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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外合规经典案例白皮书

2023中外合规经典案例白皮书

前言 对于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对外贸易、境外投资、海外运营、海外工程建设、对外劳务合作等不同的海外业务所面临的合规要求及风险也各有不同。其中,尤以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运营子公司等投资实体的“跨国企业”所面临的海外运营合规管理问题最为严峻。反商业贿赂、反洗钱、遵守出口管制以及个人数据信息保护在内的领域,通常被称为国际公认的最重要合规风险领域。常见的合规风险可以包括金融、环保、税收、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工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数十个领域。ComplianceClub选取其中十个中外知名合规典型案例,让更多人知道合规管理的由来、演变及合规要点。 2 编委会 杨旭律师 兰州大学经济法学硕,现在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担任数字法与网络合规律师,并担任该委员会秘书长,专业领域:国企合规,知识产权合规,并在中医药知识产权领域担任某协会专委会秘书长。 商学院6年专职教师,讲师;律所知识管理达人,从业24年,⾼级知识管理⼯程师;律所金牛奖、最佳撰稿⼈。中企评企业合规师⽔平考试讲师,企业合规师(高级)。 张馨月博士 哲学博士,法学和网络数字安全双硕⼠学位,毕业于中国⼈民大学,英国伦敦国王⼤学。 具备上交所董秘,欧盟首席数据保护官资格,担任中国⼈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研究员,某协会合规专委会专家,全国企业合规委研究员等社会职务。 ⼤型互联网公司从业经验,曾参与知名企业赴美IPO项目。长期从事合规咨 询与研究、商业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累了⼤量经验。为包括世界500强企业,互联网公司、民营企业在内的众多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曾于2018年受邀出席APEC电子商务⼤会。参与编著《电子商务与信息经济》《大数据时代下企业管理模式分析》及多本合规管理方向丛书。 现就职于某知名律所,大型咨询公司顾问。 3 编委会 张达音律师 从事医疗健康领域的公司法律和合规管理工作近20年,目前在某药企任高级合规咨询顾问。 之前曾先后在两家跨国制药公司担任中国地区的高级法律顾问,负责为上市后药品的市场、销售、市场准入、医学事务及渠道管理等业务提供法律和合规支持,近年来主要支持中国区研发中心业务,为药品注册临床研究、上市后临床试验以及转化医学相关研究提供包括GCP/ICH、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数据合规等方面的法律支持,并负责搭建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合规管理体系和业务运营流程。 郑玮律师 星川ASTROLEGAL创始⼈ 在法律与科技之间反复横跳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联合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研究员 《商法》2022年度律师新星“RisingLawyer”专业领域: 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上市公司的行政与刑事风险识别与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合规管理 4 编委会 梅江May 自媒体法律人ComplianceClub创始人 《合规小⽩的锤炼计划》创始人 小红书合规领域垂直赛道头部博主 Jane 国内头部制造企业合规风控主管 聚焦合规风险识别与管控、合规评价,合规文化的打造十多年海内外营销领域业务经验的转型风控er 5 编著单位 ComplianceClub 是一个合规与社交相结合的组织,并致力打造陪伴Compliance小伙伴深度社交、智识成长、心灵陪伴的社群。ComplianceClub强调以共创、赋能为目的。Club旨在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优秀人才聚集起来,通过“学人之长、补己之短”、碰撞火花。坚信用集体的力量帮助每个人成长,从而得到集体的成长。在ComplianceClub,我们寻找的不是单纯的知识,而是认知、启发、无穷的可能性。 北京象星律师事务所 是一家科技创新型综合法律服务机构,专注于重大、疑难商事诉讼,结合科技前瞻优势,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方案,通过把控法律服务核心环节,围绕企业在风险管理、合规稽查、争议解决、资产清收、刑事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并着力于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精准化的法律服务方案和解决方案。 6 版权 北京象星律师事务所、ComplianceClub保留对本白皮书的所有权利。未经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方式复制或转载本白皮书内容。 如您欲进一步了解本白皮书所涉及的内容,您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May微信二维码星川ASTROLEGAL二维码 7 案例一 某航油新加坡公司高管因内幕交易被指控入狱案 关键词:未如实发布亏损消息、内幕交易 事件介绍 2005年,中航油五名高管在新加坡遭遇“内幕交易”,中国国企高管新星陈久霖不幸入狱。尽管该案事后在判决方面留下太多是是非非,但新加坡法律的严苛也让中国企业集体上了一课。某航油新加坡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也是中国首家完全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市的中资企业。 8 事件回顾 2003年下半年,中航油开始交易石油期权,初涉及200万桶,中航油获利。 2004年一季度,油价攀升导致中航油潜亏580万美元,中航油决定延期交割合同,期望油价能下跌,持仓随之增加。 2004年二季度,随着油价持续升高,中航油的账面亏损额增加到3000万美元左右,中航油因而决定再延后到2005年和2006年才交割;持仓再次增加。 2004年10月,油价再创新高,中航油此时的持仓达5200万桶石油;账面亏损再度大增。 2004年10月10日,中航油首次向母公司中航油集团呈报交易和账面亏损。为了追加保证金,已耗尽近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本、1.2亿美元银团贷款和6800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亏损高达1.8亿美元。 2004年10月20日,母公司提前配售15%的股票,将所得的1.08亿美元资金贷款给中航油。 2004年10月26日和28日,中航油因无法补加一些合同的保证金而遭逼仓,蒙受1.32亿美元的实际亏损。 2004年11月8日到25日,中航油继续遭遇逼仓,截至25日的实际亏损达 3.81亿美元。 2004年12月1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中航油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 9 事件概要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对于期权投机交易以及因此造成的公司巨额亏损,中航油司未对投资者进行任何披露。