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2 2024年1月10日 证券研究报告·市场日报 北交所日报 南京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韩紫馨执业证书号:S0620522100001 电话:025-58519166 邮箱:zxhan@njzq.com.cn 基础数据 成分个股:240 平均市值(亿元): 17.19 日成交金额(亿元): 101.03 日成交量(亿股): 7.93 日换手率(%): 7.97 市盈率(TTM): 69.43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 或影响,特此声明。 指数结束三连阴收阳,食品饮料全线上涨 摘要: 行情回顾:周三(1月10日),北证50指 数小幅反弹,收盘涨9.77点,涨幅1.01%,成交101.03亿元。沪深A股三大指数上涨无力再度下跌,至收盘,沪指跌0.54%,深成指跌0.55%,创业板跌0.43%,盘中三大指数均再创下新低,成交6470亿 元,比昨日减少272亿元,市场已连续三日 成交金额在7000亿元之下,人气非常低迷。 要闻及公告:雅达股份(430556.BJ)关于公司被确定为2023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 示范企业的公告:公司被确定为2023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克莱特 (831689.BJ)公司入选国家级“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公告:公司入围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企业商标品牌名单。邦德股份 (838171.BJ)关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端部为梯形结构的边板冲压模具”。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北交所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每日市场综述 周三(1月10日),北证50指数小幅反弹,收盘涨9.77点,涨幅1.01%,成交101.03亿元。沪深A股三大指数上涨无力再度下跌,至收盘,沪指跌0.54%,深成指跌0.55%,创业板跌0.43%,盘中三大指数均再创下新低,成交6470亿元,比昨日减少272亿元,市场已连续三日成交金额在7000亿元 之下,人气非常低迷。从成交金额和成交量上看,今日北交所成交金额101.03 亿元,比前一日减少28.97亿元;成交量7.93亿股,比前一日减少2.42亿股。从个股涨跌情况看,全线反弹,北交所240只个股,190只上涨,2只持平,48只下跌。盘面上,北证所属的23个申万一级行业,20个上涨,3个下跌,其中食品饮料(+8.11%)、纺织服装(+7.02%)和轻工制造(+4.45%)位居涨幅前三位,美容护理(-10.03%)、社会服务(-3.61%)和电子(-0.2%)位居跌幅前三位。受沪深市场食品餐饮大涨的影响,北交所食品行业个股如盖世食品、润普食品、骑士乳业、一致魔芋等涨幅居前。 进入新年,北证50指数最高冲至1112.22点之后开始回调,自上周五开始,指数在连续2日小幅调整之后连续3日大跌,3日最大跌幅达14%,今日指数止跌,最高涨幅2.15%,成交101.03亿元,成交有所萎缩,但仍然维持在100亿元之上,昨日指数最低950.98点,今日没有再创新低,相较于沪深市场 的低迷,北交所走势仍属强劲。目前北证50第一支撑位是955.98点,下一支 撑点位是896.16点,投资者可密切关注955点和896.16点的支撑力度。此波上涨最终未能突破前期高点,目前调整已然展开,成交量逐日萎缩,但仍在百亿元之上,量能属正常范畴;此轮下跌中下跌个股虽多,但是没有出现跌停个股,市场未见恐慌抛盘,后市只要成交量不出现过于明显的萎缩或者出现放量大跌,强势就仍然有望持续,因之前快跌之后都是迅速再度走强,因此后市走势也不能出现长时间的调整,否则活跃资金一旦撤离,头部立现。 图1.每日行情回顾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表1.北交所个股涨跌幅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图2.北证A股行业日平均涨跌幅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图3.北交所行业平均市盈率(TTM)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北交所要闻及公司重要公告 雅达股份(430556.BJ)关于公司被确定为2023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公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01号),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2023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点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力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监控系统集成服务。自设立以来,公司紧跟电力监控行业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研发出具有核心技术的电力监控仪表、电力监控装置、用电安全保护装置和传感器等智能电力监控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通信基站、新能源充电桩、轨道交通、工业建筑与市政等领域。按照产品应用领域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数据中心(2022H1,23.47%)、通信基站 (26.00%)、工业建筑与市政领域(38.90%)。受益于下游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基建相关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近年保持快速增长趋势,2019-2022年,营收2.37亿元、2.92亿元,3.24亿元和3.1亿元,净利润 4681.7万元、7043.8万元,4637.8万元和4264.24万元。公司此次被确定为 2023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对公司良好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克莱特(831689.BJ)公司入选国家级“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公告: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全国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单位名单,我公司入围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企业商标品牌名单。 点评: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提供高可靠、高效率、低噪声、轻量化为核心技术特点的单一目标或多目标集成的工业装备环境热管理解决方案为核心竞争力的制造和服务商。公司重点聚焦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风电、燃气轮机、核电等)、海洋工程与舰船(海上钻井平台、高技术船舶等)、冷却塔和空冷器、制冷等行业,主要为上述高端装备行业知名企业协同创新研制通风冷却产品,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竞争相对温和。公司主要客户为轨道交通、新能源装备(风电、燃气轮机、核电等)、海洋工程与舰船、冷却塔和空冷器及制冷等行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亿元,同比增长26.3%;实现归母净利润4674.1万元,同比增长38.75%。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是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品牌强国”的重要活动,旨在推动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加快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邦德股份(838171.BJ)关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 书》,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一种端部为梯形结构的边板冲压模具”。 点评:邦德股份是目前全球汽车冷凝器龙头制造企业之一,成立于2008 年9月,是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专注于热交换器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平行流式冷凝器、平行流式油冷器等系列,涵盖两千余类产品型号,广泛应用于汽车冷却系统等热交换领域。公司是目前全球汽车冷凝器龙头制造企业之一,主营产品属于汽车热管理系统的易损碰撞件,该细分行业在汽车后市场稳步发展的趋势下预计释放更大需求。2018-2022年期间,公司冷凝器产品收入分别为15897.32万元、19223.71万元、 14677.82万元、21893.97万元和32233万元,占总营收的比例超过90%,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外销占比近90%,其中2022年外销占比87.07%, 2023H1外销占比84.47%,销售区域集中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客户包括汽车配件分销商、零售店、大型连锁店等。2022年实现营收3.38亿元 (+46.11%),归母净利润创历史新高,达7796万元(+114%)。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继续增长,净利润6812.31万元,同比增长16.13%。截至2022年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8项,研发费用率4.03%。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端部为梯形结构的边板冲压模具”证书的取得有利于增强公司对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促进公司持续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风险提示 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北交所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投资者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南京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