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证券简称:奇精机械转债代码:113524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441,896,963.82 -5.05 1,334,748,099.97 -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94,700.25 -27.32 57,275,535.57 -2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399,845.09 38.07 64,538,021.65 -7.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409,510.79 不适用 113,294,121.65 278.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73 -27.28 0.2981 -24.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73 -27.28 0.2981 -24.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减少0.76个百分点 5.10 减少1.9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2,024,791,308.99 2,055,983,069.73 -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09,993,369.05 1,106,916,667.51 0.2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37,315.64 -250,010.96 主要系2022年1-9月设备处置损失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17,949.10 10,443,512.50 主要系2022年1-9月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6,818,686.40 -18,628,009.25 主要系公司签署的外汇风险管理合约期末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公司签署的外汇风险管理合约2022年1-9月交割产生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944.21 -213,038.61 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所致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610.44 主要系2022年1-9月收到的个税返回所致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52,221.03 -1,303,449.80 合计 -12,705,144.84 -7,262,486.0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38.07 主要系本期美元升值引起的利润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及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减少现金支出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278.86 主要系2022年1-9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及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减少现金支出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41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无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7,626,666 29.99 0 无 0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824,702 22.81 0 质押 43,824,702 汪兴琪 境内自然人 8,610,840 4.48 0 无 0 汪永琪 境内自然人 7,376,512 3.84 0 质押 7,376,512 胡家其 境内自然人 7,054,320 3.67 0 无 0 张良川 境内自然人 7,054,320 3.67 0 无 0 汪东敏 境内自然人 5,269,320 2.74 0 无 0 汪伟东 境内自然人 5,269,320 2.74 0 无 0 郑前 境内自然人 1,225,000 0.64 0 无 0 余宏祥 境内自然人 952,280 0.5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626,666 人民币普通股 57,626,666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 43,824,702 人民币普通股 43,824,702 汪兴琪 8,610,840 人民币普通股 8,610,840 汪永琪 7,376,512 人民币普通股 7,376,512 胡家其 7,054,320 人民币普通股 7,054,320 张良川 7,054,320 人民币普通股 7,054,320 汪东敏 5,269,320 人民币普通股 5,269,320 汪伟东 5,269,320 人民币普通股 5,269,320 郑前 1,2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5,000 余宏祥 952,280 人民币普通股 952,2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汪永琪系汪伟东、汪东敏之父,汪兴琪系汪永琪之弟,张良川系汪永琪、汪兴琪之表弟。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张 良川、胡家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控股”)21.04%、20.44%、12.50%、12.50%、16.76%、16.76%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前10名股东中,余宏祥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 证券账户持有952,280股。 注:根据公司股东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2021年7月16 日起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43,824,70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思韦精密工业(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韦”)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属”)发生业务往来,预计2022年度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93.9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2022 年1-9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交易主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预计金额 2022年1-9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含税) 1 奇精机械 榆林金属 电镀 1,790.00 1,225.21 2 磷皂化、发黑、清洗 1,130.00 620.13 3 废水处置 33.90 25.43 4 博思韦 榆林金属 电镀 200.00 108.11 5 磷皂化、发黑、清洗 40.00 8.85 合计 3,193.90 1,987.73 (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初,公司与股东奇精控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奇精控股位于宁海县长街工业园区的办公楼的第二层与第四层,租赁期为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租金(含税)为人民币94,824元。2022年1-9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1,118.00元(含税)。 2020年10月31日,公司与宁波玺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玺悦置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坐落在宁海县气象北路289号一楼东面的房屋出租给玺悦置业,租赁期二年,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第一年租金35.00万元(含税),第二年为36.75 万元(含税)。2022年1-9月,上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5,625.00元(含税)。租赁期间,上述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由玺悦置业承担并通过公司支付。2022年1-9月,通过公司支付的水电费金额为34,745.80元(含税)。 鉴于上述房屋租赁期将于2022年10月31日到期,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与玺悦置业签 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出租上述房屋给玺悦置业,租赁期4个月,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 2023年2月28日止,租金共计人民币128,625元(含税)。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关于购买鼎峰大厦商品房的关联交易 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玺悦置业开发的坐落于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的鼎峰大厦第18层的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号分别为18-1号、18-2号、18-3号、18-4号,面积共计1059.13平方米(最终按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房屋面积计算),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交易总价为10,586,794.00元。 同日,公司与玺悦置业签署了上述房产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总价款的50%,共计5,293,397.00元;根据合同安排,上述房产的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目前尚未交付。 (2)购买可控气氛多用炉生产线的关联交易 2022年6月1日,公司与大股东奇精控股控制的企业益发施迈茨工业炉(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益发施迈茨”)签署了《设备合同》,公司以市场价格2,450,000元/套的价格向益发施迈茨采购了两套型号为SHQF-2/2的可控气氛多用炉生产线,总金额4,900,000元(含税),用于公司热处理车间的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总价款的90%,共计4,410,000.00元,设备已到货。 (3)购买榆林金属厂房的关联交易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榆林金属于2021年4月12日签署了《厂房买卖之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以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作出的评估价格 3,510,375元为交易价格购买榆林金属位于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区25#、26#厂房,并在公司取得 上述厂房不动产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同时,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