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转债代码:113524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文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利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玲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43,563,544.89 441,896,963.82 441,896,963.82 0.38 1,283,117,450.94 1,334,748,099.97 1,334,748,099.97 -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41,594.34 18,694,700.25 18,652,115.84 9.59 63,072,008.35 57,275,535.57 57,198,498.83 1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892,629.37 31,399,845.09 31,357,260.68 -42.94 59,373,545.59 64,538,021.65 64,460,984.91 -7.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84,404,295.37 113,294,121.65 113,294,121.65 62.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63 0.0973 0.0971 9.47 0.3282 0.2981 0.2977 1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63 0.0973 0.0971 9.47 0.3282 0.2981 0.2977 1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 1.62 1.58 增加0.17个百分点 5.50 5.10 5.00 增加0.50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2,082,560,657.32 2,009,116,130.65 2,009,065,003.32 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49,573,569.65 1,116,109,695.80 1,116,048,542.27 3.00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调整后的报表数据详见本报告之“四、季度财务报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1,118.80 180,875.86 主要系2023年1-9月处置固定资产收益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89,913.95 8,792,763.46 主要系2023年1-9月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56,082.08 -4,822,957.40 主要系公司签署的外汇风险管理合约期末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公司签署的外汇风险管理合约2023年1-9月交割产生投资损失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338.93 -4,708.96 主要系罚款支出所致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2,249.56 主要系2023年1-9月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7,426.67 539,759.76 合计 2,548,964.97 3,698,462.7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42.94 主要是去年三季度受汇率波动影响较大,汇兑收益较多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62.77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外购件采购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10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无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7,626,666 29.99 0 无 0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824,702 22.81 0 质押 43,824,702 汪兴琪 境内自然人 8,610,840 4.48 0 无 0 汪永琪 境内自然人 7,376,512 3.84 0 质押 7,376,512 胡家其 境内自然人 7,054,320 3.67 0 无 0 张良川 境内自然人 7,054,320 3.67 0 无 0 汪东敏 境内自然人 5,269,320 2.74 0 无 0 汪伟东 境内自然人 5,269,320 2.74 0 无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04,800 0.78 0 无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86,400 0.57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626,666 人民币普通股 57,626,666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43,824,702 人民币普通股 43,824,702 汪兴琪 8,610,840 人民币普通股 8,610,840 汪永琪 7,376,512 人民币普通股 7,376,512 胡家其 7,054,320 人民币普通股 7,054,320 张良川 7,054,320 人民币普通股 7,054,320 汪东敏 5,269,320 人民币普通股 5,269,320 汪伟东 5,269,320 人民币普通股 5,269,3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4,8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8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6,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汪永琪系汪伟东、汪东敏之父,汪兴琪系汪永琪之弟,张良川系汪永琪、汪兴琪之表弟。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张良川、胡家其分别持有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控股”)21.04%、20.44%、12.50%、12.50%、16.76%、16.76%的股权。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注:1、根据公司股东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2021年7月16日起放弃其 所持有的公司43,824,70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2、截至2023年9月30日,奇精控股共计质押公司股份43,824,702股,主要系为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汪永琪先生共计质押7,376,512股,主要系为其和奇精控股与宁波工投集团在2021年2月 22日签订的《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汪永琪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业绩差额部分补偿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韦”)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属”)发生业务往来,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93.9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2023年1-9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交易主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预计金额 2023年1-9月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含税) 1 奇精机械 榆林金属 电镀 1,890.00 1,305.51 2 磷皂化、发黑、清洗 1,030.00 469.38 3 废水处置 33.90 25.43 4 博思韦 榆林金属 电镀 200.00 124.68 5 磷皂化、发黑、清洗 40.00 8.56 合计 3,193.90 1,933.56 (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①2022年10月13日,公司与宁波玺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玺悦置业”)签署了《房 屋租赁合同》,出租公司坐落在宁海县气象北路289号一楼东面的房屋给玺悦置业,租赁期4个 月,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租金共计人民币128,625元(含税)。 基于玺悦置业实际使用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和6月3日分别与玺悦置业签署了《房 屋租赁合同》,分别续租3个月和4个月,租金每月计人民币32,156.25元(含税)。 2023年1-9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9,406.25元(含税)。租赁期间,上述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由玺悦置业承担并通过公司支付。2023年1-9月,通过公司支付的水电费金额为49,232.00元(含税)。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房屋租赁期限已届满。 ②2022年10月26日,公司与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