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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中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11-08招股说明书-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naPostTechnologyCo.,Ltd.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 (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34,0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5.18元 发行日期: 2023年11月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136,000,000股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年11月8日 目录 声明1 本次发行概况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7 一、基本释义7 二、专业释义10 第二节概览11 一、重大事项提示11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4 三、本次发行概况1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6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和科创属性的说明17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2 八、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22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23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23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4 第三节风险因素2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25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0 三、其他风险31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33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33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39 四、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40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44 六、发行人股本及股东情况50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53 八、本次公开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70 九、员工基本情况77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80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8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94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118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121 五、发行人主要资源要素情况124 六、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132 七、发行人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161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161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62 一、财务会计报表162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170 三、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170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173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74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192 七、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193 八、主要财务指标195 九、分部会计信息196 十、经营成果分析196 十一、资产状况分析224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246 十三、报告期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256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256 十五、盈利预测披露情况257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58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259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259 二、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264 三、未来战略规划及具体措施264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69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269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269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270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270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270 六、同业竞争272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279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293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293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293 三、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294 四、重要子公司分红政策297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299 一、重大合同299 二、对外担保情况302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303 第十一节声明30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04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07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09 发行人律师声明315 审计机构声明31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17 验资机构声明318 验资机构声明319 第十二节附件320 附录321 附录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321 附录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况334 附录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情况348 附录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366 附录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382 附录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383 附录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408 附录八、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422 附录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425 附录十、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427 附录十一、子公司简要情况429 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中邮科技或发行人 指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中邮有限、有限公司 指 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发起人 指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之全体股东 中邮资本 指 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邮政集团 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控人 国华卫星 指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航天投资 指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广州同得 指 广州同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普洛斯投资 指 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中证投资 指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中金启辰 指 中金启辰(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润驿 指 上海润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泓驿 指 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国家邮政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邮科院 指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北京首邮 指 北京首邮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首邮实业发展总公司”) 上海研究院 指 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 上海邮通 指 上海邮政通用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邮政通用技术设备公司”) 广东信源 指 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信源智能 指 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系广东信源全资子公司 中邮科技北京分公司 指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中邮科技鄂州分公司 指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证券 指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公司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审计机构、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A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股东大会 指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中邮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并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于2018年10月26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该法即日起施行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于2019年12月28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该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法律意见书》 指 发行人律师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 指 会计师于2023年10月12日出具的天健审6-361号《审计报告》,包括后附的经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内控鉴证报告》 指 会计师于2023年10月12日出具的天健审6-362号《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指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资委 指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铁路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 指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 指 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国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报告期 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顺丰 指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京东 指 京东集团(JD.com,Inc.)及其附属公司 德邦 指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韵达 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通 指 中通快递(ZTOExpress(Cayman)Inc.)及其附属公司 燕文物流 指 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法孚集团 指 FivesGroup及其附属公司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3M中国 指 3M中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