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帮助 标准操作程序(SOP) 实施 虚拟网络计量和集团网络计量机制 免责声明: 1.ThisdocumentistohelptheStakeholderstodeveloptheirownsetofdocumentsbasedonstateRegulationsetc.ItshouldnotbetakentobeadocumentcommandedbyMNREtobenecessaryfollowedbyothers. 2.始终欢迎对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文件。 目录 第1章:模型GNM和VNM法规3 1.定义3 2.消费者注册/申请3 3.技术可行性分析3 4.连接协议4 5.计量和同步4 6.能源会计和结算5 7.检验6 8.调试和联合调试报告(JCR)7 第2章:VNM8的示范文件 1.附件-A:VNM8申请表 2.附录B:VNM安排的示范协议8 2.1.在CAPEX模式8下 2.2.在RESCO模式8下 3.附录-C:VNM消费者协议8 第3章:GNM的示范文件33 1.附件-D:GNM33申请表 2.附件-E:GNM安排的示范协定33 2.1.在CAPEX模式下33 2.2.在RESCO模式下33 3.附件-F:承诺将CA编号纳入集团下的优先结算清单净计量33 第4章:并网太阳能屋顶光伏系统安装和计量连接操作程序的模型时间表DISCOMs.52 第1章GNM和VNM法规模型 1.Definitions: 以下定义仅供参考。以特定国家或UT监管机构提到的定义为准: 1.1.“虚拟网络计量”具有一项安排,即通过可再生能源系统充电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或电池储能系统(BESS)产生/注入的全部能量从可再生能源表/毛表输出到电网,并且输出的能量在位于同一配电许可证持有人的供应区域内的参与消费者的多个电力服务连接中进行调整。 1.2.“集团净计量”具有一项安排,即通过可再生能源系统充电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或电池储能系统 (BESS)产生/注入的剩余能量通过净计量表输出到电网,并且输出的能量在位于同一配电被许可人的供应区域内的同一消费者的多个电力服务连接中进行调整。 1.3.“合格消费者”是指在配电被许可方的供应区域内的电力消费者,其使用自有或第三方拥有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以抵消部分或全部消费者自身的电力需求。 2.消费者注册/申请: 2.1.由任何消费者/申请人安装的集团净计量或虚拟净计量框架下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容量不得 小于或大于千瓦(根据国家法规的规定)。 2.2.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附件A或D)向分销被许可方提出集团净计量或虚拟净计量的申请,并根据拟议的装机容量支付不可退还的卢比(大写卢比)作为注册费和可行性分析费。所有必要的表格和格式均随附本文件。 3.技术可行性分析: 3.1.分销被许可方应根据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交的申请中提供的信息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 3.2.内部审查,以检查拟议的屋顶太阳能发电厂是否满足MNRE/DISCOM/SERC的必要技术标准,特别是在逆变器规格、渗透水平、安全方面,如防孤岛和保护装置等方面。应该进行 。该分析应在提交申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 3.3.如果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没有DISCOM的任何暗示,它 应被视为已批准(或国家法规规定)。 3.4.DISCOM应在先到先得的基础上给予消费者可行性批准。 3.5.配电网络级别的最大穿透限制不得超过该DT或任何其他变压器(根据国家规定)。 4.连接协议: 4.1.合格的消费者和分销公司应在发布技术可行性分析(根据国家法规)后的几天内,达成 协议,规定附件B或E中规定的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的技术信息,商业安排以及明确的角色和责任。 4.2.如果合格消费者未签署协议,则视为已取消申请。 4.3.装置应在协议日期后的几个月内安装(根据国家规定)。 4.4.如果任何延迟超过数月(根据国家规定),DISCOM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时间延长,之后协议应被视为终止,而没有任何理由。 5.计量和同步: 5.1.安装在RTS系统上的所有仪表均应符合CEA(仪表的安装和操作),2006年法规及其 后续修正案。 5.2.消费者所在地的适当仪表应由分销被许可方采购、安装和维护,费用由合格消费者承担。但是,如果合格消费者希望采购适当的仪表,他们可以采购此类仪表并将其提交给分销被许可方进行测试和安装。 5.3.适当仪表的位置应符合CEA(仪表的安装和操作),法规,2006,不时修订。 5.4.所有屋顶太阳能系统都必须安装太阳能仪表。 5.5.所有安装的仪表应代表双方共同检查和密封,但分销被许可方的仪表读数应构成商业结算的基础。 5.6.装置与电网同步后,DISCOM人员应检查, 仪表和确保安全功能/预防措施的安装。DISCOM将根据应符合法规要求/标准的测试结果颁发调试证书。 5.7.仪表读数应按照现行的DISCOM程序进行。 6.能源会计和结算 应遵循的能源会计和结算详情如下: 6.1.对于VNM:可再生能源系统产生的能源应按照申请DISCOM(附件A)中所示的比例记入每个参与用户的每月电费账单中。 对于GNM:可再生能源系统产生的能量应按照申请表(附件D)中所示的比例计入每个参与连接的每月电费中。 6.2.对于VNM:消费者应有权选择更改可再生能源系统的电力信用份额,但要遵守消费者在财政年度中一次输入的协议/谅解备忘录所指示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的采购比例,并提前通知数月。 对于GNM:消费者可以在每个财政年度(根据国家规定)提前通知数月的情况下修改一次针对其他电力连接的平衡剩余能量的调整的优先级列表。 6.3.