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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8财报-
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关于我们01 004重要提示006释义008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经营分析02 026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治理 074公司治理117环境与社会责任121重要事项142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52优先股相关情况153债券相关情况 财务报告及备查文件04 164财务报告301证券公司信息披露320备查文件目录 重要提示·004释义·006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008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金文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尤文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不参与股息分派。按照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496,645,292.00 股,扣除公司截至报告披露日回购专户股份 34,843,3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269,270,295.20 元,占 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46.09%。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可能包含前瞻性陈述,包括未来计划和发展战略。除历史事实陈述以外的所有声明均为或可视为前瞻性陈述。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均不承担因新数据而公开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此类投资风险,不要过度依赖前瞻性陈述。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的业务受整体经济及政治状况影响,如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金融及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市场、商业及金融部门的涨跌趋势、货币及利率水平波动、长短期市场资金来源的可用性、融资成本等。作为一家证券公司,公司的业务直接受证券市场固有风险影响,包括市场波动、投资意愿变动、交易量波动、流动性变动及证券行业市场信誉或市场感知信誉。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因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与证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交易规则等变动,从而对证券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性风险;在证券市场中因股票价格、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导致价值未预料到的潜在损失的风险;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由于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失误及不当行为、信息系统故障缺陷以及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所需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公司信息技术系统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风险;信息技术系统和关键数据的保护、备份措施不足,导致公司业务不连续或信息安全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评价的风险;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洗钱活动,因此对公司在法律、声誉、合规、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洗钱风险。此外,公司也与其他金融机构一样,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对这些风险类型,公司施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已经全面覆盖,并明确了相应的主办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了相应的技术措施。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请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的分析及阐述,未特别指明的,均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为基础。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公司其他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97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前身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成立,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500500300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市。中国人民银行于 1998 年 2 月 23 日以银复(1998)52 号文《关于设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其公司章程。 2003 年 8 月 13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3)004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东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9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3)184 号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同意东方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有限原股东以 200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1 比例折股,同时申能集团、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文新报业集团等 10 家新老股东以货币增资人民币 10 亿元,整体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39,791,800.00 元。2003 年 10 月 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2007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7]101 号文核准,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配售 5 股的比例进行配售。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39,791,800.00元增至人民币 3,079,853,836.00 元。 2007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7]187 号文核准,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送 1 股红股的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 3,079,853,836.00 元增至人民币3,293,833,016.00 元。 2011 年 1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1769 号文核准,公司以向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293,833,016.00 元增至人民币 4,281,742,921.00 元。 2015 年 3 月,经中国证监会监许可 [2015]305 号文批准,公司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281,742,921.00 元增至人民币 5,281,742,921.00 元。 2015 年 9 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监许可 [2016]1026 号文核准,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10 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016 年 6 月 2 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司发行不超过 10 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870,000,000 股 H 股以及售股股东将予出售的 87,000,000 股 H 股,共计 957,0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2016 年 7 月,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并要求公司额外发行 63,709,090 股 H 股及售股股东因履行国有股减持义务将予售出的 6,370,910 股 H 股,共计 70,080,000 股 H 股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并交易。至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281,742,921.00 元增至人民币 6,215,452,011.00元。 2017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940 号文核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778,203,792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215,452,011.00 元增至人民币 6,993,655,803.00 元。 2021 年 5 月,《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48 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 308,124,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022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 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1,670,641,224 股新股。2022 年 5 月,公司完成 A 股配股发行工作,认购股份数量为 1,502,907,061 股。同月,公司完成 H 股配股发行工作,认购股份数量为 82,428 股。公司 A+H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993,655,803.00 元增至人民币 8,496,645,292.00 元。 (二)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下辖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总部、审计中心、风险管理总部和合规法务管理总部。经营管理层下辖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事机构、纪律检查室、人力资源管理总部、计划财务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部、营运管理总部、系统研发总部、系统运行总部、行政管理总部、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证券投资业务总部、证券研究所、证券金融业务总部、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场外市场业务总部、托管业务总部、互联网金融总部等业务职能部门。 2、公司全资子公司和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和主要参股公司包括: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11、21、22、29、33-35、39 层,3101-3103 室 成立时间:1995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3 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2)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36 层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8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金文忠联系电话:+86-021-63325888 (3)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00 号 28-29 楼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