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际: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技术研究部(研究院)刘会2024年3月4日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对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 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迅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迎来加速崛起的重大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科技创新作为其战略支撑,而科技创新需要更多“金融活水”。持续优化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创新金融供给水平,既是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需要,更是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成长潜力巨大的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既代表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产业发展的方向,具有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等特征。2010年9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自“十二五”规划以来,连续三个五年规划中都提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十二五”规划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进行了初步定位,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大重点领域。“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八大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并扩充到九大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处在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地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 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巩固已有科技优势的同时,纷纷加快布局具有前瞻性的高新技术产业,抢占科技前沿制高点。在此背景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打造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关键举措,更 是我国适应世界经济技术发展趋势、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之举。“十二五”到“十四五”规划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目标不断提高,从8% (至2015年)提升至15%(至2020年)再提高至17%(至2025年)。二、科技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并逐步确立的,本质是高研发、高技术。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创新能力决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 近年来,党中央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创 新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提出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科技实力已显著增强,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大幅度跃迁,科技创新助力新动能加速壮大。2023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33,278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达2.64%;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22—2023》显示,我国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上升至世界第10位。 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体量显著扩大,产业竞争力明 显提升,有效支撑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2022年, 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持续攀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贡献密不可分,2022年该指数达766.8,同比增加28.4%,增速十分明显。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已成为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有效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2022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超13%,形成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45家,累计建成5G基站284万个,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占全球市场份额的70%;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超900万辆,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 部分省份已发布的关于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数据显示,战略性新兴产业释出的新动能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新支撑。2023年,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8.8%,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1.9%;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的比重在30%以上;江苏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产业产值占全省规上工业比重提高至41.3%和49.9%;上海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3.9%。 三、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 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必然要深度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程中。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创业投资、 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在内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有较大提升。其中,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 再贷款两个工具余额分别为2,556亿元、1,567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556亿元、 75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3.64万亿元,同比增长15.3%;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同比增长约21.9%和18.6%,其中,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1.2万家,获贷率达到46.8%。直接融资方面,2023年,北交所新上市公司共77家,其中,41家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所占比例超过53%;科创板新增67家企业;债券市场全年发行科创债463只,发行 规模3,959.57亿元,发行只数和规模同比增幅显著。 但总体来看,金融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提高金融体系的资金供给与科技创新对金融资源需求的匹配性,尚需多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释放银行体系服务科创产业化中不同阶段融资需求的动能。围绕不同类型科创企业融 资需求特点,探索信贷融资支持科创的新模式、新产品,提升金融服务专业性。二是不断完善科创板、北交所、创业板等市场的建设,突出和完善各市场服务重点,形成既能发挥各自市场功能、又能相互支持补充的市场体系,畅通科技企业直接融资之路。三是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创新,统筹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丰富和创新债券产品设计,满足多样化科创融资需求。针对重点领域、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提供更好的差异化债券融资支持,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融资效能。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金融精准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抓手。持续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有效金融供给,不断提升金融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既是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需要,更是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