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hratings.com研究报告1 2023年煤炭行业分析 联合资信工商评级四部|煤炭行业组 随着国家发改委指导价格的出台、长协签约率及履约率的提升,煤炭价格尤其是动力煤价格趋于稳定。2022年以来,煤炭行业供需延续紧平衡状态,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行业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未来,随着煤炭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及政策属性的增强,煤炭价格将趋于稳定且可控,煤炭行业有望实现持续盈利。但非经营性负担对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以及新能源快速发展对传统能源发展空间的挤压等对煤炭行业产生的影响仍需持续关注。 一、行业整体运行情况 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采取了多项措施推动煤炭增产稳价,但2022年以来,煤炭行业供需延续紧平衡状态,煤炭价格整体仍高位运行,行业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既有的能源禀赋结构造成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6%,大幅高于27%的世界平均水平1。“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欧美国家“石油为主,煤炭、天然气为辅,水电、核电为补充”的情况差别显著。 中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为:北富南贫,西多东少。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行和中东部省份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煤炭产能进一步向晋陕蒙和新疆地区集中。2022年,晋陕蒙和新疆地区的原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97%。 中国原煤供给以国内为主。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4.96亿吨,同比增长9.00%,增速较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主要系增产保供新增的优质先进产能逐步释放所致。 图12012-2022年中国原煤产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中国煤炭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在火电行业(约占53%)、钢铁行业(约占17%)和建材行业(约占7%),其余主要为民用和煤化工等领域。2022年,中国火电发电量 5.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0%,增速较上年下降7.50个百分点,主要系第二季度下游用电需求阶段性下降所致。同期,钢铁和建材行业需求略有下降。虽然煤炭下游 1数据引用自《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第70版中文版,为2020年数据 需求增速有所放缓,但2022年以来,煤炭供需整体仍维持上年的紧平衡状态,煤炭价 格整体呈高位震荡态势。 图22021年以来国内主要煤炭品种价格走势 资料来源:Wind 2021年10月,保供稳价政策相继出台后,煤炭价格高位回落。2022年初,受冬奥会临近、华北地区电厂集中补库存等因素影响,动力煤价格小幅上涨。随后,《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布,该政策对长协价格限制较为严格。同时,长协签约率及履约率进一步提升,致使现货价格对煤炭价格指数影响减弱,整体看,2022年以来,CCTD秦皇岛动力煤5500大卡综合交易价基本保持稳定。截至2023年5月 12日,CCTD秦皇岛动力煤5500大卡综合交易价为773元/吨,较2021年底基本持平。焦煤方面,由于焦煤属于稀缺煤种,国内低硫优质主焦煤资源有限,整体供需偏 紧,主焦煤价格在各个煤种之间长期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3月,随着下游焦化厂开工率逐步攀升,供需缺口加大,焦煤价格震荡上行,并于4月底冲高,后随着供给得以补充后震荡下行;2022年下半年,随着钢铁企业产量跌幅收窄,焦炭企业需求增加,焦煤价格有所回升,但未达到年内价格高位。 煤炭价格是影响煤炭企业盈利的主要因素。2022年以来,受益于煤炭价格的高位运行,煤炭企业整体盈利水平显著提升。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20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4.30%。 图32020年以来中国煤炭行业盈利情况 资料来源:Wind 二、行业政策及关注 随着国家发改委指导价格的出台、长协签约率及履约率的提升,煤炭价格趋于稳定。 在煤炭价格大幅波动和火电行业经营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于2022年2 月24日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 30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通知》中介绍,近期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为每吨570~770元(含税,下同),山西、陕西、蒙西煤炭(5500千卡)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分别为每吨370~570元、320~520元、260~460元,蒙东煤炭(3500千卡)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00~300元。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行业不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传导部分燃料成本。