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4年3月22日,财政部会计司官网发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系列文件,包括《操作指南2.0》、《技术问答2.0》,以及配套的试点工具包2.0版本等。同时在通知中提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3号),对电子凭证改革的推进做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改革加速攻关,明确时间要求:在《技术问答2.0》中,明确提出“2024年6月底前,试点单位应当实现试点电子凭证的常态化处理和运行”,并且要求“在深化试点结束后组织接收端试点单位开展验证工作”。我们认为明确的时间要求,反映了财政部推动电子凭证改革的坚定决心,是向社会推广前的督促和动员,有利于按照既定要求推动电子凭证从开具、接收到处理、归档等各环节全流程标准化无纸化处理。 放宽试点限制,鼓励愿试尽试:针对开具端试点单位进一步放宽,《技术问答2.0》明确数电票的全国所有开票主体(1.0标准中仅限试点省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试点范围为39家航司和165家民航代销企业(1.0标准中仅限3家航司和3家代销企业)。针对接收端试点单位鼓励愿试尽试,提出“鼓励未纳入试点单位范围、具备条件的单位在备案后自愿参与深化试点工作。”我们认为放宽试点限制,有利于调动企事业单位积极投身电子凭证改革,鼓励试点保障服务商强化服务力度,推动改革如期落地。 鼓励平台对接,高效提供服务:针对接收端单位获取电子凭证的方式,《技术问答2.0》新增“平台对接”的方式,说明鼓励以平台相连的方式进行凭证的高效流转。针对接收端系统改造,文件中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系统改造方案,避免过度投入”,我们认为有利于各地各部门基于既有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等进行轻量化改造,降低电子凭证改革落地难度和成本,“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尽快推动全面推广应用”。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中科江南、博思软件。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风险、各单位响应不及预期风险、改革落地预算保障不及预期风险、创新失败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