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4〕8号)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态势。通知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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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通知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要求企业建立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的划分标准,并对这些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企业在备案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时,若遇到难题,可请求国务院国资委推荐专家参与论证,必要时,国务院国资委将提供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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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评估流程:通知明确了8类情形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这些情形通常涉及特定的经济行为,如无法正常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参股股权退出、账面原值较低的资产处置,以及通过公开市场获取市场价格的房产交易等。这些规定旨在降低企业改革重组的成本,同时确保国有资产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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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估值管理:针对无法通过传统评估方法确定价值的情况,通知允许企业采取估值方式。它界定了5类可以进行估值的情形,并要求中央企业制定资产估值项目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流程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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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数据资产交易定价:通知强调了在交易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数据资产时,应优先考虑评估或估值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对于特殊情况,则可选择公开挂牌、拍卖、询价或协议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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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评估与估值流程:通知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包括评估机构选聘的程序、费用报价计算方法、专家评价机制等,以提高评估和估值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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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评估与估值的特殊情况处理:通知还详细规定了多个国有股东共同发生经济行为时的评估与估值流程、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在特定情况下无需进行评估或估值的条件,以及多个经济行为时的定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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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通知附带了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评价表和中央企业估值报告审核指引,以进一步细化评估与估值的管理要求,提高操作规范性。
总之,《通知》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简化和优化中央企业的资产评估与估值流程,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支持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