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备注: 1、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2、销量中包含部分由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由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销售的合作车型。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