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欧盟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欧盟碳关税进入过渡期,将于2026年正式开征。2023年4月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正式投票通过CBAM,历时2年完成立法程序。1)起征时间:从2023年10月1日进入过渡期,于2026年正式开始征收。2)覆盖范围:适用行业为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征收边界为直接排放以及间接排放,未承担间接排放成本的行业(存在电价补偿)不对进口产品的间接排放征税,其中钢铁、铝和氢仅考虑直接排放,水泥、电力和化肥对直接和间接排放收费。3)免费配额:为避免双重保护,过渡期免费配额100%,从2026年开始退坡,到2034年减至0%。 碳关税短期影响有限,长期碳约束扩大情境下减碳资产价值空间大。 CBAM初期仅纳入初级原材料产品及其直接衍生品,短期影响有限。 1)中欧贸易视角:2022年中国对欧盟钢铁、铝、化肥、水泥四大行业出口额占中国对欧盟总出口额的比例为3.22%。钢铁、铝对欧盟出口额占本行业总产值比例为1.00%、1.35%,化肥、水泥对欧盟出口占比不及1%,四大行业对欧盟出口依赖度较小。2)碳关税成本测算:我们测算四大行业直接碳排/直接+间接碳排约1100万吨/2528万吨,考虑碳关税完全实施时(即2034年免费配额比例降为0%之后),在欧盟碳价在20-120欧元/吨的情况下,四大行业碳排成本占出口总额比例区间在1.30%~7.77%/ 2.98%~17.87%。3)企业个体视角:就出口业务本身来看,碳排成本对利润率影响较为显著。以钢铁行业为例,2022年27家上市钢铁企业平均销售净利率为1.22%,即使碳价为20欧元/吨情况下,碳排成本/出口额仍超过2%,对出口型钢铁企业盈利或构成压力。 CEAP和碳足迹进一步拔高绿色门槛,长期关注碳约束扩大情境下减碳资产价值空间大。CEAP和CBAM互为补充,针对“非碳关税覆盖行业”,如光伏、纺织、电池等加工产品,欧盟在“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政策框架下制定绿色规则加以限制。碳足迹认证拔高贸易门槛,欧盟新电池法强制要求进行电池碳足迹认证,电池出口企业需要搜集和计算从上游矿产、材料到电池生产、回收以及再利用各个环节的碳排放数据。未来碳足迹要求可能向其他行业延伸,将加强企业对原材料、用电等隐含碳排的关注,打开再生料和绿电的需求空间。 CBAM构建碳价联动机制,加速我国碳市场与国际接轨。进口产品的碳关税将扣减在生产国已付出的减碳成本,在两个碳市场间形成了联动机制,CBAM的实施将加速我国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在品类和价格上的接轨,驱动碳市场扩容&碳价上行。截至2023/9/28,我国碳市场交易价格为76.04元/吨,欧盟碳配额期货价格为82.21欧元/吨,我国碳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碳价存较大上行空间。 投资建议:1)清洁能源:绿电是解决间接排放的有力途径,内在价值凸显。重点推荐:矿山绿电【龙净环保】;建议关注:绿电龙头运营商【三峡能源】【龙源电力】等。2)节能减排:可有效降低直接和间接排放,提升清洁生产水平。重点推荐:水泥固碳【仕净科技】;建议关注:高效节能设备【瑞晨环保】等。3)再生资源:资源再生利用减碳效应显著,为市场化&最经济减碳方式。重点推荐:危废资源化【高能环境】,锂电回用【天奇股份】,再生塑料【三联虹普】【英科再生】;建议关注:再生铝【怡球资源】,再生钢【华宏科技】,再生油【卓越新能】等。4)计量检测:碳减排监管基石,随市场扩容&政策完善需求扩大。建议关注:煤质检测仪器【三德科技】、碳监测设备【雪迪龙】等。 风险提示:碳关税进展不及预期,碳价波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等。 事件: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1.欧盟碳关税进入过渡期,将于2026年正式开征 欧盟碳关税历时2年完成立法程序。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或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或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自2021年7月起,欧盟三大机构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先后通过了CBAM法案。