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SynergyHydrogenEnergyTechnology(Jiaxing)Co.,Ltd.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663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按字母顺序排列) 重要提示: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Sino-SynergyHydrogenEnergyTechnology(Jiaxing)Co.,Ltd.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79,520,000股H股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7,952,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国际发售股份数目:71,568,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 最高发售价:每股H股21.35港元,另加1.0%经纪 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 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联交所交易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股份代号:9663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按字母顺序排列)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附录七-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由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或之前或各方可能协议的较后时间以协议方式厘定,惟无论如何不迟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倘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在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前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则全球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并即告失效。发售价将不会超过每股发售股份21.35港元,预期亦不会低于每股发售股份19.35港元,惟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与本公司可协议较低的价格。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须于申请时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香港发售股份21.35港元,连同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于21.35港元,则多缴股款将予退还。 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经本公司同意后,可于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当日上午或之前,随时调减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调低指示性发售价范围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述水平(即每股发售股份19.35港元至每股发售股份21.35港元)。于该情况下,本公司将于作出有关下调决定后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于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当日上午,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inosynergypower.com刊登调减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调低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知。有关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各节。 根据有关香港发售股份的香港包销协议所载的终止条文,独家保荐人及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销商行事)有权在若干情况下,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随时全权酌情决定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须履行的责任。有关终止条文条款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一段。务请阁下阅览该节以了解进一步详情。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inosynergypower.com)查阅。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发售股份不曾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亦不得于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根据美国证券法及任何适用美国州证券法获豁免遵守登记规定或在毋须遵守该等登记规定的交易中进行者除外。发售股份仅可根据S规例于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提呈发售及出售。 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 阁下通过e白表服务或香港结算EIPO渠道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少须为 500股,且须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个数目。阁下应按照选择的数目旁载明的金额付 款。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2)该等为初步提呈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的50%,应缴款项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倘阁下的申请获接纳,经纪佣金将付予交易所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或e白表服务供应商(通过e白表服务作出的申请),而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将分别付予证监会、联交所及会财局。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 受理。 申请认购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最高 应缴款项(2)╱ 成功配发 (港元) 申请认购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最高 应缴款项(2)╱ 成功配发 (港元) 申请认购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最高 应缴款项(2)╱ 成功配发 (港元) 申请认购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最高 应缴款项(2)╱ 成功配发 (港元) 500 10,782.66 7,500 161,739.86 45,000 970,439.16 500,000 10,782,657.38 1,000 21,565.32 10,000 215,653.14 50,000 1,078,265.73 1,000,000 21,565,314.76 1,500 32,347.97 12,500 269,566.44 100,000 2,156,531.48 1,500,000 32,347,972.13 2,000 43,130.62 15,000 323,479.72 150,000 3,234,797.21 2,000,000 43,130,629.50 2,500 53,913.29 17,500 377,393.01 200,000 4,313,062.96 2,500,000 53,913,286.88 3,000 64,695.95 20,000 431,306.30 250,000 5,391,328.69 3,000,000 64,695,944.26 3,500 75,478.60 25,000 539,132.87 300,000 6,469,594.43 3,500,000 75,478,601.63 4,000 86,261.27 30,000 646,959.44 350,000 7,547,860.17 3,976,000(1) 85,743,691.45 4,500 97,043.91 35,000 754,786.02 400,000 8,626,125.90 5,000 107,826.57 40,000 862,612.59 450,000 9,704,391.63 倘以下香港公开发售的预期时间表发生任何变动,本公司将在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inosynergypower.com刊发公告。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 九时正 通过指定网站www.ewhiteform.com.hk(2) 使用e白表服务完成 电子申请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 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 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通过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e白表申请付款及 (b)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中午十二时正 倘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香港结算参与者)通过FINI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则阁下应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查询发出有关指示的截止时间(可能与上文所示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5)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或之前 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6)及本公司网站www.sinosynergypower.com(7) 公布: •最终发售价; •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 •国际发售踊跃程度;及 •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或之前 通过多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 (包括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如适用))(请参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B.公布结果”),包括于指定网站 www.ewhiteform.com.hk/results使用“按身份证号码搜索” 功能查阅分配结果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 下午十一时正起 就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申请寄发H股 股票或将H股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8)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或之前 就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申请寄发e白表 电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8及9)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或之前 预期H股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 (1)除另有说明者外,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当地时间。有关全球发售的架构(包括香港公开发售的条件)的详情,请参阅“全球发售的架构”一节。 (2)递交申请截止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后,阁下不得通过指定网站www.ewhiteform.com.hk向e白表服务供应商递交申请。倘阁下已于上午十一时三十分之前递交申请并已自指定网站取得申请参考编号,则阁下将获准继续办理申请手续(即完成缴付申请股款),截至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中午十二时正截止办理申请登记为止。 (3)如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任何时间在香港发出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及╱或极端条件,则当日不会开始办理申请登记或暂停办理申请登记。进一步详情,请参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E.恶劣天气安排”一节。 (4)申请人如通过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应参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A.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5)预期定价日将为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若因任何原因,本公司与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未能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或之前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将告失效。 (6)该网站或该网站所载任何资料并不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 (7)本公司不会就发售股份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H股股票将于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会成为有效的所有权凭证:(i)全球发售于各方面成为无条件及(ii)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包销协议并无根据各自条款终止。投资者如在取得H股股票前或H股股票成为有效所有权凭证前根据公开发布的分配详情买卖H股,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8)通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应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D.寄发H股股票及退回申请股款”了解详情。 申请人若通过e白表服务提出申请并以单一银行账户缴付申请股款,则退回股款(如有)将以电子退款指示的形式发送至该银行账户。申请人若通过e白表服务提出申请并以多个银行账户缴付申请股款,则退回股款(如有)将以退款支票的形式,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其申请指示所示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