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貧窮狀況報告2023 疫後復常下的兩極化復原 19-9-2023 1.簡介 樂施會於去年十一月發表《香港貧窮狀況報告:疫下本港貧窮與就業面貌》1,該報告指出,在疫情前(2019年),貧富差距為34.3倍,而在2022年第一季 度擴大至47.3倍,顯示疫情下貧富懸殊差距拉闊,同時勞動市場受到疫情衝擊而加劇了貧窮問題。隨著新冠疫情的減緩和防疫措施的解除,2023年第一季度香港的經濟明顯改善。經季節性調整後,失業率降至3.1%,就業不足率也下降至1.2%2,各行各業甚至出現人手不足的情況。然而,由於社會結構的轉變以及福利和勞工政策的限制,導致貧富之間的復原速度存在明顯差異,反映貧窮人士在疫後社會仍然面臨重重挑戰。 是次研究旨在剖析疫後的貧窮及貧富懸殊狀況,報告分為五部分,第一部分為研究方法的簡介和重要概念的介紹。第二部分探討香港疫後貧窮及貧富懸殊的狀況。第三部分分析經濟活躍人口中的貧窮人口,當中包括失業和在職貧窮的人士的特徵。第四部分剖析非經濟活躍人口的貧窮情況。最後一部分為本會對有關貧窮問題的建議,供政府和各界參考和討論。 2.研究簡介 2.1研究目的 揭示香港在疫情後的貧富差距現象 分析經濟活躍人口(就業及失業)和非經濟活躍人口在疫情後的貧窮情況 提出可行的政策和項目建議 2.2研究方法和數據來源 比較及分析統計處2019(全年)、2020年(全年)、2021年(全年)、 2022年(全年)以及2023年(第一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統計報告》 1https://www.oxfam.org.hk/f/news_and_publication/85693/poverty%20report%202022%20%28with %20cover%29.pdf 2https://www.censtatd.gov.hk/tc/web_table.html?id=210-06101 2.3研究限制 以《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的數據作分析,只能以原住戶收入分析貧窮現象,未能按政策介入前後作對比 2.4定義 貧窮人口:撇除外籍家庭傭工後,居於原住戶收入少於相應規模住戶收入中位數50%的人口 原住戶收入:即家庭住戶每月收入,包括從工作得到的收入、租金收入、股息及利息、非住戶成員定期給予的款項及現金形式的社會福利等 疫情前:2019年《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統計報告》數字 疫情期間:2022年《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統計報告》數字 疫情後:2023年第一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統計報告》數字 經濟活躍人口:勞動人士,再分為就業人士及失業人士 非經濟活躍人口:包括所有在統計前七天內並無職位亦無工作的人士,在這七天內正在休假的人士及失業人士除外。料理家務者、退休人士及所有15歲以下人士等均包括在內 3.主要發現 3.1疫後香港最新貧窮人口逾136萬,貧窮率達20% 是次研究發現(圖一),在2023年第一季度,按相應規模家庭的原住戶月入中位數50%計算3,香港整體貧窮率達20%4,即有1,364,100人處於貧窮狀態。值得注意的是,在疫後經濟漸趨回復下,經濟活躍人口中的貧窮率跌至7.5%, 32023年第一季貧窮線水平 中位數50% 1人 $5,000 2人 $11,000 3人 $18,600 4人 $24,200 5人 $23,600 6人或以上 $28,100 整體 $14,700 4是次研究集中探討香港的本地住戶,2023年第一季總人口達6,831,800 即257,400人歸類為貧窮人士。至於非經濟活躍人口,其貧窮率高達32.4%,即有1,106,700處於貧窮狀況,比疫情前的29.9%更高(表格一)。 圖一:2023年第一季貧窮人口組成5 表格一:香港貧窮狀況概要 貧窮率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Q1 整體 1,275,400 1,393,800 1,363,900 1,340,600 1,364,100 (18.3%) (19.9%) (19.6%) (19.6%) (20%) 經濟活躍人口 230,900 335,500 300,600 279,300 257,400 (7.6%) (9.4%) (8.5%) (8.2%) (7.5%) 非經濟活躍人口 1,000,800 1,058,400 1,063,200 1,061,200 1,106,700 (29.9%) (30.8%) (31.1%) (31%) (32.4%) 3.2疫後貧富懸殊現象:最低與最高家庭月入中位數相差57.7倍 表格二的數據顯示,在疫情前(2019年),家庭月收入中位數的第一等分(最低收入)與第十等分(最高收入)之間的差距為34.3倍。到了2023年第一季 度,即疫情後逐漸恢復正常的第一季,兩者差距進一步擴大至57.7倍。在這期 間,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並未改善,這一組別的家庭在2023年第一季度的月收入中位數下降了34.3%。而位於第二等分的家庭,其收入也下降了6%。 5是次研究只計算本地住戶(domestichousehold):即一群住在一起及分享生活所需的人士,他們之間不一定有親戚關係。自己單獨安排生活所需的個別人士亦當為一戶,即「單人住戶」。(註:家庭住戶需至少有一名成員為常住居民,只有流動居民的住戶不會被界定為家庭住戶。)https://www.bycensus2016.gov.hk/tc/terms-and-definitions.html 至於相對高收入的家庭,特別是位於第十等分的家庭,其家庭月入中位數於2023年第一季比2019年上升10.5%。而位於第九等分的家庭,亦有8.8%的升幅。總括而言,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呈現兩極化復原,反映高收入家庭較能受惠於經濟復甦,而低收入家庭不單未能受惠,更在疫後世界面臨新的挑戰。以下部分,將從經濟活躍人口和非經濟活躍人口剖析貧窮現象。 