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前言1 1管理制度及最新政策2 2电器电子产品EPR实施概述3 32021企业EPR履责调研5 4EPR信息公开评价6 5评价结果8 6典型企业案例-美的集团14 7技术与服务推广15 8总结与展望16 9特别鸣谢17 机构介绍与联系方式18 编委会 主编:蔡毅、童昕 委员:田晖、李淑媛、靳敏、王景伟、潘永刚、秦立东、邓毅、向东、张赫、单明威、冷欣新、杨敬增、亢远飞、乔琦、崔燕、骆明非、杜欢政、杨宇涛、谢淼雪、周方卓、高鉴、彭佳辉、王涛、乔浩然 企业顾问:任贤全、胡哲、潘晓勇、高秋、夏梦君、薛彬、王春林、丁莹、郝现倡 前言 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的共识。我国已于2020年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双碳”已成为国家战略。企业如何应对“双碳”挑战,抓住行业新机遇,关系到自身以及社会的发展和延续。虽然面临疫情巨大冲击以及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电器电子行业仍积极“碳”索高质量发展之路。其中,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工作,既是国家政策的要求,也是电器电子企业“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提出“支持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健康发展,落实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税收优惠政策,着力优化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网络布局,持续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有关企业建设回收网点、中转仓库”。政策对企业构建回收处理体系、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指引了方向。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有序推进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通过试点示范、模式探索、经验总结推广等方式持续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家电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造。海尔、格力、TCL、长虹、美的、海信等6家企业自愿申报参加2022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申报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全年目标回收总量达1696万台,占我国家电全年报废拆解量的20%,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落地提供坚实支撑。 2022中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情况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2年度报告”)是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与北京大学共同推出的第四个年度报告。本年度EPR履责信息公开评价持续采用团体标准T/CAS464-2021《电器电子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信息公开评价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对象扩展为十四种目录产品的集团/企业公开发布报告。报告中数据主要来自国家主管部门官网、企业调研、企业公开信息评价等。 生产者责任延伸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电器电子产品专委会的成员单位和专家学者们积极参与2022年度报告的编撰。特别感谢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以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对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工作的大力支持。 面对“双碳”挑战,企业如何持续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值得行业不断深入探讨和研究。我们期望2022年度报告为完善我国EPR制度提供行业支撑,期望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T/CAS464-2021可以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EPR履责,不断的改善自身履责实践,并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发布EPR履责信息。由于时间仓促和水平有限,年度报告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修正补过。 01管理制度及最新政策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简称EPR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生产者承担产品消费后回收处理阶段的有形责任或者经济责任的环境政策。2016年,国务院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中首次提出了我国EPR制度的定义,并提出EPR的责任范围,即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加强信息公开。因此,我国的EPR制度不仅关注产品末端的回收处理管理,也关注产品前端的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原料,涉及电器电子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2016-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组织首批 电器电子产品EPR试点工作,引导生产企业建立回收体系、推动资源化利用及开展协同创新,为完善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020年发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修订)》首次提出:电器电子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消费更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电消费等工作进行部署。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已有海尔、格力、TCL、长虹、美的、海信6家龙头企业自愿申报参加2022年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共申报“四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规范回收目标达1696万台,占我国全年报废拆解量的20%。 图1-1电器电子产品EPR管理制度框架 表1-1EPR最新政策(2021年) 序号 发布单位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1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 20220917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 20220916 3 商务部等13部门 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流通发[2022]107号) 20220728 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 20220720 5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 关于做好2022年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2〕424号) 20220511 6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 20220119 02电器电子产品EPR实施概述 2022年,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目标,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在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以及加强信息公开方面,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2.1开展生态设计 开展生态设计是生产企业在产品生命周期前端履责的核心环节。