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金融行业 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 目录 研0究介1绍 研究背景02 02 研究范围02 研究方法与评价体系03 政策发展趋势 国内政策推进趋势06 03 国外政策推进趋势08 总体趋势分析10 调研结果分析 商道纵横创立于2005年,是中国领先的独立咨询机构,专注于提供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 基本情况12 分项披露情况15 专题:最佳实践的共通点24 ESG、责任投资(SRI)与企业社会责任(CSR)领域的咨询服务。我们凭借全球化视野和本土化实践,致力于与企业共同制定促进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方案,协助企业在获取竞争优势的同时,为社会创造共享价值。 本报告是商道咨询的例行年度研究成果,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zhangzhi@syntao.com。 挑0战与4建议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挑战29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建议30 2023大湾区金融行业 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 研介究绍 研究背景02 研究范围02 研究方法与评价体系03 研究背景 在我国积极追求"双碳"目标的背景下,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目前,我国已搭建了包含顶层制度、综合政策、配套实践建议、具体评价规定等多层次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进程正在不断加速。 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不仅是为践行与助推可持续发展,还与金融风险管理、股东利益、投资者信任和法规遵从密切相关。然而,金融机构在实践上存在广泛的差异,有机构积极参与环境信息披露,强调可持续性和社会责任,也有机构仍未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甚至面临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这种差异引发了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的深入研究的需求。 今年,在《2019深圳市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2020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和《2021大湾区金融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的基础上,商道纵横连续第四年对大湾区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此研究旨在探究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分析其影响因素以及披露水平现状。通过对大湾区范围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金融机构在绿色低碳方面的表现,为金融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金融行业助力绿色转型发展的见解。 研究范围 在样本机构范围上,项目组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参考《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第三十九条对环境信息披露主体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规模数据,选取了部分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在大湾区内注册的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已经享受绿色金融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以及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在大湾区资产规模五百亿元以上的银行、资产管理规模一百亿元以上的公募基金管理人、五十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资产管理规模一百亿元以上的机构投资者进行研究。 在研究内容范围上,项目组重点参考样本机构公开的2022年度信息,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责任投资报告,绿色金融报告及官方网页公开信息等。 研究方法与评价体系 本研究主要采用案头研究与数据分析等研究方法。项目组首先从机构官网、相关监管机构官网、行业组织官网及媒体等公开渠道收集和提取样本机构披露的环境信息,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提取出对应的定量/定性信息,对样本机构的披露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和分析。 在过往3年的研究基础上,目前研究已形成了全面的评估体系框架,包括环境治理体系、绿色运营管理和绿色业务实践3大纬度,13个二级指标,及36个三级指标。其中,8个三级指标为评分式评估1,22个三级指标为封闭式评估2,其余指标为量化数据评估。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方式 评估指标体系构成和评价方式如下表: 环境治理体系 董事会参与程度 董事会参与程度 评分式评估 评分式评估评分式评估评分式评估评分式评估评分式评估评分式评估封闭式评估 各层级管理架构成熟度 各层级管理架构成熟度 外部政策匹配性 对国际公约及相关环境政策的回应 内部管理政策 制定了绿色运营、绿色业务的相关管理政策 气候风险影响 识别环境相关风险和机遇气候风险和机遇的管理流程和措施环境风险量化分析是否有制定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管理政策 1评分式评估根据不同指标的含义,设置了1-3分的评分标准,从而量化细项指标在各行业机构的实践情况。 2封闭式评估则采取“是”和“否”两种评判标准,通过年报,外部新闻,同行研究等多种手段,综合评估指标是否在各行业机构得到落实。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评价方式 绿色运营管理 绿色运营管理实践绿色运营量化指标 是否有管理政策 封闭式评估 是否有设定量化目标 封闭式评估 是否有管理措施 封闭式评估 是否有开展相关环保活动 封闭式评估 是否有评估管理有效性 封闭式评估 用水量 量化指标 废弃物 量化指标 能耗指标 量化指标 碳排放 量化指标 用纸量 量化指标 PUE能耗 量化指标 数据披露范围 评分式评估 绿色业务实践 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是否有制定绿色投融资业务管理政策 封闭式评估 是否有推进绿色投融资业务的举措或项目 封闭式评估 整体投融资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封闭式评估 行业投融资结构较之前年度的变动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封闭式评估 客户投融资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封闭式评估 绿色投/融资政策/策略在年内的执行效果 封闭式评估 有专门从事绿色投融资业务的团队 封闭式评估 督促客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封闭式评估 投融资环境影响的测算绿色产品与服务、研究及创新 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 绿色投融资活动环境效益投融资活动碳排放 是否进行投融资环境影响量化测算 封闭式评估 是否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 封闭式评估 绿色金融、环境风险分析的国内外研究及成果 封闭式评估 绿色业务收入 封闭式评估 绿色业务收入与业务整体收入占比 封闭式评估 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封闭式评估 投融资活动碳排放量 封闭式评估 投融资活动碳排放强度 封闭式评估 3 13 36 - 2023大湾区金融行业 环境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与建议 政发策展趋势 国内政策推进趋势06 国外政策推进趋势08 总体趋势分析10 国内政策推进趋势 近些年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深化,透明、公正的环境信息披露不仅驱使金融机构有效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也能有效预防日趋严重的企业“洗绿”风险。