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OS讨论第4/2024号文件 跨国合作 –探索性集合 斯文·格林和斯蒂芬·克林格比尔(Eds) 跨国合作 –一个探索性的集合 斯文·格林和斯蒂芬·克林格比尔(Eds) 波恩2024 斯文·格林博士是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国际和跨国合作”研究计划的负责人。电子邮件:sven.grimm@idos-research.de StephanKlingebiel博士是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国际和跨国合作”研究计划的负责人。电子邮件:stephan.klingebiel@idos-research.de 在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和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NRW)的财政支持下出版。 建议引用: Grimm,S.,&Klingebiel,S.(Eds.)(2024)。跨国合作-探索性收藏(IDOS讨论文件4/2024)。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https: //doi.org/10.23661/idp4.2024 免责声明: 本文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的观点或政策。 除另有说明外,本出版物根据知识共享署名(CCBY4.0)授权。只要您将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gGmbH和作者归因于此,您就可以自由复制,交流和改编本作品。 IDOS讨论文件/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gGmbHISSN2751-4439(打印) ISSN2751-4447(在线) ISBN978-3-96021-229-4(打印) DOI:https://doi.org/10.23661/idp4.2024 ©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gGmbHTulpenfeld6,53113Bonn 电子邮件:publications@idos-research.dehttps://www.idos-research.de 印刷在环保认证纸上。 Contents 缩写IV 简介:跨国合作——探索性收藏 (斯文·格林和斯蒂芬·克林格比尔)1 第1部分:发展合作和发展合作以外的作用8 跨国和跨国合作中的合法性挑战 (DorotheaWehrmann&SilkeWeinlich)9 私营部门和其他非国家行为者参与欧盟发展 政策:当前的野心和方向(朱利安·伯格曼,贝内迪克特·埃福斯和尼尔斯·凯泽)17 跨国合作与社会契约(马克·弗内斯)24 跨国化之光:全球发展治理中的非国家包容和南北差异(SebastianHaug和JackTaggart)28 萨米-欧盟关系是跨国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发展?(杰奎琳·格茨)33 当政府和民间社会组织联手进行跨国宣传时:战略伙伴关系计划的教训(LenaGutheil)36 跨国民主活动家在多哥宪法改革中的作用 情节,2017-2019(丹尼尔·诺瓦克)40 第二部分:知识合作的作用46 应对跨国相互学习和对话形式中的权力不对称(SamanthaRuppel和AnnaSchwachula)47 谁拥有跨国科技合作的成果? 关于德国与印尼在海啸预警系统方面合作的思考 (IrinaRafliana&ArielMacaspacHernandez)52 从个人影响到系统影响:跨国网络和变化的中观层面 (伊娃·林德斯)57 培训和对话形式对跨国合作的作用(TatjanaReiber和IsabelleEberz)62 跨国和跨学科知识网络作为促进合作的工具:如何通过投资校友网络发展来发挥变革潜力 (约翰娜·沃格尔)68 数字 图1:每个执行伙伴的IcSP项目分布情况20 图2:多哥和跨国行为者的网络图43 图3:多层次视角下的转换心态58 缩写 AMF北极市长论坛 CSO民间社会组织 DAC发展援助委员会 DFI开发性金融机构 DRC刚果民主共和国 ERMES欧洲调解支持资源 EU欧洲联盟 G20/T2020组/Think20 G7由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和美国组成的政府间政治和经济论坛 GITEWS德国-印尼海啸预警系统 GPEDC有效发展合作全球伙伴关系 IcSP促进稳定与和平的工具 IDOS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ILO国际劳工组织 MFF多年度财务框架 MGG管理全球治理 北约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NDICI邻里,发展和国际合作文书-全球欧洲 NGO非政府组织 官方发展援助官方发展援助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SDG可持续发展目标 SMO社会运动组织 SP战略伙伴关系 SP方案游说和宣传战略伙伴关系 UN联合国 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简介:跨国合作——探索性收藏 斯文·格林和斯蒂芬·克林格比尔 Abstract 当前的简短论文集是德国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DOS)关于国际和跨国合作促进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实验性,探索性和内省性项目。它是2022年年中IDOS内部头脑风暴讨论的产物,旨在对“跨国镜头”的使用及其在该研究所各种工作领域的理解进行初步的,示范性的映射。这可能会在我们的工作中引发新的问题,也可能只是试图用不同的视角来看待我们感兴趣的话题。 为什么要把跨国合作作为镜头? “共同利益”一词旨在社会的(可持续的)福祉,并由此延伸,生活在其中的个人(Messer&Scholz,2018) 。公共行为者(政府、其机构和议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一举措,但不仅限于这些行为者,因为社会比国家行政部门和许多层面(特别是国家以下和地方层面)的行为者的相关互动更广泛。跨境,即使不是全球相互依存,也是生活中的事实,概括为“全球化”一词(商品,服务,思想和人员流动的跨境交流的加剧)。 对人类世生活的认识(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20年),人类活动对地球的每个部分都有影响,这使得合作变得更加重要,因为互联互通意味着共同利益无法仅在国家一级实现。