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开展产品生态/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提升产品的绿色制造水平,从源头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环境负荷。截止至202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共344家企业,其中电器电子企业共52家,占比约为 15%。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6批绿色制造中绿色设计 产品名单,其中电器电子产品共428种,占比为 13.5%。电器电子产品型号统计如图2-1所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将节能产品认证制度、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整合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统筹环境标志认证、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节水产品认证、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和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制度,纳入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施绿色产品全项认证或者分项认证。在具备条件的领域,增加企业自我声明的评价方式。其中将电视机、电冰箱等12种电子电器产品纳入绿色产品认证体系。 图2-1工信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设计产品型号统计(单位:个) 2.2使用再生原料 电器电子产品主要由金属、塑料等材料组成。2022年,国家发改委持续推动加快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电器电子更新消费。越来越多的电器电子进入报废期,废塑料和金属也急剧增加。众所周知,废金属均实现循环利用,但废塑料回收利用认识不足。为推动再生塑料的循环使用,发达国家纷纷制定政策要求企业使用一定比例的消费后再生塑料。美国EPEAT提出产品塑料中平均应含有至少2%(重量比)的消费后回收塑料、消费后回收塑料或生物基塑料的任何组合。欧盟蓝天使提出外壳零件和底盘中90%塑料必须通过材料回收。日本生态标签提出产品塑料中所含的消费后再生塑料占塑料总重量 (不包括印刷电路板和电子元件)的比例等于或大 于10%。 我国政策一直在推动再生塑料的使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再生原料、再生产品和产品回用部件的研发,不断提高再生资源的质量和利用水平,畅通废物再生与循环利用渠道。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发布了T/ZGZS0802-2022《再生塑料物理回收碳排放量的计算》标准规范再生塑料碳排放量的计算。本年度EPR信息公开评价中,已有近5成的企业详细描述了使用再生原料的现状,并提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部分企业说明了自身使用再生塑料后可以减少碳排放量,践行双碳政策。其中,海尔原材料转向低碳可再生材料以及可回收材料,减少了70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格力通过资源再生,减少碳排放量约200余万吨。 2.3规范回收利用 规范回收利用是产品全生命周期末端的重点环节。为持续推动生产企业构建回收处理体系,畅通和优化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渠道,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有序推进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通过试点示范、模式探索、经验总结推广等方式持续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家电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造。2022年,海尔、格力、TCL、长虹、美的、海信等6家企业自愿申报参加2022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申报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全年目标回收总量达1696万台,占我国家电全年报废拆解量的20%。如表2-1所示,6家企业的回收目标差异也较大。 2021年,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以下简称家电院)持续开展了生产企业开展回收处理调研。截至2021年底,参与调研的生产企业共建覆盖全国回收 网点32360个,总计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四机一脑)1369.85万台,同比上升。家电企业围绕回收网点建设、信息化平台搭建等开展了大量探索,在畅通优化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渠道,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由于生产企业构建回收处理体系的最大问题是成本高,在缺少直接政策激励的前提下,引导和平衡企业EPR履责成本是行业面临的挑战。 表2-12022年参加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企业 及回收目标 来源:国家发改委 2.4加强信息公开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中提出要强化生产企业的信息公开责任。企业自主信息公开不仅可以与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沟通,也可与更好的与公众对话,展示其履责实践与成效。本年度EPR信息公开评价有4成企业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排名前10的企业分数都有10%-60%的大幅度提升。部分企业的英文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明显优于中文报告,未来需不断提高企业的中文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在中文报告中,电器电子行业领先企业披露信息相对丰富,可以全面覆盖EPR要求企业履责的相关内容;中小企业信息公开相对薄弱,需提高企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质量。另外,和去年一样,“低碳减排”依旧是今年企业信息公开的主旋律。2022年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披露温室气体排放”单项信息披露百花齐放。各企业在公开信息中均做出了承诺和行动,部分企业不仅给出了详细排放数据,还提出了具体的减排目标。 032021企业EPR履责调研 2022年6月,家电院联合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以及EPR联盟共同开展2021年电器电子产品EPR实施情况调研。本次调研是家电院首次与三大行业协会合作,旨在更多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关注和参与废弃产品回收工作,持续推进生产企业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 本次问卷调研企业包括工信部的首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EPR联盟生产企业,以及三大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本年度调研共计发放问卷61份,大部分生产企业EPR履责遇到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