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對證監會與聯交所的《建議改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表示歡迎,並認為該建議旨在提高現行制度的效率和更清晰界定上市職能的管治安排,有助提高香港市場質素。金融發展局認為,香港證券市場的規模和複雜程度已遠非20年前可比,上市委員會的決策程序有變,上市委員會、聯交所和證監會的問責安排模糊不清,因此需要檢討現行制度,以優化上市程序和改善上市監管架構的管治安排。金融發展局認為,要改良和優化現行上市制度,必須考慮環球市場當前的競爭情況,並以新的監管方式,應對新經濟/行業中有意申請上市者所帶來的挑戰,同時維持優質監管水平。然而,金融發展局認為《諮詢文件》的建議未必能夠達至該等目標,例如增設上市監管委員會的建議可能會增加上市程序的工作,並削弱上市委員會在批准上市和制訂政策過程中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