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保持货币政策稳健性,完善货币供给调控机制,健全基准和市场利率体系,扩大使用结构性政策工具;鼓励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优化治理,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加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推动金融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发挥汇率在畅通双循环中的作用;加快补齐金融监管制度短板,加强金融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快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鼓励绿色投融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