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政治与经济 论俄罗斯的政权安全 庞大鹏高文博* 【内容提要】当前俄罗斯内政外交的核心事件是俄乌冲突。俄乌冲突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俄罗斯发展前景及国际格局产生深刻影响。对乌克兰采取的特别军事行动,是普京时代乃至俄罗斯历史上一个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性选择。因俄乌冲突的持续,俄罗斯面临极大的外部压力,但也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目标。无论是政治、经济、外交还是安全,俄罗斯都在经历苏联解体以来最大的一次危机和挑战。俄罗斯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地缘政治对抗的尖锐化和俄乌冲突的长期化,为俄罗斯寻求政局稳定带来了一系列新的考验。政权安全问题成为俄罗斯内政的重中之重,是俄罗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俄罗斯为确保自身的政权安全构建了三大体系:以总统权力为核心的公共权力体系;以文化主权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体系;以防范非政府组织 (NGO)为核心的社会管控体系。这样的政权安全建设基本维护了俄罗斯的政治稳定。 【关键词】俄罗斯政权安全俄罗斯公共权力俄罗斯文化主权俄罗斯社会管控 【中图分类号】D751【文章标识】A【文章编号】1009-721X(2023)04-0100(27) 一、引言:瓦格纳事件与政权安全 莫斯科时间2023年6月23日晚,俄罗斯私营军事集团瓦格纳领导人普里戈任发动武装叛乱。24日上午10时,普京发表电视讲话表示俄罗斯民族命运面临抉择,必须严惩内部叛乱。24日晚,普里戈任接受白俄罗斯总统 *庞大鹏,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研究中心主任;高文博,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院博士生。 卢卡申科建议,停止瓦格纳组织在俄境内的行动,瓦格纳部队返回乌克兰前线营地。从平地惊雷到爆裂无声,瓦格纳事件前后仅仅持续了24小时。事件本身是俄罗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尽管事态迅速平息,但该事件还是对俄罗斯政权安全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瓦格纳事件不是一次孤立的、偶然的事件,它反映了俄罗斯精英内部关于战场紧张局势和军事受挫问题的不同认知,既是该矛盾的总爆发,也是俄乌冲突以来俄罗斯社会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瓦格纳事件发生的刺激性原因是瓦格纳与俄罗斯国防部的矛盾激化;基础性原因是俄乌战事不顺利,导致俄精英内部平衡被打破;根本性原因是俄罗斯发展前景受制于各种现实矛盾,集中体现在以下四组关系:一是战略上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的关系:地缘安全决定发展战略,俄罗斯经济现代化和2030创新发展规划落实困难;二是政治上政权安全与文化主权的关系:政权安全是一切工作的中心,但作为其根基的文化主权被遏制打压;三是经济上短期韧性与长期停滞的关系:俄罗斯扛过了制裁,但被排除在世界科技革命的大门之外;四是外交上“世界多数”与关键少数的关系:俄罗斯力求全球南方的支持,但深陷外交重围;远离欧洲,被迫摆脱欧洲中心论,但又难以与欧亚真正融合。发展威胁还没有解决,安全威胁又迫在眉睫,国内社会稳定也令人担忧。三重叠加的风险可以说在俄罗斯历史上都是少见的。 瓦格纳事件至少表明两点社会心态。第一,俄罗斯民族和国家面临抉择时刻,任何影响俄罗斯生存和安全大局的事件都不得人心。普里戈任发动兵变本质上缺乏社会主流民意的支持,俄罗斯并没有发生大规模支持瓦格纳的浪潮。第二,尽管俄乌战事困难重重,但是俄社会信任最高权力的理念与举措,俄罗斯政权安全的基本盘依然存在。 可以说,自从对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以来,俄罗斯与美国及西方国家的地缘政治对抗的尖锐化和俄乌冲突的长期化,给俄罗斯寻求政局稳定带来了一系列新的考验。瓦格纳事件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在俄罗斯政府看来,美国的目标就是要把俄罗斯排除在世界大国行列之外,并试图促成俄罗斯政权更迭。其策略是在战场上让俄军疲于应付,在经济上加强对俄制裁的广度和深度,在文化上进行信息渗透和反动宣传,以此动摇俄罗斯社会根基,破 -101- 坏俄罗斯民众对普京的信任,最终颠覆俄罗斯政权。因此,政权安全问题成为俄罗斯内政的重中之重。在俄乌冲突的背景下,俄罗斯致力于打造三大体系来保障政权安全,即公共权力体系、意识形态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建设以总统权力为核心的公共权力体系 政权是执政者的命脉。对于俄罗斯而言,政权安全首要是确保总统权力稳固并强化总统权力。苏尔科夫在《普京的长久之国》一文中指出,俄罗斯政治稳定的密码在于最高权力与民众之间的绝对信任关系,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则是搭建起最高权力与民众之间进行沟通和互动的桥梁。按照苏尔科夫的观点,俄罗斯历史上共有四种主要的国家模式:伊凡三世之国(莫斯科大公国,15-17世纪);彼得大帝之国(俄罗斯帝国,18-19世纪);列宁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20世纪);普京之国(俄罗斯联邦,21世纪)。人类创造了这些伟大的政治机器,“它们代表着‘长久的意志’,在不断更迭、修复和调试,并世代为俄罗斯世界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①。根据俄罗斯的历史经验,只有强有力的领导人才可能带领俄罗斯进入繁荣发展时期,软弱、分散的政权只会造成俄罗斯社会的混乱和局势的动荡。通过对国家公共权力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总统权力,与其所认知的俄罗斯历史强盛时期的模式相一致。 (一)普京修宪是公共权力体系建设的开端 从2018年普京重返克里姆林宫到2020年普京正式提出修宪之前,这一期间有关于修宪的声音层出不穷。修宪的主要目的及其后续一揽子修宪法案,都是为了加强总统权力,借助公共权力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以总统权力为核心的国家权力体系。 2020年1月15日,普京在国情咨文中正式提出修宪。1月20日,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84条第4款(俄罗斯联邦总统有权向国家杜马提交议案)规定,普京向俄罗斯国家杜马提出了一项名为《关于完善和调整公共权力机构个别问题的俄罗斯联邦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俄罗斯联邦宪法修正 ①СурковВ.Ю.ДолгоегосударствоПутина//НезависимаяГазета.11февраля2019г. 案》)。①在2020年的《俄罗斯联邦宪法修正案》中出现了一个新词——公共权力(публичнаявласть),引发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和热议。但宪法文本并未充分阐明“公共权力”的内涵。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3条第2款:人民直接行使权力,并通过国家权力机构和地方自治机关行使权力。