2022年12月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达成临时协议,CBAM方案落地。2023年4月,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正式投票通过,CBAM完成整个立法程序。 图1:欧盟CBAM政策历程 欧盟碳关税2023年10月1日进入过渡期,2026年正式开征。相较于前期版本,最终方案覆盖范围&免费配额退出时间折中。1)起征时间:从2023年10月1日进入过渡期,于2026年正式开始征收。2)覆盖范围:较此前欧委会和欧洲议会的方案进行了折中,①适用行业为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②征收边界为直接排放以及间接排放,考虑到欧盟生产的某些产品能够获得“间接排放成本补偿”(即电价补贴),所以对于此类产品,在开始时不宜计入间接排放。其中钢铁、铝和氢仅考虑直接排放,水泥、电力和化肥既对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收费,也对间接排放收费。3)免费配额:保持EU-ETS与CBAM的一致性,为避免双重保护,过渡期免费配额100%,从2026年开始退坡,到2034年减至0%,比欧委会立法草案中免费配额完全退出时间提前1年,相较于欧洲议会修正方案推迟2年。 表1:碳关税核心内容变化 2.碳关税短期影响有限,长期碳约束扩大减碳资产价值空间大 2.1.碳关税短期对中欧贸易整体影响有限,对企业个体出口利润率影响显著 碳关税短期内对中欧贸易的整体影响有限,且CBAM覆盖产品对欧盟出口依赖度小。从中欧贸易角度来看,CBAM涉及的产品贸易额占较小,中国与欧盟之间无电力贸易,氢出口较小,2022年中国钢铁、铝、化肥、水泥四大行业出口至欧盟地区的出口总额为1201亿元,占中国对欧盟总出口额的比例为3.22%。其中钢铁、铝对欧盟出口额占本行业总产值比例为1.00%、1.35%,化肥、水泥对欧盟出口占比不及1%,表明四大行业对欧盟出口依赖度较小。 表2:2022年CBAM覆盖行业出口额及占比 中国对欧盟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成本随欧盟碳价上行影响较大。我们测算四大行业直接碳排放为1100万吨,考虑碳关税完全实施时(即2034年免费配额比例降为0%之后),在欧盟碳价在20-120欧元/吨的情况下,四大行业直接碳排成本占出口总额比例区间在1.30%~7.77%之间波动。四大行业直接+间接排放为2528万吨,考虑碳关税完全实施时,在欧盟碳价在20-120欧元/吨的情况下,四大行业直接+间接碳排成本占出口总额比例区间在2.98%~17.87%之间波动。钢铁、铝出口碳排较高,其中钢铁的直接排放占比大,铝的间接排放占比大,由于CBAM对钢铁、铝和氢不计间接排放,所以铝行业所受影响有限。 表3:2022年中国对欧盟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成本测算(考虑直接排放) 表4:2022年中国对欧盟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成本测算(考虑直接+间接排放) 注:表3和表4中钢铁、铝、化肥的隐含碳排放量分别按粗钢、电解铝、合成氨估算;钢铁征收范围中包含部分钢铁制品,深加工环节单位碳排较冶炼环节小,暂未考虑,同时深加工后的产成品附加值提升,对成本测算产生影响。 碳关税对企业个体出口业务利润率影响较为显著。尽管CBAM覆盖行业中国对欧出口额占产值比较小,但就出口业务本身来看,碳排成本对利润率影响较为显著。以钢铁行业为例,2022年27家上市钢铁企业平均销售净利率为1.22%,即使碳价为20欧元/吨情况下,碳排成本/出口额仍超过2%,对出口型钢铁企业盈利构成压力。 2.2.CEAP和碳足迹进一步拔高绿色门槛,长期关注碳约束扩大的潜在影响 欧盟绿色贸易工具逐步扩大,CEAP限制进一步拔高绿色门槛。欧盟的CEAP和CBAM是互为补充的政策手段。对于高耗能、高排放的初级产品,欧盟是以碳关税为工具。而针对其他“非碳关税覆盖行业”,如光伏、纺织、电池等加工产品,欧盟则是在“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政策框架下制定“绿色”规则网加以限制。如针对纺织品,欧委会正式发布了“欧盟可持续和循环纺织品战略”。 欧盟新电池法强制要求披露碳足迹,关注碳标准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潜在影响。 低碳是世界趋势,各国也都设立了净零目标,需要重视碳标准扩大到制造业的潜在影响。 