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研究 二〇 二2023年10月10日 三 年蒙古铜矿储量丰富,但长周期供应承压 度 ——“高铜价背景下,全球供需逻辑再演绎”(八) 季先飞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号:Z0012691jixianfei015111@gtjas.com 国泰 君报告导读: 安蒙古国铜矿储量丰富,分布范围较广,勘探潜力巨大。蒙古国有北蒙古带、中蒙古带、南蒙古带等三条期铜矿带,发现的铜矿173处,包括超大型铜矿2处和大型铜矿9处。截至2022年,蒙古国已经登记的铜储货 研量达到了6140万吨,且南戈壁沙漠中的哈马戈泰铜金矿床的勘探逐步深入。 究矿业开采是蒙古国的重要经济支撑,也是蒙古国的优先发展事项。蒙古矿业法至今已经历了超过20次 所增补和修订,法律的内容越来越趋于完善,主要包括明确国家对战略矿藏的持股比例;规范勘探和采矿许可证的方法和管理,提高矿业的投资环境;利用矿业带动国内就业,提高政府收入;严格保护自然环境,遏制 矿业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对外资管理较为严格,保护国内投资。 蒙古国新矿业法体系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高效开发,带动国家收入和经济发展。但是,蒙古国政府一直想从丰富的铜矿资源中获取最大收益,和铜矿企业的矿权和利益之争从未停止过。蒙古国大型和超大型铜矿分别是额尔登特铜矿和OT矿,其政府和铜矿企业之间的矿权与利益博弈较为激烈。蒙古国铜矿行业发展暴露出诸多问题,将影响外国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其他铜矿勘探和开采的进度。统计数据显示,2021-2022年,蒙古外资直接投资净流入持续增加,预计随着OT矿的开采进度的加快,力拓投资将持续增加。但往更长周期看,OT矿铜产量顶峰有可能出现在2028年,达到60万吨左右,随后将出现连 续回落。同时,蒙古国其他矿山的外资投资受抑,铜矿产能和产量增加有限,初步预测2028年之前蒙古国铜矿产量持续攀升,但随后将出现趋势性下滑。 蒙古国是被中国和俄罗斯包围其中的内陆国家,而中国是严重缺少铜精矿的国家,蒙古铜矿全部出口至中国,是中国铜矿的重要进口国。蒙古国矿业政策以及铜矿产量的变化,将有可能影响到中国铜精矿的供应,其供应扰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中国进口蒙古国铜精矿量将存在持续上升的空间,预测2024年开始蒙古国将超过哈萨克斯坦成为中国第三大铜精矿进口国。但是,2028年之后,随着蒙古国铜矿产量趋势性回落,中国进口蒙古铜精矿量有可能也会连续回落。其次,随着OT矿产量的提升,市场担忧蒙古国政府有可能要求力拓投资建设冶炼厂,从而在长期影响蒙古国铜矿向中国的出口量。 目录 1.蒙古国铜矿储量丰富,分布范围较广3 2.蒙古优先发展矿业,矿业法律趋于完善4 3.铜矿产量上台阶,但长期矿业投资受抑6 4.蒙古国铜矿向中国供应地位明显,关注铜矿产量和政策变化10 5.总结:蒙古国铜矿储量丰富,长周期铜精矿供应承压11 (正文) 蒙古国铜矿储量丰富,分布范围较广,勘探潜力巨大。矿业开采是蒙古国的重要经济支撑,也是蒙古国的优先发展事项。但是,蒙古国政府和铜矿企业的矿权和利益之争从未停止过,将影响外国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其他铜矿勘探和开采的进度。初步预测2028年之前蒙古国铜矿产量持续攀升,但随后将出现趋势性下滑。蒙古国矿业政策以及铜矿产量的变化,将有可能影响到中国铜精矿的供应。 1.蒙古国铜矿储量丰富,分布范围较广 蒙古国(Mongolia)位于中亚造山带的中部,由多岛洋盆多次聚合而成。蒙古国位于欧亚大陆板块和太平洋板块的交界处,地壳构造活动频繁,在区域上受深断裂和次级构造的控制。在这种构造背景下,地壳断裂、隆起和下沉等构造活动可能会导致矿物质的聚集和沉积,为后续成矿提供了条件。蒙古国的火山活动和热液活动将矿物质从深部地壳中溶解出来,在地表附近冷却沉淀,形成了金属矿床。蒙古国已发现的主要铜矿带集中在东西向的晚古生代和早中生代的构造火山岩带中,形成北蒙古带、中蒙古带、南蒙古带等三条铜矿带。北蒙古带位于蒙古最北部,与西侧的蒙古阿尔泰同属北蒙加里东褶皱系。