可以看出,最高的公共权力机构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因为人民的意愿,而非某个国家权力机关或高级官员的意愿,才是公共权力的统一体现。②因此,与以往在宪法中出现的“国家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不同,“公共”意味着这种权力是非私人的,非竞争性的,为社会所掌握且为社会服务和被社会使用的,是一种社会性权力。其实,国家权力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正如苏联法学家奇尔金在其著作《国家学》中所说,“国家权力作为一种社会权力,不是如家庭所具有的那种私人权力,也不是如组织所具有的那种公司权力,而是公共权力,这是代表整个社会行使的权力”③。综上所述,《俄罗斯联邦宪法修正案》中“公共权力”一词的提出,是俄罗斯国家权力的社会性体现。公共权力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既具有权力的强制性,也具有社会的协调性。可以将公共权力看作主权民主概念在宪法中的表述,以国家名义,通过宪法原则对俄罗斯公民社会施加影响。 《俄罗斯联邦宪法修正案》中涉及“公共权力”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公共权力属于俄罗斯联邦的职权范围,俄罗斯总统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统一公共权力体系内各机构的协调运作与相互配合(第80条第2款);组建俄罗斯联邦国务委员会,以确保公共权力机构的协调 运行,俄罗斯联邦国务委员会的地位由联邦法律确定(第83条第6款第5项);俄罗斯联邦直辖市、联邦各主体的行政中心(首府)以及其他地区内公共权力的实施由联邦法律予以规定(第131条第3款);俄罗斯联邦统一的公共权力体系包括地方自治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相互协作以便更 ①ВладимирПутинвнёсвГосдумузаконопроектопоправкекКонституции.20января2020г.http://www.kremlin.ru/acts/news/62617 ②КонинН.М.,МаторинаЕ.И.,МангушеваТ.С.Клегализациипубличнойвластивобновленнойконституции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ВестникСГЮА.2020.№6.С.137. ③V.E.Chirkin,TheConstitutionalLaw.Textbook,Moscow:Lawyer,2000,p.81,inКонинН.М.,МаторинаЕ.И.,МангушеваТ.С.Клегализациипубличнойвластивобновленнойконституции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ВестникСГЮА.2020.№6.С.137. -103- 高效地解决当地居民的利益问题(第132条第3款)。① 从上述法条中可以看出,第一,“公共权力”将俄罗斯联邦中央、各联邦主体和地方自治机构的权力整合在一个统一的权力框架内,“联邦中央-联邦主体”两层的垂直权力体系,变为“联邦中央-联邦主体-地方自治”三位一体的垂直权力体系;第二,这一权力框架的组织和运行要符合俄罗斯联邦宪法,并由总统确保和协调公共权力体系的运转情况,这无疑是强化了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权力;第三,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修正案》的修宪条款,俄罗斯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先后于2021年12月14日和15日通过了《俄罗斯联邦主体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原则法》(以下简称《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原则法》),②将联邦中央、联邦主体权力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细则以联邦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第四,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保障“公共权力”体系的运行:俄罗斯联邦国务委员会的职能被提升至宪法层面,俄罗斯联邦国务委员会从一个咨询机构转变为确保公共权力体系协调运行、以及确保体系内各权力机构相互协作的机构。俄罗斯联邦国务委员会负责确定俄罗斯联邦内外政策的主要方向以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方面。③ (二)《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原则法》锚定公共权力体系建设方向 对公共权力体系更加细节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原则法》中。《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原则法》内容广泛,几乎覆盖《关于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立法和行政权力机构组织一般原则法》和《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机构一般原则法》两部法律,对联邦主体立法机关、联邦主体最高领导人、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等都作出了规定。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联邦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机关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联邦主体公共权力机关的相互关系等。 ①参见Конституция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http://www.kremlin.ru/acts/constitution;李雅君:“《俄罗斯联邦主体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原则法》概述”,《俄罗斯发展报告(202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第97页。 ②Федеральныйзаконот21.12.2021г.№414-ФЗОбобщихпринципахорганизациипубличнойвластивсубъектах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http://www.kremlin.ru/acts/bank/47393 ③См.СултановЕ.Б.КонституционныеосновыединствапубличнойвластивРоссийскойФедерации//УчёныезапискиКазанскогоуниверситетаГуманит.науки.2020. №2. -104- 地方自治机关与公民联结最为紧密,是解决公民日常生活问题的直接权力部门,最大程度体现了国家民主与法治的融合。地方自治常常与公民社会密不可分。地方自治机关成功融入公共权力体系之中,也体现了公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