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先后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两轮纾困措施,以减轻市民和企业的经济压力。其中,大部分防疫抗疫基金提供的紓困措施豁免徵稅。根据《豁免薪俸税及利得税(防疫抗疫基金)令》,自2019/20课税年度起,企业或个人在防疫抗疫基金下获得的大部分财政资助或援助将获得税務豁免。企业或个人于防疫抗疫基金下获得的大部分财政资助或援助可获得税務豁免。税務豁免适用於2019/20课税年度。有关防疫抗疫基金两轮措施的税務处理安排摘要包括:1. 根据本地口罩生产资助计划资助厂房设立外科口罩生产线;2. 物业管理界抗疫支援计划;3. 向建造业持份者提供資助;4. 為政府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服务承辦商的前線人員提供財政支援;5. 零售業資助计划;6. 持牌食物業界別資助计划;7. 向指定类别的交通工具发还实际燃料/电费开支及/或发放资助;8. 会议展览业资助计划为展览及国际会议主办机构提供的资助;9. 為活海鱼批销商、指定鲜活食品批销商及聘有内地过港渔工的渔船提供資助;10. 向幼兒中心提供特別津貼;11. 藝術文化界資助计划;12. 持牌賓館資助计划;13. 旅行代理商資助计划;14. 向指定培训机构提供特别补助;15. 持牌小贩資助计划;16. 根据“保就業”计划向僱主和自人士提供補貼;17. 撥款予非政府公營及私營機構創造有時限職位;18. 為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大律師辦事處及相關人士而設的法律科技基金;19. 鼓勵公私營界別及早使用5G技術的資助;20. 根据遙距營商計劃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