公共和个人行为-至少在其效果上-永远不会完全停止在国家边界。至少,它们需要在广泛的主题上进行协调,即使不是合作,从减轻污染和采取行动防止疾病传播,到跨越边界的价值链,以及海洋治理,气候政策和其他行动。全球公域。 列出的例子已经表明,在广泛的议题上,非常需要超越国界进行协调——如果不是合作甚至协作的话,这样一个国家的福祉就会与其他国家的局势产生积极的互动,而不会对其他国家产生负面影响。从概念上讲,全球共同利益不仅仅是其各个部分的总和,不仅需要国家参与,而且还需要超越它们(跨界和多利益攸关方合作的协同作用)。 大多数政策领域的相互依存关系需要各州通过协调的决策参与。然而,在多方利益相关者关系中也需要诸如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CSO)和学术界等非国家行为者(请参阅Fress在社会契约辩论中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贡献),以及个人。国际组织也经常发挥重要作用(参见Wehrma和Weilich的贡献)。由于许多集体行动问题 (尤其是奥尔森,1965年和奥斯特罗姆,1990年),在明确界定的群体中,寻找解决方案已经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演员的“编排”是一项巨大的努力(Palo&Kligebiel,2016)。然而,为了全球共同利益,这种设置变得更加雄心勃勃。解决方案通常需要具有跨界性质,并将来自不同级别(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的不同类型的参与者(私人和公共)聚集在一起。寻找跨国挑战的解决方案需要高质量的合作甚至协作(Chatrvedi等人。,2020),也就是说,它不仅仅是国家政策进程的协调。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认为跨国合作是组织集体行动以追求全球共同利益的关键视角。与国际合作不同,跨国合作通常涉及至少一个非公共或国家以下的行为者,也就是说,它不仅仅发生在民族国家世界中。不仅在这方面,萨米-欧盟关系的例子也是一个重要的例证(见格策的贡献)。 跨国合作可以是既定的或临时的,它可以建立结构并制度化。在许多方面都是现实:私营部门通常以跨国形式组织,研究不限于特定国家或学术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以跨国方式运作。此外,跨国行动可能不需要国家的系统一致性,而是需要不同背景和跨境行为者之间的利益融合和就一套规范达成一致。 跨国合作的概念并不一定本质上是“好”的。重要的是要质疑跨国合作的目的,因为它既可以促进全球共同利益,又可以用于狭窄的行为者的自私意图(例如Procedre为了利润而游说)。它也可以成为民族国家行动的代理或伪装 。一些网络可以代表一个国家或具有类似国家的意图。从历史上看,私营实体的跨国活动被用来扩大经济,并创造了殖民统治的先兆,就像商人协会实际上拥有类似国家的权力一样。诸如荷兰东印度公司或不同的英国“特许”组织作为“公司国家”运作,并被故意利用以扩大帝国(Phillips&Sharma,2020)。声称宗教合法性的极端主义组织,如“伊斯兰国”,可以挑战并试图取代国家权威。当然,犯罪活动可以跨国组织,黑手党和跨国帮派(Paarlberg,2022年)提供了针对共同利益采取的行动的生动例子;例如,网络犯罪,其定义几乎超越了边界(有关定义,请参阅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Procedres.). 我们如何处理这个话题? 我们的探究和批判性反思的特定角度是由全球共同利益镜头指导的,也就是说,超越了有限的行为者或单个国家的利益。在探索性方法中,我们希望探讨跨国合作在何处以及如何证明对实现全球共同利益的转型决策有效的问题: 我们(从主题上)观察到非国家行为者(有或没有与国家行为者的接口)在全球共同利益的跨界合作中的特别相关性在哪里? 我们是否看到运作良好的跨国合作——哪些关键结构和/或环境特征被认为与这一成功相关?我们在哪里看到相反的(跨国合作的非运作领域)? 协调/合作/协作/编排的相关机制是什么(包括权力方面和能力,如个人技能以及知识系统的相互联系)? 我们如何在与研究和政策咨询有关的活动中解决跨国合作问题? 在这种探索性练习中,我们不主张全面性。相反,我们的目的是就我们在IDOS的多面性进行讨论,并就我们的理解展开对话。因此,本文件不遵循一种方法,也不构成集体或单独的综合辩论。它们旨在为辩论做出贡献,并可以构成起点,尤其是在我们的研究集群内和整个研究领域。 IDOS的任务,即关于合作促进发展和可持续性的研究,政策咨询和培训。 发展合作的作用以及发展合作之外的作用 我们认为,“全球共同利益”、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编纂可以被理解为以人为本的方法,通过就“能力方法”、“人类发展”和“作为自由的发展”(森,1989年;开发署,2020年)等议题进行辩论,使之更加深入。在许多方面,2030年议程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表明,国际合作(包括发展合作)仍然很重要。 在2030年议程的基础上,可持续发展目标17侧重于伙伴关系,需要推动实现2030年议程中确定的目标,包括可持续发展目标1至16,以及跨领域问题(“不让任何人掉队”),以及2030年议程的普遍性。然而,几十年来(见e。ProcedreNye&Keohae,1971),我们知道跨国行为者和跨国合作对于更好地了解挑战至关重要(例如Procedre气候变化、冲突或Covid-19大流行的跨国特征)和解决方案(Kligebiel等人。,出版中;Wehrma,2020)。 传统上,民族国家及其政府在跨境合作方面是最重要的参与者。这就是为什么国际合作以及所有相关平台和机制主要植根于民族国家。相应地组织了跨境合作。对于各国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传统方式来说,这是正确的,通常是在负责外交事务的部委中。发展合作也是如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及其发展援助委员会(DAC)发明了官方发展援助(ODA)的概念(Bracho,Carey,Hyes,Kligebiel和Trzecia-Dval,2021年)。因此,发展合作最初是为特定目的(经济和社会福利)和主要是政府间合作创造模式(优惠和赠款安排)的一种方式。 然而,在发展合作中,也非常需要侧重于非公共行为者。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学术界和媒体是最重要的非公共行为者(见Gtheil和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