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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研究——基于金融机构的视角

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研究——基于金融机构的视角

金融机构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研究课题组 摘要:为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机构需要建立旨在为市场实体、经济活动、资产项目向低碳和零碳转型提供金融支持,并可有序推动自身低碳运营的转型金融体系,也需要通过完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回应监管与市场关切。当前,转型金融在概念特征、产品框架方面已形成一定共识,并有积极实践,但金融机构在环境信息披露中尚未形成常态化、体系化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本研究在总结提炼国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金融机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核心内容,并在现有环境信息披露的框架下建立了转型金融的关键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还从金融机构、政策、企业等角度,提出进一步强化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转型金融金融机构信息披露 低碳转型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帮助高碳行业成功实现低碳转型,既是金融机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也是金融机构保持稳健经营、降低投融资端转型风险的重要选择。当前,全球金融机构已在低碳转型方 面做了诸多积极探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转型金融相关信息披露,既可展现金融机构助力低碳转型的努力和成效,又可加速转型金融业务发展。 一、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意义 当前,转型金融在全球仍处于起步阶段,共识正逐步形成1。综合国内外主要转型金融文件中2的定义及金融机构低碳转型需求,金融机构的转型金融应指:金融机构制定与《巴黎协定》温控目标相符的转型目标、战略和路径,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资产项目等向低碳和零碳排放转型提供的金融支持,以及推动自身运营低碳转型的行动;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就是将转型金融相关信息进行披露。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包括: (一)落实监管要求 信息披露作为金融机构展现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窗口”,是监管要求的重点。在中国,包括人民银行在2021年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银保监会在2022年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一系列政策与文件,都要求金融机构主动、及时、准确、完整做好环境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其中,《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应“促进经 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此外,人民银行正在研究推出转型金融标准,涉及信息披露原则等内容3。国际上,TCFD4的“四大支柱”为金融机构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搭建了框架指引,从战略、治理、风险管理和指标目标四方面,逐步推进金融机构资产端和运营端低碳转型。即将出台的ISSB5以TCFD框架为基础,梳理整合相关标准,其中也包含了转型的相关内容。 (二)回应市场关切 资本市场越来越将绿色低碳等环境因素作为投资选择的重要指标。据MSCI《2021全球机构投资者调查》,全球73%的机构投资者表示,未来将继续增加ESG负责任投资规模。资产合计达102万亿美元的160多家国际投资机构已表示支持PRI《投资者承诺支持气候变化公正转型的声明》。多年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金融机构已在绿色金融领域开展了大量信息披露实践,但在如何促进“棕色”资产转型方面的披露还较为有限,需进一步向投资人和利益相关方展示促进高碳资产低碳转型方面的雄心与能力、努力与成效。 (三)推动自身转型 以信息披露为抓手,金融机构可进一步推进自身绿色低碳转 型。一是可开展对标,通过披露将转型金融发展情况与监管要求、同业实践、自身目标进行对照,找出优势与差距;二是可提升转型风险防控能力,及时发现与处置风险,促进投融资客户增强信息透明度6,三是可增加公众监督度。 基于上述意义,本课题旨在通过经验总结,提炼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原则与框架,并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二、全球转型金融披露的实践及启示 (一)转型金融相关披露实践综述 国际金融行业协会、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已围绕转型金融标准、发展思路与管理原则等方面积极探索,部分内容涉及信息披露: 一是监管机构转型金融目录和披露要求。欧盟颁布的可持续分类目录(EUTaxonomy)中最早对转型活动作了界定。中国香港金管局与日本金融厅的监管机构分别发布各自的《转型金融指南》,对ICMA的转型金融原则行了细化(见附录1)。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在《2022年可持续金融发展报告》中拟定了“建立转型金融框架”内容,并在2022年10月召开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获得通过。 二是转型金融产品的披露要求。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气候转型金融手册》,其转型债券信息披露四项原则成为国际同类产品管理的主要参考框架(见附录2)。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了《转型金融研究报告》,提出了“可信转型活动五项原则”及相对应的信息披露建议(见附录3)。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转型挂钩债券管理与披露要求7。 三是部分金融机构的披露探索。星展银行发布了《可持续和转型金融框架和分类法》,指出转型金融项目必须满足的四项条件与披露要求。汇丰银行8结合其在欧洲与中东的转型金融实践,总结包括信息披露在内的转型金融管理经验。中资金融机构中,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海外发行转型金融债券,并按 照ICMA框架披露债券募集、投资、管理相关信息。 (二)推动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发展的启示 第一,应界定转型金融披露范围。界定清晰、特征明确的转型金融业务体系是信息披露的基础。在投融资端,转型金融业务体系应满足四大特征。