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累进增值税 Rita de la Feria和Artur SwistakWP / 24 / 78 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文件描述了作者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发表了这些论文,以引起评论并鼓励辩论。基金组织工作文件中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基金组织、其执行董事会或基金组织管理层的观点。 2024APR IMF工作文件 财政事务部 由Alexander Klemm授权发行2024年4月 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文件描述了作者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发表了这些论文,以引起评论并鼓励辩论。基金组织工作文件中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基金组织、其执行董事会或基金组织管理层的观点。 摘要:本文提出了一种解决增值税回归性的新方法,提出了采用累进增值税:一种单一税率,宽基增值税,即在购买时实时向低收入家庭重新缴纳消费税。这样的系统可以有效地消除回归,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政治经济,现金流量和福利污名障碍,这些障碍通常与现代增值税系统中使用的标准福利转移有关。它还将具有其他重大优势,特别是在合规激励方面。 推荐引用:de la Feria,Rita和Artur Swistak(2024)。设计累进增值税。工作文件WP / 24 / 7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华盛顿特区 工作文件 设计累进增值税 由Rita de la Feria和Artur Swistak编写 Contents II. III. IV. Figures图1.食品和增值税免税消费的相对重要性8图2.减免对增值税发生率的影响9Figure 3. Progressive VAT: Design Features 15图4.累进增值税下的程式化补偿分配16图5.逐步增值税发生率:莫桑比克和南非17图6.收入收益率和基尼系数的变化(第3分截止值)17图7.收入收益率和基尼系数的变化(第5分截止值)18 词汇表 B2B -企业对企业B2C -企业对消费者DBT -直接利益转移GST -商品和服务税NPISH -为家庭服务的非营利机构SWS -国家福利智能卡增值税-增值税 执行摘要 虽然增值税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确保了其作为全球税收现象的特征,但其感知的回归性(以及广泛使用豁免来解决它)一直被视为实现高收入生产率的主要弱点和限制。本文提出了一种解决增值税发生率的新方法,提出了采用单一税率-广泛的基础增值税,对消费者来说实际上是渐进的-累进增值税。 本文证明,通过引入增值税基础的除外责任来解决回归性的“传统方法”是有缺陷的,并且充其量将具有适度的累进性收益,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可能具有增加回归性的相反效果。从政治经济学,现金流量和福利污名化的角度,进一步考虑了“现代方法”的局限性-引入福利转移以补偿增值税对收入分配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文认为,累进增值税是指在购买时实时向低收入家庭重新支付消费增值税,可以有效消除回归性,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政治经济,现金流量和福利污名化障碍,从而克服了传统和现代方法的局限性。它还将具有其他重大优势,特别是在合规激励方面。本文得出的结论是,累进增值税将在税收政策中获得最稀有的奖励,即通过在不造成重大效率损失的情况下改善公平性,从而克服效率与公平性之间的标准权衡。 I.Introduction 增值税是一种全球税收现象。在不到一个世纪前发明,现已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地区应用,并收集了约五分之一的全球税收收入(经合组织,2020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9)。虽然各种原因解释了这种无与伦比的流行(James, 2015),它的收入动员能力,以及它的感知效率和中立性,无疑是关键的贡献者。然而,它的分配影响不是。尽管增值税取得了压倒性的成功,但它并不是一个没有争议的税种:尽管很少有人会反对它的效率和中立性— —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 —但人们常说,这些税种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即它固有的回归性(。Ruiz和Trannoy,2008年;Leahy,Lyons和Tol,2011年;Lustig,Pessino和Scott,2014年;Blasco等人,2023年)。回归不仅通常被认为是几乎完美的税收中的最大限制(Brockmeyer等人,2024),但考虑到公平对公众对税收的思考方式和感受方式的核心作用,这是一种定义性质的方式(基恩和斯莱姆罗德,2021年;斯坦切瓦,2020年). 鉴于增值税在全球范围和税收方面的全球重要性,解决增值税回归可以说是全球最重要的税收政策问题之一。当然,增值税是一种累进税,这种累进税的前提应该在增值税的范围内解决,并不是一个解决的问题,如下文进一步讨论。然而,这并没有消除这个问题的政策相关性,尤其是因为世界上每个增值税制度的设计都反映了这些问题-所有增值税都包括一些机制,通过增值税基础(传统方法),福利补偿系统(现代方法)或两者的排除来解决税收的回归性。 通过从基地排除来解决回归性的传统方法,无论是通过降低(或零)费率还是豁免,都源于旧的欧洲VAT (de la Feria and Krever,2013),但尽管它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它仍然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做法。尽管最近的VAT在欧洲VAT的应用程度上没有多少采用费率区分,但很少有人能够抵制豁免作为解决回归性的工具的吸引力。从1980年代开始,随着这种传统方法的局限性变得明显,一种新方法应运而生。在这种现代方法下,1回归主要不是通过从基地中排除,而是通过支出方面,通过福利转移来解决,旨在补偿低收入家庭。由新西兰开创的这种现代方法过去-现在仍然被认为在技术上优越,避免了传统方法的重大限制。