合规指引》 《数字医疗合规问答》 《医疗数据资产化路径研究》 更多最新数据政策、法规、典型案例资讯和实务研究欢迎联系陈双律师团队公众号“网络法识堂”获取 垦丁律所陈双律师团队 由经验丰富的资深合规专家和办案律师、前上市互联网公司法务、境内外知名院校的法律博士、研究生等组成。深耕数据资产、数据合规、平台合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商业刑事、公司治理、股权投融资等专业领域,覆盖数据交易/数据要素全产业、医疗大健康产业上下游、人工智能产业、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电商/直播行业、美妆/护肤品行业、数字化广告营销行业等。 陈双律师团队在前沿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服务过的客户涵盖大型互联网平台、数据要素型企业、高新技术型科技企业、电子智能终端企业、上市公司、世界500强生物医药公司、知名公立三甲医院、药物研发企业、在线问诊平台等。 陈双律师 垦丁(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 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MA)中国专家成员 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据资产组专家成员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 广东省数据资产登记合规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广州市律协互联网及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成员 陈双律师曾服务于广东省多个政府部门及担任多家大型互联网与数据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与广东省人民医院联合发起“广东省医学数据资源生产要素化路径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相关课题荣获中国医药会计学会2023年度优秀重点课题,在医疗数据资产化领域有丰富经验;参与多份数据资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起草工作,以及国内多个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合规规则制定,为多个数据资产产品流通提供合规法律意见,同时团队是多个交易所的合规评估专家成员;获得CDMP数据管理专业人士认证。 作为杭州国际数字交易联盟发起人之一,主编的《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研究报告》在浙江省政府、国家商务部举办的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上发布;2022年9月16日习近平主席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中宣布2023年由中方举办上合组织产业链供应链论坛,在此背景下,团队受委托作为主要编写人编制《上合组织经贸物流行业数据要素流通白皮书》在中方举办的“双链论坛”中启动并在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正式发布。 在诉讼案件上,陈双律师曾代理和主办多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型案件:陕西省某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辩护被采纳作不起诉处理)、多个互联网金融平台过千亿非法集资案、境外上市企业用户数据权属大型跨国诉讼、广东省某特大跨境电商走私案(主犯获缓刑)、某大型国企上百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 联系方式:Tel:18520253305 Email:chenshuang@kindinglaw.com 垦丁律师事务所目前已在广州、深圳、杭州、上海、苏州、北京设立办公室,力求整合全国重点城市的资源和法律人才为客户赋能并提供前沿、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目录 一、国家层面1 1、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12.12)1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12.19).................................................22 3、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2023.02.27)30 5、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21.11.30)41 6、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08.01)52 7、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2023.12.31)57 8、国资委: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01.12) ...............................................................62 9、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23.09.08)70 二、地方层面75 (一)北京市75 1、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2.11.25)75 2、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2022.05.30)84 3、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节选)(2023. 11.17)........................................................92 4、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2023. 06.20)........................................................99 5、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2023.12.01)109 (二)天津市115 1、数据资产登记、存证、确权业务标准T/TJIFA003—2022122 (三)上海市141 1、上海市数据条例(2021.11.29)141 2、上海市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实施暂行办法(2023.03.20)153 3、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07.22)158 (四)重庆市162 1、重庆市数据条例(2022.03.30)162 2、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111.23)171 3、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2023.12.20)194 (五)广东省198 1、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2021.07.05)198 2、广东省数据资产合规登记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04)202 3、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2.04.06)208 4、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2021.07.06)224 5、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23.06.15)238 6、资产管理数据资产建设通用要求T/NSSQ024—2022244 7、资产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指南T/NSSQ023—2022250 8、资产管理数据资产确权登记导则T/NSSQ025—2022264 9、资产管理数据资产运营人员能力要求T/NSSQ026—2022270 (六)浙江省275 1、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探索数据资产管理试点的试行意见(2023.11.07).275 2、浙江省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DB33/T1329—2023278 (七)山西省289 1、山西省政务数据资产管理试行办法(2019.11.28)289 (八)河南省291 1、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2.09.15)291 2、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04.26)299 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06.29)308 (九)湖北省312 1、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2023.08.08)312 2、湖北省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11.07)318 (十)山东省324 1、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01.29)324 (十一)江苏省341 1、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2021.12.18)341 2、江苏“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08.10)353 3、苏州市数据条例(2023.02.03)379 (十二)辽宁省391 1、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2022.05.31)391 (十三)安徽省402 1、安徽省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12.07)402 (十四)四川省409 1、四川省数据条例(2022.12.02)410 2、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2024.01.02).420 (十五)湖南省423 1、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2023.08.29)423 (十六)陕西省430 1、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2024.01.26)430 (十七)黑龙江省435 1、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2022.05.13)435 (十八)甘肃省444 1、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05.28)..................................................444 (十九)江西省449 1、江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05.25)449 (二十)河北省472 1、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2.05.27)472 (二十一)福建省486 1、福建省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2023.09.19)486 2、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2022.12.27)490 (二十二)云南省499 1、云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2023.03.02)499 2、大理州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办法(2023.10.17)512 3、大理州数据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023.10.17)519 (二十三)海南省523 1、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2019.09.27)523 2、海南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2023.12.05).530 (二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535 1、广西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暂行办法(2023.11.07)535 (二十五)贵州省539 1、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草案)(2023.11.29)539 2、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2.12.23)543 3、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23.11.15)548 (二十六)吉林省555 1、吉林省大数据条例(2023.12.01)555 2、长春市数据交易管理办法(2023.08.28)568 一、国家层面 1、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12.12)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发展新机遇,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