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A股) 2024年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200,378,263元的30%,确定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按照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8,359,816,164股(已考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并完成注销的H股股份共22,147,000 股)分配,计划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25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因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3 第四节公司治理 ..............................................................................4 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6 1 第六节重要事项 ..............................................................................6 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7 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8 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8 5 第十节财务报告 ..............................................................................9 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5.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原件; 6.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龙源电力/本公司/公司/我们 指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控股装机容量 指 仅包括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内全面合并的项目公司的总装机容量或在建容量(视情况而定),按我们在合并财务报表内全面合并并视为附属公司的项目公司的100%装机容量或在建容量计算。控股装机容量及在建控股容量均不包括我们联营公司的容量。 平均利用小时数 指 一段特定期间的控股发电量(以兆瓦时或吉瓦时为单位)除以同一段期间的平均控股装机容量(以兆瓦或吉瓦为单位) 发电设备平均容量系数 指 平均利用小时数除以日历小时数。 售电量 指 发电厂于特定期间内实际售出的电量,相当于总发电量减综合厂用电。 吉瓦 指 能源单位,1吉瓦等于1,000兆瓦。 吉瓦时 指 能源单位,1吉瓦时相等于发电机在一小时内生产1吉瓦的能量。 兆瓦 指 能源单位,1兆瓦等于1,000千瓦。 兆瓦时 指 能源单位,1兆瓦时相等于发电机在一小时内生产1兆瓦的能量。 千瓦 指 能源单位,1千瓦等于1,000瓦特。 千瓦时 指 能源单位,1千瓦时相等于发电机在一小时内生产1千瓦的能量。 ESG 指 环境、社会及治理 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煤集团 指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辽宁公司 指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 平庄能源 指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龙源碳资产公司 指 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CNAS实验室 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是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 数据集中 指 全部数据统一集中至数据平台 EMS 指 能量管理系统 IGBT 指 绝缘栅双极晶体管 GIS 指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 CCS 指 中国船级社 两个分开 指 系统硬件与软件分开采购,泛在感知层、网络传输层、数据管理层、数据应用层、评价考核层分开建设 三统三同 指 数字化与项目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设备、统一服务,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运 三支队伍 指 优秀专家、大国工匠和青年人才 1+1+4+N 指 公司本部+国家风电运营研发(实验)中心+4家科技公司+所属各单位 十项措施 指 提级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重新梳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开展全员安全履职能力评估,严格外委承包商管理,加大深入基层现场次数,提高工作质量,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值班值守和外出管理。 三同时 指 建设项目中的水保、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集、价、本、利 指 集约化是手段,价格是龙头,成本是基础,利润是目标。 三驾马车 指 自主开发、合作开发、以大代小 双核并发 指 集中式、分布式 四轮驱动 指 技术引领、创新示范、资源保障、奖励激励 以大代小 指 以单机容量大、技术先进的行业主流机型替代原有小容量风电机组,实现老旧风电场土地、风能资源利用最大化。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龙源电力 股票代码 001289(A股)00916(H股)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龙源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HINALONGYUANPOWERGROUPCORPORATION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HINALONGYUA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唐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20层2006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4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8年9月,由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理工科技大厦12层1206室变更为目前地址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20层2006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4 公司网址 http://www.clypg.com.cn/ 电子信箱 p0002292@ceic.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丁鶄 高振立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 电话 010-63888198 010-63888199 传真 010-63887780 010-63887780 电子信箱 p0002293@ceic.com lyir@ceic.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香港联合交易所(https://sc.hkex.com.hk)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c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27624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玉平、徐立志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吴绍祺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李宁、康昊昱 2022年1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李中生、程然 2022年1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李宁、康昊昱 2022年1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李中生、程然 2022年1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7,641,913,685.72 39,863,079,555.45 39,863,079,555.45 -5.57% 39,892,877,605.74 39,892,877,60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249,287,320.64 5,112,188,852.32 5,111,150,704.50 22.27% 7,423,791,887.07 7,423,791,887.07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242,804,232.01 5,745,413,702.59 5,744,375,554.77 8.68% 7,140,507,237.01 7,140,507,237.01 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