如果任何参与的消费者/连接的服务连接因任何原因根据当时有效的任何法律而断开,该消费者/连接的未经调整的单位/剩余信用额应在财政年度结束时由分销被许可人支付。 6.4.对于VNM:任意时间段的用电量(e.Procedre、高峰时间、非高峰时间等。)应首先用参与用户的相同计费周期内的类似时间块中的发电量进行补偿。在计费周期中的任何时间块中的任何剩余发电超过消耗应被考虑,如同剩余发电/能量积分已经在非高峰时间块期间发生。 对于GNM:应首先用可再生能源系统所在的用户的同一计费周期内的类似时间块中的发电量补偿任何时间块(例如,高峰时段,非高峰时段等)的电力消耗,并且应根据注入的任何剩余单位进行调整 在由消费者提供的优先级列表中指示的序列中的(一个或多个)服务连接的每月账单中消耗的能量,就好像剩余发电/能量积分发生在用于当日时间(ToD)消费者的非高峰时间块和用于非ToD消费者的正常时间块期间。 6.5.对于VNM:如果在任何参与消费者的任何计费周期内记入贷方的单位超过该消费者的单位进口,则此类剩余记入贷方的单位应在下一个计费周期内结转为能源信用,以针对每个参与消费者的结算周期内的后续计费周期中消耗的能源进行调整。 对于GNM:如果在任何计费期内单位的出口超过可再生能源系统所在连接处单位的进口,则注入电网的剩余单位应根据每月服务连接账单中消耗的能源进行调整。调整的优先顺序应视为从可再生能源系统所在的服务连接开始。如果在任何计费期内非ToD关税或ToD关税的单位出口超过电力服务连接的单位进口,则消费者注入的剩余单位应作为能源信用结转到下一个计费期,并显示为消费者出口的能源,以便按照优先级列表中所示的顺序对结算期内后续计费期内消耗的能源进行调整。 6.6.为了结转剩余或抵消能源信用额,应根据适用于相关年度的ToD关税的相关退税/附加费百分比来调节能源单位。在计费周期中的任何时间块中的超过消耗的任何剩余生成应被考虑,如同剩余生成/能量信用发生在ToD消费者的非高峰时间块和非ToD消费者的正常时间块期间。 6.7.在每个结算期结束时,任何未调整的电力信用额,此类超额电力应由分销被许可方在适用年度(例如APPC)向消费者进行会计和支付,并应在开始时重置为零每个结算期。 7.检查: DISCOM官员保留在协议有效期内随时例行检查屋顶发电厂的权利。作为检查的一部分,DISCOM 官员必须确保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7.1.SPV系统的所有防护设备均按照规范运行。 7.2.包括面板、逆变器等在内的SPV系统在安装后继续满足印度和IEC标准的要求,直到连接协议完成 8.调试和联合调试报告(JCR) 8.1.在成功的检验和仪表测试之后(如果仪表是由消费者购买的),DISCOM应安装并密封双向和 单向能量 米(s)内提交作品的天数(根据国家规定) 竣工报告(WCR)和装置应视为从仪表安装之日起委托进行网络计量商业操作。 8.2.联合调试报告(JCR)应由消费者、装置供应商/EPC承包商/供应商和DISCOM官员签署 oDISCOM签署JCR的签署权限应与检验的签署权限相同。 结束 第2章:VNM的模型文件 1.附件-A:VNM申请表 2.附录B:VNM安排示范协议 2.1.在CAPEX模式下 2.2.在RESCO模式下 3.附录-C:VNM消费者协议 附件-A VNM申请表 To, 总工程师(RE/计量/配电)XXXXX 论文题目:虚拟网计量机制申请表 我们打算连接太阳能发电厂系统,以符合SERC(屋顶太阳能电网互动系统净/总计量)法规<插入年份>和任何进一步的修正案,根据: i.CAPEX模式或ii.RESCO模式(请勾选一) 1. 名称 注册消费者(铅) 2. 地址 注册消费者 3. 消费者编号 4. 主要消费者的电子邮件ID(大写字母) 5. 消费者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WhatsAppNo. 6. 对于CAPEX:安装程序的名称、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ID(大写字母) 7. 对于RESCO:RESCO的姓名、地址、电子邮件ID、联系号码 8. 类别(请提及) 国内、工业、 商业、政府大楼等. 9 电源电压 级别(请提及) 230V、415V、11kV及以上 10 批准的总荷载,即根据最新电费法案(kW),参与用户的认可负荷总和。 11. 提议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类型(太阳能、风能等) 12. 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建议连接的能源系统(kW) 13 建议连接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的电源电压(请勾选) 230V(1相):415V(三相):11kV及以上(三相): 14 的位置拟议的可再生能源系统 15 位置地址可再生系统 16 站点的纬度(N) 17 场地的经度(E) 18 面积(sq-mtr) 2.WeherebyrequestyoutoprovidegridconnectivitytotheSolarsysteminstalledorplanningtobeinstalledunderVNMarrangement.Detailssupportedbynecessaryevidencearefurnishedhereunder. 3.我们声明,根据我/我们的知识和信念,对为虚拟网络计量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和验证 。 外壳:根据附录-A.1的规定,必要的适用性文件:Date: 参与消费者签名盖章(如有) S.No. 消费者编号 分成比例 % 列表中每个消费者的地址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的ID详细信息 消费者签名 12345 注意:消费者列表是指示性的,可以扩展到项目的要求。 仅供办公室使用 申请表编号:申请日期: Annexure-A.1:适用的必要文件(要求与申请表一起提交)。 S.No. 所需文件 已附加(是 /否) 1. VNM安排协议 2. VNM消费者协议 3. 消费者身份证证明(PAN/EPIC/Aadhar卡等)的自证副本 4. 安装/已经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场地的所有权证明。 5. I.EPC承包商(用于CAPEX模式)和II.RESCO(用于RESCO模式) ******* 附件-B VNM安排协议范本 I.CAPEX模式:参与消费者与DI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