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hratings.com研究报告1 2023年财产险行业分析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 2022年,车险综合费改影响逐渐弱化,同时在国内新车销量快速增长、短期健 康险、农业保险等非车险险种保费收入快速提升的带动下,财产险行业市场集中度仍处于较高水平,头部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稳定。我国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主要由车险保费收入和短期健康险、农业保险等非车险险种保费收入构成。2022年以来,车险综合费改周期性影响逐渐弱化,同时在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逐步恢复、国家购置税减半政策及地方政府促进汽车消费政策影响下,国内乘用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实现同比大幅提升,2022年车险保费收入增速较快;加之在短期健康险、农业险等非车险业务收入增长的拉动下,2022年财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有所提升。2022年,财产险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49万亿元,同比增长8.71%。其中,车险业务保费收入0.82万亿元,同比增长5.62%。产品结构方面,车险仍然是财产保险中占比最高的险种,但随着非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车险业务收入占比持续降低,短期健康险已成为财产险公司的第二大险种。 从财产险市场竞争格局来看,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不大,行业集中程度仍较高。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政策对于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与治理的要求不断提升,同时当前市场环境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及投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2022年,部分头部险企依托于在产品体系、销售渠道、品牌影响力、稳定的投资能力等方面的绝对优势,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及资本市场较大波动的背景下仍保持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2022年1-9月,保费收入市场份额前10家的财产险公司合计占比较上年略有提升,其中前3大财产险公司市场占比保持在64%左右,市场集中度仍较高,财产险公司头部效应持续加大。 目前我国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较少,且业务发展程度差异化较大;得益于监管政策、保险公司战略倾斜、客户投保偏好等多重因素,互联网车险业务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但由于政策引导下互联网健康险快速整改,短期内业务规模下降,导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有所下滑。区别于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不设分支机构,产品销售、理赔均线上进行,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公司数量较少。2013年,首家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业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在线”)成立;2015年,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保险”)、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心保险”)、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在线”)等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此外,2022年7月15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批复》,原则同意易安保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上半年,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 530.4亿,同比下降1.4%。从险种结构来看,意外健康险仍为最大险种,但政策引导 下,互联网健康险快速整改,短期内业务规模下降,2022年上半年,意外健康险保 费收入151.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4.5%,占同期互联网财产保费收入的28.60%;保证保险保费与意外健康险规模基本持平;此外,得益于监管政策、保险公司战略倾斜、客户投保偏好等多重因素,互联网车险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22年上半年,互联网车险保费89.3亿元,同比增长16.6%,占同期互联网财产保费收入的16.84%。 2022年以来,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持续增长,出于流动性管理需求,债券及银行存款为其最主要投资资产类别;受保险资金配置压力增加、权益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财产险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水平有所下降。在目前低利率市场环境以及优质资产项目稀缺的背景下,财险公司资产配置压力及风险管控挑战有所加大。2022年以来,随着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出于流动性管理需要,财产险公司银行存款及债券投资占比保持较高水平。截至2022年末,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1.93万亿元,同比增长8.69%,其中债券投资占比33.61%,银行存款占比21.58%,股票及长期股权投资合计占比13.05%。投资收益方面,2022年以来,受权益市场大幅回撤以及长端利率下行的影响,投资收益实现难度加大,财产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较之前年度有所下滑。2022年,财产险公司实现财务投资收益率3.23%,综合投资收益率1.49%,均明显低于之前年度投资收益水平。考虑到目前资本市场整体处于低利率的环境仍将持续,权益市场波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财险公司投资收益水平的提升面临一定压力,但整体资金配置及投资收益实现压力弱于人身险公司。 2022年财产险公司盈利情况分化明显,大中型险企盈利水平较好,部分小型险企呈现亏损。随着车险综合费改影响减弱以及非车险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部分大中型财险公司承保利润表现较好,拉动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而对于部分非车险业务发展滞后、规模效应不明显及成本控制能力较弱的小型财险公司,承保利润实现承压,叠加投资收益下滑因素,整体盈利水平不高或呈亏损状态。2022年以来,面对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和保险行业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财险公司行业分化效应不断凸显,头部险企市场份额稳固且行业利润占比较高,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分化效应仍将持续。 2022年以来,在规则Ⅱ的实施叠加资本市场行情走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受到一定负面冲击,行业偿付能力尚处于充足水平;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相关政策落地,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是提高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水平的重要举措,但仍需关注保险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对保险公司资本的消耗以及规则II全面实施等因素对偿付能力充足性的影响。偿付能力方面,2021年12月30日,原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 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保险业自编报2022年第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全面实施规则Ⅱ,对于受规则Ⅱ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并将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过渡期政策,允许在部分监管规则上分步到位,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 执行到位。2022年以来,由于资本市场行情走低,部分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收益浮亏,致使其他综合收益表现为负,叠加利润表现不佳,一定程度上侵蚀所有者权益,亦对偿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根据2022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状况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财产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平均水平分别为205.3%和238.9%,与人身险公司相比,财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整体更高;同时,根据已披露2022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财产险公司数据,共有5家财产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共3家财产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D,上述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主要通过股东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资本债券以及资本内生渠道等方式补充资本。2022年8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核心要素、发行管理等规定,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推动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产品,优化金融体系结构。2022年,我国财产险公司共发行两期资本补充债券,合计规模35.50亿元;共有6家财产险公司进行增资 扩股或转增资本操作,合计规模30.10亿元。资本补充力度提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内生资本不足以及规则Ⅱ下风险因子调整带来最低资本升高的压力。 2022年监管政策整体延续审慎的基调,逐步健全的监管体系、严格的监管政策以及相关支持政策有助于国内保险公司持续稳健地经营和发展。2022年,监管方面继续保持审慎的监管态势并逐步完善保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引导保险行业发挥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功能。同时,保险监管延续“严监管”态势,2022年全国保险监管系统累计公布了1139张监管处罚的罚单,罚单总金额2.32亿元,其中保 险机构合计罚金1.88亿元,高管合计罚金0.44亿元。此外2022年7月,原银保监会结束对华夏人寿、天安财险、天安人寿和易安财险四家保险公司的接管。被接管期间,华夏人寿、天安人寿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天安财险挂牌转让保险业务资产包,易安财险申请破产重整。 2022年,随着各项保险监管政策的相继出台,保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在强化监管方面,监管出台管理办法统筹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建立健全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体系,明确非现场监管职责分工,规范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提升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质 效。在资本补充方面,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利于拓展保险公司 融资渠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保险资金运用方面,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拓宽保险资金可投资金融产品范围,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确委托投资适用主体和投资范围,并对受托人开展相关投资提出了明确的投资能力管理要求,有利于规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行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此外,监管发布相关规定,强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 投资人服务010-85679696-8624chenjialin@lhratings.com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著作权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研究报告的,联合资信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联合资信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研究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联合资信于发布本研究报告当期的判断,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 在任何情况下,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联合资信对使用本研究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