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 证券研究报告·市场日报 北交所日报 南京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韩紫馨执业证书号:S0620522100001 电话:025-58519166 邮箱:zxhan@njzq.com.cn 基础数据 成分个股:236 平均市值(亿元): 17.47 日成交金额(亿元): 209.78 日成交量(亿股): 17.29 日换手率(%): 16.50 市盈率(TTM): 66.00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 或影响,特此声明。 指数冲高回落,量能持续放大 摘要: 行情回顾:周四(12月14日),北证50 冲高回落,收带较长上影线的阳线,收盘涨 7.97点,涨幅0.79%,成交额209.78亿元。沪深A股三大指数高开低走持续探底,至收盘,沪指跌0.33%,深成指跌0.62%,创业板跌0.63%,深成指和创业板均创下近期新低点,并再度逼近10月26日创下的年内低点;两市成交7370亿元,比昨日减少316亿元,沪深市场已经连续3日成交金额在8000亿之下,行情低迷可见一斑。 要闻及公告:华光源海(872351.BJ)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0万股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长虹能源(836239.BJ)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以深圳浩能科技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约定品质,构成违约,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北交所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每日市场综述 周四(12月14日),北证50冲高回落,收带较长上影线的阳线,收盘涨 7.97点,涨幅0.79%,成交额209.78亿元。沪深A股三大指数高开低走持续探底,至收盘,沪指跌0.33%,深成指跌0.62%,创业板跌0.63%,深成指和创业板均创下近期新低点,并再度逼近10月26日创下的年内低点;两市成交7370亿元,比昨日减少316亿元,沪深市场已经连续3日成交金额在8000亿之下,行情低迷可见一斑。从成交金额和成交量上看,今日北交所成交金额209.78亿元,比前一日增加46.91亿元;成交量17.29亿股,比前一日增加4.02亿股。从个股涨跌情况看,上涨占上风,北交所236只个股,172只上涨,3只持平,61只下跌。盘面上,北证所属的23个申万一级行业,18个上涨,5个下跌,其中交通运输(+16.61%)、公用事业(+16.33%)和有色金属(+10.7%)位居涨幅前三,美容护理(-2.33%)、计算机(-1.98%)和电子(-0.82%)位居跌幅前三。个股表现非常活跃,涨幅超过10%的个股有17只,超过20%的有7 只,30CM涨停的个股有3只,不少个股不断创下新高,如华光源海、华原股份、天纺标、中纺标、丰光精密、微创光电、路桥信息、同辉信息、国义招标、佳先股份、华信永道、凯添燃气、惠同新材等。发布实控人变更的微创光电连拉3个30cm涨停,今日涨9.76%,该股本周最大上涨幅度达182.18%。今日有一只新股派诺科技上市,收涨114.2%,换手率66.06%,这是12月上市的第三只新股,从11月以来共上市新股11只,均表现较好。 北证50指数11月走出一波前所未有的大涨行情,11月月最大涨幅47.87%,月涨幅27.54%,11月27日最高冲至1114.26点,而后进入大幅回调,最低下探至896.16点之后开始企稳,相较于最高点,最大回调幅度达 19.57%,调整5天。12月4日指数探底896.16点之后再拾升势,上周涨幅 8.22%,全周成交668.3亿元,日均成交金额133.66亿元,日均维持在百亿元 之上,强势可见一斑。进入新的一周,北证50指数阴阳交替震荡上行,昨日大涨3.59%,今日冲高后有所回落,最高1049.57点,已超越上周反弹最高点1019.09点,相比于沪深市场的低迷,北交所正如火如荼展开第三波上行。目 前看来,从11月开始大涨的北交所在充分整理后再度活跃,北交牛正在持续进行中;展望后市,毫无疑问北交所目前仍处于强势状态,百亿元的日成交金额已成为北交所常态,只要成交量不出现过于明显的萎缩或放量大跌,强势就有望持续,后市能否到达或超越前期高点1114.26点将取决于成交量能否持续放大;另外,目前北交所走势与沪深市场有跷跷板效应,如果沪深市场出现较强反弹,不排除北交所火热情绪降温而陷入横盘格局。从近几日个股表现看,再度走出一批牛股,尤其是一些在11月大涨中表现不佳的个股开始领涨12月行情,12月至今股价翻番的股票不少,中纺标(本月最大涨幅251.44%),天纺标(+189.78%),丰光精密(+112.38%)、华信永道(+102.81%)、微创光电 (+167.35%)、华原股份(+109.42%)、路桥信息(+101.82%);最大涨幅超过50%的个股包括宏裕包材(+91.45%)、国义招标(+84.67%)、中科美菱 (+86.18%)、太湖雪(+79.13%)、天润科技(+76.47%)、天宏锂电 (+74.23%)、广咨国际(+68.76%)、慧为智能(+68.12%)、维达光电 (+65.85%)、华原股份(+61.16%)等。11月份涨幅前十的个股分别为凯华材料(+511.61%)、志晟信息(+267.67%)、华密新材(+243.13%)、驰诚股份 (+230.54%)、汉鑫科技(+228.52%)、华阳变速(132.35%)、威贸电子 (127.2%)、吉冈精密(+112.37%)、铁大科技(110.09%)、大唐药业 (+102.27%)等,跟11月涨幅榜个股对比,12月4日开始的此波反弹领涨个股完全不同,在新一轮上涨中个股选择上应更关注在上一波上涨中上涨幅度较小、又开始明显放量有新资金关注的个股。牛市中个股都有机会,关注大盘的趋势与选择个股同样重要。 图1.每日行情回顾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表1.北交所个股涨跌幅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图2.北证A股行业日平均涨跌幅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图3.