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ROUPLIMITED 利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60 2023年度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利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以及本报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目录 公司资料0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04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12 董事会报告17 企业管治报告28 独立核数师报告45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4 综合财务状况表55 综合权益变动表57 综合现金流量表5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0 五年财务概要163 公司资料 执行董事 陈洪楷先生(主席)关衍德先生 钟家豪先生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六日获委任)王建阳先生(行政总裁)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谢志成先生谢伟熙先生谭泽之先生 审核委员会 谢志成先生(主席)谢伟熙先生 谭泽之先生 薪酬委员会 谢志成先生(主席)关衍德先生 谢伟熙先生 提名委员会 谢伟熙先生(主席)谢志成先生 谭泽之先生 公司秘书 梁子炜先生 授权代表 关衍德先生梁子炜先生 合规主任 关衍德先生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观塘 鸿图道44-46号 世纪工商中心2楼204A室 独立核数师 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续)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大新银行 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代号 8360 公司网站 www.AL-Grp.com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利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源自以下业务部门:(i)设计及装修业务,于香港提供室内设计、装修解决方案以及维修及保养服务的集成;及(ii)证券投资业务,投资于香港上市的股本证券。 设计及装修业务 该业务于一九九九年以利骏设计规划有限公司(“利骏设计”)(一间发展成熟的香港室内设计及装修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名义成立。本集团相信,其成功乃稳固地建基于在室内设计及装修工程以及项目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及服务组合。本集团的服务大致可分为(i)设计及装修及(ii)仅设计。此外,本集团亦提供维修及售后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 证券投资业务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成立证券投资业务。本集团将继续于香港上市的股本证券市场寻求股权增值及现金流量回报的机会。 前景 就设计及装修业务而言,本集团管理层(“管理层”)致力加强客户基础。本集团将继续物色新订单及客户。由于经济状况不稳定,对本集团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管理层将积极监察本集团的表现,并将及时实施适当的策略。尽管存在不确定性,管理层仍对设计及装修业务的长期前景保持乐观态度。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开展证券投资业务。董事会对香港上市股本证券市场的前景持乐观态度,并认为新业务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财务表现及股东价值。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40.1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63.8百万港元,减少约54.5%,主要由于“设计及装修业务”表现欠佳。 证券投资业务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产生任何变现收入。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本集团按分部划分的收入明细。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 设计及装修业务 63,812 100.0 140,064 100.0 证券投资业务 – – – – 63,812 100.0 140,064 100.0 销售及服务成本 本集团的大部分销售及服务成本为设计及装修业务的原材料成本、劳工及营运成本。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销售及服务成本较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少约61.1%至约48.6百万港元。 开支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及行政开支约为34.1百万港元(二零二二年:31.5百万港元),增加约 2.6百万港元。该增加主要由于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约4.2百万港元所致。 年度亏损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约为17.6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约为20.8百万港元。 流动资金、财务及资本资源 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本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分别约为36,027,000港元及6,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分别为36,027,000港元及8,951,000港元)。有关资本管理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 现金状况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抵押银行结余及现金的账面值约为26.2百万港元(二零二二年:12.2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加约114.8%。 资产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负债比率(以计息债务、借款、应付债券、应付承兑票据及可换股债券占总资产的百分比表示)约为64.5%(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2%)。资产负债比率增加主要由于本年度发行债券及可换股债券所致。管理层将不时监察本集团财务状况,并于适当时减轻杠杆。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主要以港元(“港元”)计值。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港元计值。目前,本集团并无订立协议或购买工具以对冲本集团的汇率风险。 所持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约1.7百万港元及6.6百万港元的股权投资,分别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大上市股权投资的详情如下: 占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平值 股权投资的占资产总值相应投资的 附注 注册成立地点 变动收益 市值概约百分比概约百分比股权概约百分比 已变现投资亏损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 1 英格兰 381 1,662 20.0 3.1 <0.01 – (0005.hk)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2 开曼群岛 (42) 429 5.1 0.8 <0.01 – (0175.hk)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 71 1,496 18.0 2.8 <0.01 – (3968.hk)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 中国 75 2,046 24.6 3.9 <0.01 – 公司(0939.hk)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 5 中国 129 2,684 32.3 5.2 <0.01 – 公司(9988.hk) 614 8,317 100.0 15.8 不适用 – 附注: 1.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汇丰)为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根据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汇丰)最新刊发的年报,其资产净值约为 155,710百万美元。 2.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0715.hk)主要于中国从事研究、生产、营销及销售轿车及相关汽车部件。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于深圳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根据其已刊发年报,其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076,370百万元。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一系列银行服务及相关金融服务。根据其已刊发年报,其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2,878,760百万元。 5.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从事数码媒体及娱乐领域。根据其已刊发年报,其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94,600百万元。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尚未收购其任何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本集团持有传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传承”)之85%股权。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过往年度,本集团以代价63,000港元收购并非由本集团拥有的传承额外15%股权。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本公司出售附属公司传承的100%股权,总现金代价约为639,000港元,其中出售之收益为448,000港元。传承主要从事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InnoChaseLimited(“InnoChase”)与顺裕资产集团有限公司(“顺裕资产”)订立协议,据此,本集团已同意收购顺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裕资产管理”)34%股权。顺裕资产管理主要从事提供证券咨询及资产管理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之公告。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抵押资产(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或然负债及资本承担 本集团承接的设计及装修合约中的若干客户要求集团实体就履行合约工程以履约保证形式发出保证。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支付可退还按金为17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66,000港元),并已连同附属公司的若干董事就一间保险公司以一名客户为受益人发出的履约保证向该保险公司发出反弥偿为29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610,000港元),有关款项于报告期末仍未偿还。当本集团无法向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客户可能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履约保证订明的总额,而本集团可能因此需要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其他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及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39名雇员(包括董事)(二零二二年:38名)。本集团根据个人表现及所担任职位的发展潜力招聘及晋升个人。为吸引及挽留高质素员工及使本集团内部运作畅顺,本集团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经参考市况以及个人资历及经验)及各种内部培训课程。薪酬待遇须定期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酬金由薪酬委员会经考虑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力、个人表现及成就后检讨,并由董事会批准。 法律诉讼 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本公司前附属公司ACEArchitecturalandInteriorDesignLimited(“ACE”)于 HCCW347/2023被香港高等法院颁令清盘,且ACE之临时清盘人已获委任。 本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以厘定就清盘令可能采取之行动,从而保障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