为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国家发改委提出在三个方面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首先,提升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其次,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健全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第三,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运行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2022年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 作方案》,就组织煤炭、电力企业开展资源衔接、合同签订录入及履约执行、信用承诺签订等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合同双方需按确定的月度履约量足额履约,确有特殊原因、存在困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月度之间适当调剂,但季度、全年履约量必须达到100%;每个煤企承担的中长期合同任务量,不应低于自有资源量的80%、动力煤资源的75%;价格按照“基准价+浮动价”原则签订,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按5500大卡动力煤675元/吨执行,浮动价实行月度调整。 煤炭进口全面实行零关税 除了立足国内煤矿增产保供,为进一步加强能源供应保障,2022年4月28日,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所有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在进口煤价格高位运行的背景下,煤炭进口关税的全面取消有助于降低进口煤采购成本,刺激煤炭进口量的增长,缓解国内煤炭供需紧张态势,助力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非经营性负担对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 煤炭企业的经营历史普遍较长,由于历史上的体制转换问题和不合理的多元化扩展,煤炭企业往往存在一定的非经营性负担(主要包括人员负担和低效资产)。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之后,煤炭价格逐步回归合理水平,煤炭生产业务盈利水平普遍较高,但部分企业的整体盈利水平相对较差,主要系人员负担较重或存在较多盈利水平差的低效资产所致。较大规模的非经营性负担不利于提升企业抵御周期性波动的能力,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煤炭价格下行阶段,尤其需要关注非经营性负担重的煤炭企业信用风险暴露的可能性。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压力长期存在 近年来,煤炭产能持续向环境承载力差的晋陕蒙宁地区集中。同时,中国在环保领域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强,煤炭开采面临的环境约束条件愈加严苛。受限于资源赋存条件,我国煤炭开采方式中井工开采比例大。井工矿在开采过程中普遍面临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安全隐患。而随着开采深度每增加10~20米,煤矿相对瓦斯涌出量平均每年增加1立方米/吨,高瓦斯矿井的比例将逐渐加大。行业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压力将长期存在。 新能源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碳减排趋势带动新能源快速发展,挤压传统能源发展空间,但考虑到中国的资源禀赋、新能源的间歇性特征及煤炭在钢铁生产中的不可替代性等因素,煤炭行业在我国仍具有中长期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光伏、风电等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度电 成本持续下降,在世界部分国家,已经具备了和传统能源竞争的优势,同时叠加全球 气候变暖带来的碳减排压力,新能源发展得到了世界各国的重视和鼓励。中国近年在 电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优先并网发电等鼓励性、保障性政策的支持下,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逐步提升,火电(煤炭下游需求的主要行业)的发展空间受到一定程度挤占。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中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9.6%,较上年底提高2.6个百分点,已超过煤电装机比重。 三、行业展望 历经“十三五”时期的供给侧改革,煤炭行业正逐步进入成熟发展阶段,行业集中度随着行业低谷的市场出清和政策鼓励下的兼并重组持续提升,行业竞争格局日趋稳定。未来,随着煤炭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及政策属性的增强,煤炭价格将趋于稳定且可控,煤炭行业有望实现持续盈利。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提出“中 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按照我国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相关文件的指引,2030年和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分别达到25%和80%左右。作为传统化石能源,煤炭消费量面临一定长期萎缩压力。 考虑到中国的资源禀赋和新能源电力的间歇性特征,新能源对煤炭的替代过程是渐进的。此外,炼焦煤和喷吹煤在钢铁中的应用尚未出现替代品,现代煤化工的发展亦增加了对煤炭的消耗。煤炭行业在我国仍具有中长期的发展空间。 未来,具有资金、技术、规模、产业链优势的煤炭行业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高,煤炭行业竞争格局将更趋稳定,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对行业的影响。 联系人 投资人服务010-85679696-8759investorservice1@lhratings.com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著作权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研究报告的,联合资信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联合资信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研究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联合资信于发布本研究报告当期的判断,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 在任何情况下,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联合资信对使用本研究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