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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12月第二周)

2023-12-07杨佩霖、颜子琦华安证券还***
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12月第二周)

固定收益 点评报告 哪些主体是市场化经营主体?(12月第二周) 报告日期:2023-12-07 首席分析师:颜子琦 执业证书号:S0010522030002电话:13127532070 邮箱:yanzq@hazq.com分析师:杨佩霖 执业证书号:S0010523070002 电话:17861391391 邮箱:yangpl@hazq.com 主要观点: 21家发行人明确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截止2023年12月6日,基于对公开发行城投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梳理,累 计发现27只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阐明公司为市场化经营主体,涉及发行人21 家,累计存续债券规模4464亿元。具体来看,在全部21家主体中: 1)行政级别方面,省级主体1家,地市级主体13家,区县级与园区级主体 分别为3家与4家; 2)主体评级方面,8家主体为AAA等级主体,另外13家均为AA+等级主体,无其他评级主体; 3)区域分布方面,山东主体4家,福建主体3家,江苏与浙江各2家,湖 南、江西与河南等其他10个省份各1家; 4)存量债券方面,全部21家主体中,1家存量债券余额在500亿元以上, 5家主体在300亿元以上,8家主体在100亿元以上,另有5家主体在50 亿元以上,剩余2家主体不足50亿元; 5)到期压力方面,7家主体1年内城投债券的到期压力不超过30%,9家主体不超过50%,另有3家主体超过70%。 风险提示 1)相关信息为基于募集资金用途手动获取,或存在疏漏或人为误差;2)城投债技术性违约风险;3)数据来源失真风险。 点评报告 图表目录 图表1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名单(单位:家,亿元)3 图表2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结构分布(单位:%)4 图表3市场化经营城投主体区域分布(单位: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