一是对象广泛,可以支持碳密集型行业转型,与绿色金融形成衔接;二是目标科学,转型目标与时间表应与《巴黎协定》目标要求一致,避免长期“碳锁定”9;三是行业领先,转型主体的排放强度与ESG表现要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即重点支持“高效高碳”主体;四是影响可控,转型行动应避免对其它可持续发展目标造成负面影响。在自身绿色转型方面,应有利于推动自身投融资结构绿色化、运行模式低碳化、风险管理高效化、信息披露规范化。 第二,应明确转型金融披露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客户众多、业务复杂,不宜照搬单个债券发债方的披露要求。转型金融业务的整体披露框架,应更突出“SMART”五项基本要求。一是“Strategic战略性”,金融机构需要从集团整体业务板块和长期战略性角度构建转型金融信息披露框架,并将投融资 领 域 与 自 身 运 营 低 碳 转 型 共 同 纳 入 整 体 披 露 框 架 。二 是“Measurable可核算”,金融机构相比单个发行人更具信息与系统优势,应进行更多定量核算与披露,以直观展示转型绩效,避免“漂绿”质疑。三是“Attainable可实现”,金融机构承担 着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与高质量发展的职责,转型金融披露目标与内容设置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四是“Relevant相关性”,金融机构转型金融披露体系与内容应与“双碳”目标、金融 机 构 低 碳 转 型 战 略 、 实 际 转 型 金 融 业 务 紧 密 联 系 。五 是 “Time-based时限性”,与单项转型债券相比,金融机构整体低碳转型投融资业务期限更长,或贯穿整个“双碳”周期,需要合理设置时限性计划,定期检视转型成效。 第三,应纳入金融机构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框架。金融机构转型金融信息是其环境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提出,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应与TCFD保持一致10。因此,可根据TCFD、《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框架,将转型金融相关内容与指标补充到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中,形成金融机构丰富而全面的气候与环境相关信息披露报告。 三、金融机构转型金融披露内容与指标 在梳理G20《可持续金融发展报告》、TCFD、ICMA等国际主流可持续金融披露框架和原则(映射关系见表2),总结全球金融机构转型金融披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金融机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的核心内容和指标。 (一)转型金融披露核心内容 1.与全球温控目标一致的转型金融目标与路径。具有可验证 性、可比性、基于科学的转型金融发展战略目标及规划,上述目标与《巴黎协定》温控目标及国家减碳政策与路径的一致性证明,定期披露的目标推进情况。 2.转型金融公司治理体系。金融机构转型金融业务及自身运营低碳转型的整体治理架构、管理与监督机制、董事会及高管层等各层级在治理机制中的作用。 3.转型金融政策制度。围绕支持经济社会低碳转型与自身运营低碳转型所构建的行业政策、管理政策、考核激励政策等政策保障体系。 4.转型金融风险识别与管理。转型金融风险管理流程及尽职调查流程,包括客户业务准入标准、风险识别工具、客户评级、贷后管理要点,及压力测试等中长期风险预测手段及应对举措。 5.转型金融业务创新与发展。报告期内转型金融产品资金规模、产品分类、资金使用情况、行业分布、支持对象整体kpi11表现等总体情况,及产品与机制创新案例。 6.转型环境与气候效益。定性或定量披露金融机构投融资端及自身运营低碳转型实际效益。披露范围1、范围2的碳排放变化情况及测算方式,并循序渐进拓展至范围312。 (二)转型金融信息披露指标体系 根 据 人 民 银 行 《 金 融 机 构 环 境 信 息 披 露 指 南 》 (JR/T0227-2021,以下简称《指南》),并借鉴TCFD框架,将上述转型金融披露6项核心内容纳入《指南》框架进行披露,形成51个转型金融相关披露指标项(见表3),丰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体系。 四、推进金融机构转型金融披露工作的建议 强化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发挥信息披露在金融机构转型金融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既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主导力量推动信息披露工作实施,又需要政策、企业、第三方等共同促进转型金融信息与数据环境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有效、透明、公正的低碳转型。 (一)对金融机构的建议 1.推动转型金融业务发展。一是提出本机构的转型金融目标、原则、路径。参考G20、ICMA、欧盟转型金融文件提出机构自身转型金融概念定义,及与《巴黎协定》、“双碳”目标相一致的转型目标与路径。二是强化治理与风险管控。建立与转型目标相匹配的治理机制、制度体系、风险控制机制,披露相关措施与成效。三是明确重点支持范围。多部门协调制定并披露转型金融支持的细分产业、支持项目、技术标准等目录。建议可聚焦电力、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13,围绕上述行业中的能源清洁化、原料减量化、低碳技术创新、碳捕集能力开发、废材与热能回收等项目建立转型支持目录。四是创新转型金融产品。在现有可持续发展挂钩金融工具基础上,根据不同客户转型融资需求开发信贷、债券、股权、风险等类别转型金融工具14,跟进拟披露产品的转型实效性。 2.测算转型相关数据。一是提升碳核算能力。在人民银行碳核算标准指导下,参考PCAF15、GHGProtocol16等国际碳核算准则,结合自身情况,推进自身运营碳核算和投融资碳核算工作。二是加强核算数据运用。在投融资碳核算方面,掌握资产结构中碳排放强度高、低碳转型潜力大的行业领域,重点加强转型支持与引导;定期关注主要行业的碳排放数据变化,考核客户转型绩效与金融产品支持成效,并在表3框架中“转型的环境与气候效益”部分进行定量披露。在自身低碳转型方面,摸清自身运营碳足迹底数,谋划低碳运营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在数据支撑下建立绿色办公目标与流程体系。 3.建设智慧高效信息平台。通过部门间、机构内外信息渠道打通与工作组搭建等方式促进转型企业数据、金融机构数据、外部第三方数据的汇集、处理与反馈,打造统一气候信息披露平台。为金融机构批量化完成转型金融客户筛选、风险管理、转型成效测算、整体信息汇集与披露提供便利。 (二)政策与市场建议 外部信息基础与环境对金融机构高质高效开展信息披露至关重要。监管部门应从政策端、企业端、第三方市场三个方面着力提升金融机构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建设的外部支持。 1.完善监管政策体系。一是建标准。在监管层面建立包含转型金融概念原则、支持范围、核算方法、信息披露原则等在内的政策框架,减少金融机构实践障碍与成本。将转型金融披露纳入整体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厘清转型金融与现行金融机构ESG披露、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等披露框架的关系。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