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防范资金运用风险 《通知》将资金运用风险列为第二位,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金运用风险防控,确保资金运用安全稳健。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投资范围扩大,但同时也带来了资金运用风险。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投资的金融资产违约风险;市场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投资的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投资的金融资产不能按照预期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交易、监控等环节出现的失误风险。 为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建立健全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资金运用安全稳健。具体来说,保险公司应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对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充分的信用评估;应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对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和分析;应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对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充分的流动性评估;应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对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充分的操作控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确保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加强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