北交所行业平均市盈率(TTM)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北交所要闻及公司重要公告 华光源海(872351.BJ)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 月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00,000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点评:华光源海是一家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企业,主要从事国际货运代理、江海联运长江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以及公路运输等业务,业务区域主要集中于长江中下游各主要港口。凭借“运(输)代(理)一体化”的业务组合,公司精准满足客户物流需求,多年来为大型制造业企业、进出口贸易商、国际班轮承运人以及国际货运代理同行等众多客户提供一站式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凭借长期优异的服务品质,公司与晶澳集团、三星国际物流、飞力达、阿特斯太阳能、飞沃科技、长远锂科、楚天科技和奥士康等知名企业取得稳定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8艘自有船舶,3艘租赁船舶,总运力4,057TEU,总载重58,060吨,主要经营长沙港/岳阳港至上海外港/上海洋山港江海联运集装箱班轮运输,目前,公司业务规模正处于迅速扩张阶段。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000,000股,不超 过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2918%-4.3891%。截至2023年 10月7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015%,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77.50%,最高成交价为5.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1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17,156,158.1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55.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现有3,100,000股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91,135,439股变更为88,035,439股,即注册资本由 91,135,439元变更为88,035,439元。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华光源海表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增♘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长虹能源(836239.BJ)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原告(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国内物资采购合 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被告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约定的产品品质,被告也怠于履行其自身义务,已经构成违约,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并要求赔偿。 点评:2021年4月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国内物资采购合同》,约定 原告(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1937万元和3794万元分别向被告 (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符合正负极双层挤压涂布机技术规格书的正极涂布机2台、负极涂布机4台设备。2022年四季度起,原告陆续发现部分客 户反馈客诉问题。经过2023年的自我评估、多次验证分析,基本判断原因为设备不合格导致涂布机过滤失效,致使涂布制程中混入磁性杂质造成。针对该事项,原告聘请的外部机构于2023年9月19日受理鉴定委托,并于2023年 11月16日出具技术鉴证报告。鉴于被告涂布机质量问题导致原告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隐患,且产生客户索赔损失以及库存产品跌价损失。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国内物资采购合同》第四点安装调试及验收4.2条约定“性能检查中某部分装置有缺陷或达不到产品性能检查标准时,双方查明原因,如属卖方原因,卖方应及时调整或无偿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部分,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为维护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国内物资采购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被告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出的产品达不到约定的产品品质,被告也怠于履行其自身义务,已经构成违约,严重损害原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