其中,气候信息披露逐渐受到各方重视,金融机构迈入环境或气候风险识别与管理的新阶段,以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在国家政策层面,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逐步拓展至各个细分类别。2022年,作为绿色金融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之一,绿色债券迎来新一轮发展。2022年7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正式发布《绿色债券原则》,是国内绿色债券发展的里程碑。《原则》将国内绿色债券标准对齐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明确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这四项核心要素,引导更多资本进入绿金领域,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国绿色金融体系。与此同时,上交所、深交所积极推进绿色债券制度更新,均发布相应修订文件以详述绿色债券相关政策,通过明确绿色债券实施条件,细化绿债发行流程,推进绿色债券规范、有序快速发展。绿色保险体系也在同步发展中。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首次定义绿色保险,加快统计各保险公司绿色保险负债端业务,强化绿色保险能力建设,健全对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产业及绿色保险标的的识别,为后续健全绿色保险政策打下基础。 在地方实践层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推出绿色金融相关指导意见与政策文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仍在不断优化推进中。2022年8月,人民银行连同多部门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重庆正式成为国家绿金改试验区。根据不同地区地域的差异性,形成使用不同发展模式、阶段、路径的实践,强化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促进当地产业找到适合自身的低碳绿色发展道路。 此外,地方政府还以区域为主体推出地区性绿色金融政策,2023年2月,《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提出前海合作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在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合作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与体系。同年6月,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的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绿色保险与地区发展紧密结合,助力京津冀地区高质量发展。同年7月,深圳市进一步提出《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前海合作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立起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合作区绿金发展提供交流平台。 国家层面绿金相关重点政策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单位主要内容 2022.07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 明确绿色债券定义,详细阐述绿色债券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与信息披露等四项要素 2022.08 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 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 引导更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探索气候投融资模式。 2022.09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 深交所 对绿色公司债业务指引进行修订,新增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披露要求以及鼓励发行人提升存续期内对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频率,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规则体系,规范绿色债券发行。 2022.11 《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 首次定义绿色保险,建立起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 2022.12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扩大绿色技术领域创业投资。 2023.03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 上交所 修订版文件新增了与绿色债券相关的要求,包括明确绿色债券定义、用途、范围等。 2023.07 《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针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指标作出专项指导。 地方层面绿金相关重点政策 发布时间政策名称发布单位主要内容 2023.02 《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2023.06 《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023.06 《进一步提升价值创造发现功能推动提高深市国有上市公司质量专项工作方案》《关于支持民营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的工作方案》 2023.07 《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 国外政策推进趋势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北京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 深交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推动前海合作区内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并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 加快实现京津冀银行业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业务规模稳健增长。 完善国企ESG信息披露,总结优质民企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实践。 推动前海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建立深圳市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2023年6月,国际可持续发展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两篇标准。《一般要求》指引公司披露短、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及机遇,《气候披露》则列出气候相关披露的详细要求,准则旨在提供一种可比较的通用信披框架,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