然而,尽管世界各国确实部分采用了这种新方法,但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完全脱离传统的排除基础的做法,而是倾向于采用混合方法,即一些豁免仍然适用,以及福利转移制度。这种有限的接受不仅反映了现代方法的政治经济困难,而且反映了其实施的实际困难。 现在有关于累进消费税的既定文献,这将偏离当前的所得税,并且与现有VAT目前采用的法律税收设计不同。本文采用的方法略有不同: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偏离现有税制的关键特征;相反,它基本上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来解决增值税回归问题,以现代增值税方法的进步为基础,但通过使用实时技术克服了这种方法的困难。在过去的十年中,实时技术-电子跟踪和实时匹配发票-作为一种反欺诈机制(。Ainsworth, 2012)。首先在韩国和以色列引入(Krever, 2014),实时技术现已成功应用于其他各种 国家,最著名的是葡萄牙、俄罗斯,以及最近的斯洛文尼亚和乌兹别克斯坦(de la Feria, 2023);其他几个国家,尤其是拉丁美洲国家,也引入了电子发票技术,该技术仅缺乏实时功能。2累进增值税将适应现有的实时技术,引入验证元素,以实现不同的目标-除了反欺诈机制之外,该技术将被用作分配工具。使用这项技术,低收入家庭将获得福利转移,以补偿购买时实时收取的增值税。我们将这种解决回归性的新方法指定为“累进式增值税”,并不是因为税基本身的法律设计是累进的,或者有一个递增税率的时间表,而是因为税收的运作将确保其结果是渐进的,也许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更重要的是,它将确保消费者/纳税人将体验到累进的税收。我们通过使用来自两个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家庭消费调查数据来评估我们的建议,即Procedres.莫桑比克(低收入)和南非(中高收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与传统增值税和现代增值税相比,这种新方法在追求相同目标的同时具有显着的优势,以及一些积极的溢出效应,特别是在合规性方面。 本文的其余部分进展如下。第二节简要概述了增值税回归性辩论,并评估了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解决回归性的局限性,使用家庭消费调查数据来估计莫桑比克和南非增值税基数排除的分配影响。在第三节中,提出了累进增值税的建议。它的主要设计特点,并考虑设计选项;然后,我们使用与第二节中采用的评估传统增值税基础设计相同的模型来估计其分配和收入影响。最后,考虑到累进增值税相对于传统和现代增值税的潜在收益和风险,我们对累进增值税进行了总体比较评估。 II.增值税回归 尽管人们普遍认为增值税是一种自然累进税,但这件事并不像最初出现的那样简单,而且远未解决。争论的主要来源涉及如何评估回归性,即是否应相对于当前收入或当前消费进行评估(de Mooij和Keen,2013)。如果增值税的发生率相对于收入进行评估,则增值税的回归性尤其明显,但相对于消费进行评估时,增值税的回归性尤其明显,这被认为是终生福利的更好指标(Caspersen和Metcalf,1994;Warren,Harding和Lloyd,2005;Carlson和Patrick,1989);Snossen,1989;Swistak等人,2015)然而,即使假设增值税的回归性,一个单独的,尽管相关的问题是,该回归性是否应该在内部解决,我。Procedres.,在增值税制度内。同样,这远不是一个解决的问题。可以说,评估增值税发生率的最合适基准是整体税制(税收组合)或公共财政组合,即Procedres.,税收和支出系统放在一起(。IMF, 2019)然而,这并不是我们倾向于思考公平和回归的方式。在实践中,大部分分析——以及关键的公众看法— —都集中在个税、按税征税,而不是税收组合或公共财政组合。正如实证研究表明的,这种关注更多地是由我们对税收的行为反应来解释的,而不是理性的决策。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税收公平观念受到各种认知偏见和启发式的严重影响,从框架开始:公众对税收公平的判断可以通过选择 框架,即个人只关注他们被要求考虑的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而没有考虑税收制度其他组成部分的信息(McCaffery and Baron,2003)。此外,存在税收分类偏差,这可以看作是心理会计启发式的延伸:个人对公平税收应该是什么样子有直觉,并且会单独判断该税收的公平性,在评估中没有考虑到其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Thaler, 1985; Thaler, 1999; McCaffery and Baron, 2003). 这一经验证据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对关注增值税回归性的反应集中在税收组合上,即Procedres.,整个税制的累进性,或者在公共财政组合上,通过支出方面更好地实现累进性,往往被置若罔闻。因此,我们的分析-以及最终的建议-集中于如何在该税收的约束下解决增值税的回归性。Procedres.,在增值税本身内。 解决回归的传统方法 使用基础中的除外责任-免税和零税率或降低税率-作为解决增值税回归的工具几乎是普遍的。实际上,尽管在较旧的VAT中,费率差异往往相对更频繁且更高,但一些较新的VAT,例如印度或中国的VAT,仍然采用多种费率系统;此外,即使在具有单一费率系统的国家,解决回归性的豁免也很常见(。OECD, 2020a)。总的来说,尽管新的VAT往往比旧的欧洲VAT拥有更广泛的基础,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包括新西兰,适用单一税率的增值税和不免税。这种现实与许多文献不符。 尽管关于最优消费税的早期文献确实为使用差异化税率提供了支持(拉姆齐,1927年;科莱特和海牙,1953年;桑德莫,1987年),在关于最优税收理论或其他方面的文献中可以找到有限的支持(经合组织,2010年;索伦森,2007年;克莱文,2004年)forthe use of differential rates as applied in real VATs. This is partly because there is there is lively evidence that exclusions from thebase carries significant costs beyond the apparent loss of revenue, notopports for tax planningde la Feria和Walpole,2020)。重要的是,有限的文献支持还源于以下事实:对从基地排除的有效性存在重大怀疑,以解决增值税回归。 As a pre - 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