表格二:家庭月入中位數按十等分計算 2019 2022Q1 2023Q1 與2019比較 第一 3,500 2,700 2,300 -34.3% 第二 8,300 7,500 7,800 -6% 第三 14,000 12,700 13,100 -6.4% 第四 19,500 18,400 19,200 -1.5% 第五 25,000 24,800 25,300 +1.2% 第六 32,000 31,800 33,100 +3.4% 第七 40,300 40,800 42,100 +4.5% 第八 51,500 53,200 55,000 +6.8% 第九 70,100 73,000 76,300 +8.8% 第十 120,000 127,600 132,600 +10.5% 合計 29,000 28,300 29,500 +1.7% 差距 34.3倍 47.3倍 57.7倍 / (以當時市價計算) 在疫後恢復期間,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之間的中位數差距進一步擴大的原因在於高收入家庭成員的工作能夠從疫後的經濟復甦中受益而增加。然而,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主要來自基層工作和社會福利。由於基層工作的收入受到疫後勞動市場轉型和最低工資凍結的影響,導致收入未能提升。同樣地,社會福利在過去一年也沒有顯著提升。這些因素成為疫後貧富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 4.經濟活躍人口中的貧窮狀況 在前面的部分,我們集中討論了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的疫後復原狀況。接下來,我們將按兩大群組,即「經濟活躍人口」(包括「就業人口」及「失業人口」)和「非經濟活躍人口」去剖析香港疫後的貧窮現象。 4.1在職貧窮:疫後未見改善,超過20萬基層工友未能夠脫貧 在3,297,200的就業人口中,有6.4%(209,800人),即使在就業,仍處於貧窮狀態–即在職貧窮人士當中,有84.1%(即176,400人)從事低技術工作(表格三)6,而疫情前的數字和比例為197,800和85.7%。按年齡分析,40歲或以上的在職貧窮人口,佔總在職貧窮人口70.4%,即147,700人7。 在職貧窮人士中,有近六成(59.4%,即124,700人)的每周工作時數為35小 時或以上(統計處以這個門檻區分全職與否)(表格四)。在85,100位每周工 作時數低於35小時的人中,有16.2%即13,800人處於(非自願的)就業不足的狀態(如開工不足)(表格五)。 表格三:按技術層面劃分在職貧窮人士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Q1 高技術 33,000 41,700 36,500 38,300 33,400 (14.3%) (17.5%) (16.8%) (18%) (15.9%) 低技術 197,800 196,400 181,400 174,400 176,400 (85.7%) (82.5%) (83.2%) (82%) (84.1%) 合計 230,900 238,100 217,900 212,700 209,800 (100%) (100%) (100%) (100%) (100%) 表格四:貧窮人士的每周工作時數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Q1 35以下 80,700 99,100 83,300 88,900 85,100 (35%) (41.7%) (38.3%) (41.8%) (40.6%) 35或以上 150,000 138,900 133,700 123,700 124,700 (65%) (58.3%) (61.7%) (58.2%) (59.4%) 合計 230,900 238,100 217,900 212,700 209,800 (100%) (100%) (100%) (100%) (100%) 6非貧窮人口中,從事低技術工作的百分比為53% 7非貧窮人口中,40歳或以上的人佔整體62.1% 表格五:按統計前7天內工作少於35小時的原因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Q1 非就業不足人士 70,200 64,300 57,400 65,100 71,300 (自願) (86.9%) (65%) (69%) (73.2%) (83.8%) 就業不足人士 10,500 34,700\ 25,800 23,800 13,800 (非自願) (13%) (35%) (31.1%) (26.8%) (16.2%) 總數 80,800 99,000 83,200 88,900 85,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1.1「零售、住宿和餐飲服務」為在職貧窮重災區 按行業分析,在職貧窮比例最高的為「零售、住宿和餐飲服務」,達10.7%(共有55,900人,即每十位從事這行業的,便有一位處於在職貧窮的狀況-參照表格六)。至於在職貧窮的人士中,這55,900位從事「零售、住宿和餐飲服務」的人佔整體在職貧窮26.6%(表格七)。 表格六:按行業劃分的在職人士貧窮率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Q1 製造業 7,500 7,800 6,900 5,800 6,000 (7.7%) (7.7%) (7.5%) (6.6%) (7.2%) 建造業 33,800 35,000 30,600 28,900 29,600 (10%) (11.3%) (9.4%) (8.7%) (8.8%) 進出口貿易及批發 16,200 16,400 14,900 13,700 14,100 (4.3%) (5%) (4.7%) (4.4%) (4.7%) 零售、住宿和餐飲服務 62,800 61,100 56,000 53,900 55,900 (10.4%) (11.8%) (10.9%) (10.6%) (10.7%) 運輸、倉儲、郵政和快 32,700 35,900 31,400 30,000 29,500 遞服務、信息和通信 (7.3%) (8.2%) (7.3%) (7.3%) (7.1%) 金融、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