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建议对香港的有限责任合伙法律和监管架构进行修订,以吸引私募基金在港设立。香港作为亚洲单一领先的私募基金中心,需要一个与被投国家有频繁贸易、投资往来的环境,并拥有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网络和提供专业服务的人才。修订后的法律将有助于加强香港作为私募基金中心的竞争力,创造更多新职位。建议包括基金的课税规定、监管制度和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网络的扩大。此外,需要优化私募基金规管制度,订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发牌或注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