产品碳足迹是指衡量某个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总和,即从原材料开釆、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分销、使用到最终处置/再生利用等多个阶段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的累加。欧盟制定新的电池法规,强制要求按照PEF(产品环境足迹)规范进行电池碳足迹认证,成为新的贸易壁垒。2020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草案,2023年8月17日,经过近三年的立法流程,《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简称“《新电池法》”)正式生效。《新电池法》提出了三项强制性要求及实施时间,自2025年2月18日起,强制要求电动车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必须符合欧盟PEF碳足迹规则要求,必须通过欧盟指定认证机构的审核;2026年8月18日起,按碳足迹大小分等级;2028年2月18日要达到相关碳足迹的限制要求。这意味着电池出口企业需要搜集和计算从上游矿产、材料到电池生产、回收以及再利用各个环节的碳排放数据,并进行披露。中国电池企业在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测算和管理方面积累薄弱,将对出口形成一定的阻碍。未来碳足迹要求可能向其他行业延伸,碳足迹限制将加强企业对原材料、用电等隐含碳排的关注,有利于提升对低碳的再生料和绿色电力的需求。 表5:碳足迹时间节点 3.CBAM构建碳价联动机制,加速我国碳市场与国际接轨 CBAM将欧盟碳价和生产国碳价挂钩,碳关税的实施将加速我国碳市场行业扩容&碳价国际接轨。根据CBAM草案,针对进口产品中所含的每一吨碳排放,进口商都必须购买一张CBAM电子凭证。欧委会负责计算每周欧盟拍卖排放额度的平均结算价格,作为下周的CBAM电子凭证价格。为避免对欧盟企业的双重保护,在进口商应缴的CBAM电子凭证数量中,可扣除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相当于税基调整;为避免对进口产品的双重征税,可扣减进口产品在其生产国已实际支付的碳价,相当于税额抵扣。进口产品的碳关税将扣减在生产国已付出的减碳成本,在两个碳市场间形成了成本联动机制,CBAM的实施将加速我国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在品类和价格上的接轨,驱动碳市场扩容&碳价上行。 我国碳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碳价存较大上行空间。自2021年7月我国全国碳市场开市至2023年上半年,碳配额成交均价基本在40~60元/吨左右波动,2023年下半年以来,由于临近履约节点,全国碳市场碳配额价格上行,截至2023年9月28日为76.04元/吨。欧盟碳市场经历4阶段演变日趋完善,2021年以来欧盟提高2030年气候目标,配额加速收紧后碳价加速上行,截至2023年9月28日,欧盟碳配额期货价格为82.21欧元/吨,我国碳价较欧盟仍然有较大差距,存在进一步上行空间。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家,我国从达峰到中和的过渡期仅有30年,30年间从峰值到净零排放所需的减排速度和力度将比发达国家更大,预计碳达峰后我国碳市场配额总量将加速收紧,推动碳价上行接近海外成熟碳市场的价格水平。 图2:我国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价格总体呈上行趋势 图3:2021年以来欧盟碳配额期货结算价和拍卖价格同步高涨 4.投资建议 4.1.清洁能源:绿电是解决间接排放的有力途径,内在价值凸显 间接排放纳入CBAM核算范围,绿电价值凸显。外购电力的碳排放为间接排放最主要的来源,CBAM核算范畴扩大,将推动产品生产国对绿电需求的增长,相较于在出口环节承担高昂的碳关税,企业会倾向于寻求低成本的减排手段,绿电价值显现。随着绿电需求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和绿电溢价,量价齐升之下增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投资动力。重点推荐:矿山绿电【龙净环保】;建议关注:绿电龙头运营商【三峡能源】【龙源电力】等。 4.2.节能减排:可有效降低直接和间接排放,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节能减排可降低直接和间接排放,提升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