中蒙古带位于蒙古中西部,由北西向延伸,跨越北蒙、中蒙和蒙古外贝加尔三个褶皱系。南蒙古带位于蒙古西南部,西北至我国新疆境内,北延至俄罗斯阿尔泰地区。 蒙古国铜矿床(点)分布较为广泛,矿床类型多样,包括斑岩型、火山块状硫化物型、热液脉型以及矽卡岩型等。根据《地质调查与研究》统计,蒙古国已发现的铜矿共173处,包括超大型铜矿2处和大型铜矿 9处。在所有矿床类型中,蒙古国具有规模和经济价值的矿床类型主要有斑岩型和火山块状硫化物型,其中斑岩型矿床最为重要。目前世界上已经发现的绝大多数斑岩型铜矿床都形成于汇聚块边缘与大洋板块俯冲有关的岩浆弧,而且多为大型和超大型铜矿。在蒙古国已经发现的铜矿床中,大型铜矿床额尔登特(Erdenet,以下简称“Erdenet矿”)铜钼矿和超大型铜矿床奥尤陶勒盖(OyuTolgoi,以下简称“OT矿”)金铜矿均为斑岩型铜矿。 图1:蒙古国铜矿(床)统计 资料来源:地质科技情报,国泰君安期货研究备注:绿色点大小表示铜矿规模大小 表1:蒙古国主要铜矿床统计 序号 矿床名称 地理位置 类型 铜储量 平均品位 1 奥尤陶勒盖铜金矿 蒙古国南戈壁省 斑岩型 探明储量3110万吨 0.87% 2 额尔登特铜钼矿 蒙古国北部 斑岩型 探明储量1100万吨 0.62% 3 查干苏布尔加铜钼矿 蒙古东戈壁省 斑岩型 探明资源量127万吨 0.54% 4 白山铜锌矿床 蒙古国西部巴彦洪格尔省 热液脉型 资源量39万吨 0.50% 5 喇嘛朝鲁图铜钼矿 蒙古国东方省 火山块状硫化物型 伴生金属量7.23万吨 0.15% 资料来源:网络,地质科技情报,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蒙古铜矿资源丰富,储量和开采潜力巨大。蒙古国家地质办公室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蒙古国已经 登记的铜储量达到了6140万吨。同时,蒙古国铜矿储量增加潜力巨大,其中在南戈壁沙漠中的哈马戈泰 (Kharmagtai)铜金矿床,已经发现300万吨的铜储量,预计随着勘探的深入,该矿有可能成为超级大型铜矿。2022年12月20日,紫金矿业与仙乐都矿业(XanaduMinesLtd.)正式签署哈马戈泰铜金矿项目收购第二、第三阶段投资协议。在获得紫金矿业充裕的资金后,仙乐都矿业将大力投资于南戈壁沙漠的勘探。哈马戈泰项目属于南戈壁斑岩型铜省,附近拥有多处斑岩型矿床,预计勘探出大型铜矿的概率较大。蒙古国铜矿储量和勘探潜力巨大,但是铜矿产量偏低,占全球铜矿产量比例处于较低水平。统计数据显示,随着2013年奥尤陶勒盖金铜矿投产,2013-2015年蒙古国铜矿产量出现阶梯式的跳跃,但随后铜矿产量停滞不前。截至2022年,蒙古国铜矿产量为27.39万吨,占全球铜矿产量比例仅为1.24%。 图2:2013年-2015年蒙古国铜矿产量快速上升图3:2022年蒙古铜矿产量占全球比重为1.24% 万吨蒙古国铜矿产量同比 40 35 30 25 20 15 10 5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10% -20% 2.0% 1.8% 1.6% 1.4% 1.2% 1.0% 0.8% 0.6% 0.4% 0.2% 0.0% 蒙古铜矿产量占全球比重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资料来源:Bloomberg,国泰君安期货研究资料来源:Bloomberg,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2.蒙古优先发展矿业,矿业法律趋于完善 矿业开采是蒙古国的重要经济支撑,也是蒙古国的优先发展事项。蒙古国矿产租金快速回升,支撑了蒙古的经济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蒙古国矿产租金占GDP的比重为26.57%,较2020年提高18.32个百分点。其中,铜矿对蒙古国经济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22年铜矿产值占蒙古国GDP总量的16.21%,持续处于较高的水平。蒙古国政府将铜矿发展确定为优先发展事项,通过对矿业法的不断优化,促进矿业和国内经济的发展。 