自2004年一季度起,由于油价的持续攀升,以及新加坡 公司对于油价回跌的错误预期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交易量,甚至在2004年10月公布的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称公司依然盈利,误导投资者,作为公司交易部相关负责人员,在知道2004年8月19日场外期权交易的当日结算损失至少有1.55亿美 元的情况下,抛售了1.68万股公司股票,有内幕交易的嫌疑。随着公司的账面亏 损额不断扩大,并最终于12月1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该公司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总裁陈久霖职务被暂停。 2006年3月21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对该公司原总裁作出一审判决,6项指控分别为制作虚假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等。 监管处罚 2006年3月21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对该公司原总裁作出一审判决,6项指控分别为制作虚假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最终前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陈久霖被判处四年零三个月,及33.5万新加坡币的罚款。 10 11 案例分析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杨旭律师评析: 本案为中央企业海外经营缺乏有效风险管控机制而引发巨额亏损的典型案例,案例中中航油原本有一个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但这套风险体系完全失控。此事件后,美国COSO(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于2004年发布《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指出,风险管理整体框架(ERM)是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采用这一框架,企业既可以满足内部控制的需要,也可以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过程。企业风险管理包含八个相互关联的要素。本案例告诉大家,没有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就谈不上现代化企业的生产和管理。 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历程: 200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之后,国内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才踏上探索开展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征程。 2008年5月,财政部会同其他五部委联合颁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后,进入发展期。 2010年4月财政部下发《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强制施行。 2009年11月15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发布了3个用于风险管理的标准。ISO31000: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指南》;ISO指南73:2009《风险管理——术语》;ISO/IEC31010:2009《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 2018年更新发布了ISO31000:2018《风险管理指南》,2019年更新发布了ISO31010:2019《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2022年发布了ISO31073:2022《风险管理——术语》。 2022年10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24353-2022《风险管理指南》,该标准等同采用ISO31000:2018《风险管理指南》。 12 案例警示意义 警示1财务问题是合规管理问题的开端 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从事石油期货交易出现巨额亏损,损失5亿多美元,并因此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司法保护。1997年开始在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出任总裁的陈久霖,涉嫌主导公司进行石油衍生性商品操作,结果导致公司蒙受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却未依法对外揭露这项信息,还把部分股权卖给淡马锡等。中国航油前财务总监、新加坡人林中山被指控进行欺诈和发布虚假财务报告,并因此被判处2年监禁和15万新元(约合9.25万美元)的罚款。 警示2严重的造假舞弊行为,违反驻在国法律规定 管理舞弊是指直接由组织管理层实施,突破现有会计规范,蓄意错误呈报、遗漏财务报告中应予披露的内容,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极力设法隐瞒,舞弊者的层次越高,越难有效预防与检查。 中航油通过做假账欺骗上级。在新加坡公司上报的2004年6月份的财务统计报表 上,新加坡公司当月的总资产为42.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3%。长期应收账款为11.7亿元人民币,应付款也是这么多。从账面上看,不但没有问题,而且经营状况很好。 但实际上,2004年6月,中航油就已经在石油期货交易上面临3580万美元的潜在亏损,仍追加了错误方向“做空”的资金,但在财务账面上没有任何显示。由于陈久霖在场外进行交易,集团通过正常的财务报表没有发现陈久霖的秘密。 13 新加坡当地的监督机构也没有发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还被评为2004年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这么大的一个漏洞就被陈久霖以做假账的方式瞒天过海般的掩盖了这么久,以至于事情的发生毫无征兆。 报告认为,在最终导致巨亏5.5亿美元的种种错误决策和不法行为背后,CEO陈久霖个人对批准交易、业绩公告、批准挪盘和保密文化四个方面负有主要责任。普华还指出,陈承认他于2004年11月12日伪造文件把荚长斌的签名“放到”一份以中航油集团名义出具的文件上,显示集团同意接过中航油新加坡已经造成巨大损失的期权组合,并以此说服林中山不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披露损失。相应地,陈久霖被控15项罪名中的第一项,就是“使用伪造文件”。 警示3未能有效执行内控监督机制 中航油拥有一个由部门领导、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组成的三层“内部控制监督结构”。但其交易员没有遵守风险管理手册规定的交易限额,中航油从事石油期权投机交易历时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 中航油错误地判断了油价走势,进入2004年以来(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