图4:2022年蒙古国铜矿产值占GDP的比重为16.2%图5:2021年蒙古国矿产租金占GDP的比重为26.57% 30% 蒙古国铜矿产值占GDP比重 %蒙古:矿产租金:占GDP的比重 30 25%25 20%20 15%15 10%10 5%5 00 0%0 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国泰君安期货研究资料来源:同花顺iFinD,国泰君安期货研究 蒙古国矿产法的演变反映了该国在平衡外国投资、资源开发、国家主权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努力。蒙古国于1997年颁布了第一个《矿产法》,规定了矿产资源权属、探矿权、开采权、矿业合同、税收、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这项法律为矿业开发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吸引了外国投资者,促使蒙古国颁发的矿业权证持续增加,推动了矿业的阶段性发展。2006年7月8日,蒙古国大呼拉尔(议会)讨论通过新《矿产法》, 1997年的《矿产法》相应废止。蒙古国实施新的矿业法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蒙古国矿产资源开发已经进入到了无序状态。蒙古国已经发放了大量的采矿许可证,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矿权的囤积和投机行为升温,并没有促进蒙古国的资源开发,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有限。蒙古国矿产资源开发混乱的局面需要整顿和规范,迫切要对此前的矿业政策进行彻底修正。其次,资源民族主义和资源国有化兴起,呼吁蒙古国政府修改有利于外国投资者利益的矿产法,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此前的矿业法对外资在税收上有诸多优惠,且大部分矿权在私人手中,政府基本无法施加影响。再次,蒙古国政治力量博弈要求修改矿业法。蒙古国缺乏对许可证发放的有效监督和规范管理,大型富矿的采矿权控制在少数受政党影响的大企业手中。其他政治势力强烈要求修改矿产法,期望通过矿权部分国有化,分享大矿的巨大目标利益。 蒙古矿业法至今已经历了超过20次增补和修订,法律的内容越来越趋于完善。第一、明确国家对战略矿藏的持股比例。新版矿业法中定义了具有战略意义的矿藏,指的是“对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影响及年产值超过国民生产总值5%或具有上述生产能力的矿藏。”在国家持股比例上,新版矿业法规定“与私营企业合作开采国家预算资金勘探确定储量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矿藏,则政府最高可占到50%的股份”;“对未利用国家预算资金勘探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矿藏,政府最高可占许可证持有人投资额34%的股份,且根据政府需投入的资金在开采合同中予以明确。”通过这些规定,蒙古国加强了对大型资源的控制,实现了矿产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 第二、规范勘探和采矿许可证的方法和管理,提高矿业的投资环境。新矿业法规定,勘探许可证费用以勘探场地面积每公顷收费标准为:第一年0.1美元,第二年0.2美元,第三年0.3美元,第四至六年1.0美 元,第七至九年1.5美元,第十至十二年5美元。同时,勘探许可证持有人在许可证授权的场地内每年每公 顷面积完成最低支出额,第二至三年每年0.5美元;第四至六年每年1.0美元;第十至十二年每年10美元。 开采许可证费用以该许可证授予的矿区面积每公顷为15美元。这有利于鼓励投资者在勘探和开采之初进行大规模投资,降低勘探和开采成本,并快速形成实际产量,表明发展矿业是蒙古采矿业的优先事项。 第三、利用矿业带动国内就业,提高政府收入。新矿业法要求开采许可证持有人及工程承包人有义务给蒙古国公民提供就业岗位,招聘外籍员工人数不得高于员工总数的10%。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招聘的外籍员工 比例超过此比例,每个工作岗位每月缴纳相当于最低劳动工资标准10倍的费用。同时,新矿业法要求开采许可证持有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