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中期业绩主要数据...............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 环境和社会责任62 企业管治68 其他资料70 独立审阅报告79 中期简明合并损益及 其他综合收益表(未经审计)81 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84 中期简明合并权益变动表 (未经审计)87 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89 中期简明合并财务信息附注91 境内外财务报表准则差异调节表148 名词解释150 公司资料154 中期业绩主要数据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此宣布其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的经营结果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2年同期”)的经营结果的比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取得合并经营收入人民币198.47亿元,比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216.62亿元减少8.4%;除税前利润人民币69.99亿元,比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63.09亿元增长10.9%;归属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利润人民币51.24亿元,比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43.32亿元增长18.3%;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基本每股盈利人民币0.5997元,比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0.5052元增加人民币0.0945元;于2023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不含非控股权益持有人所持权益)为人民币8.05元。 1.收入2.归属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净利润 22,000 20,000 人民币百万元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21,662 19,847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收入(人民币百万元) 7,500 人民币百万元 5,124 4,332 6,7506,0005,2504,5003,7503,0002,2501,5007500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归属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 3.每股收益4.每股净资产 59.97 50.52 60 50 人民币分 40 30 20 10 0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每股收益(人民币分) 10 8.05 7.56 9 8 人民币元 7 6 5 4 3 2 1 0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5.控股装机容量6.售电量 33,000 29,700 26,400 兆瓦 23,100 19,800 16,500 13,200 9,900 6,600 3,300 0 3,431 1,242 1,875 1,875 26,317 25,711 31,623 28,828 2023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 40,000 36,000 32,000 吉瓦时 28,000 24,000 20,000 16,000 12,000 8,000 4,000 0 1,475 4,576 717 4,823 32,445 29,360 38,496 34,900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风电火电其他风电火电其他 中期业绩主要数据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项目 2023年 人民币千元 2022年 人民币千元 收入 19,846,651 21,662,351 除税前利润 6,998,909 6,309,247 所得税 (1,164,467) (1,168,960) 期间利润 5,834,442 5,140,287 属于: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5,124,290 4,332,145 非控股权益持有人 710,152 808,142 每股基本和摊薄盈利(人民币分) 59.97 50.52 期间综合收益总额 5,837,869 5,239,943 属于: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5,125,675 4,431,220 非控股权益持有人 712,194 808,723 2023年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总额 176,413,578 170,357,558 流动资产总额 56,926,797 52,864,419 资产总额 233,340,375 223,221,977 流动负债总额 71,388,917 74,026,735 非流动负债总额 77,783,299 69,450,149 负债总额 149,172,216 143,476,884 资产净额 84,168,159 79,745,093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72,397,208 68,449,461 非控股权益持有人 11,770,951 11,295,632 权益总额 84,168,159 79,745,093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8.05 7.5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如无特别说明,如下信息基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信息披露) 一.行业回顾 (一)经营环境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居民收入平稳增长,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3,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34万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发电量4,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光伏发电量2,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 2023年1-6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733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44小时。其中,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23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3小时;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658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2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14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4小时。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7.1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9亿千瓦,同比增长18.6%,占总装机容量的51.5%,占比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风电3.9亿千瓦,同比增长13.7%。太阳能发电4.7亿千瓦,同比增长39.8%。水电4.2亿千瓦,同比增长4.5%。火电13.6亿千瓦,同比增长3.8%。核电5,676万千瓦,同比增长2.2%。 (二)政策环境 1.政策布局持续向好,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速推进 2023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要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 2023年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要稳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积极引导绿电、绿证价格,确保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有效实现。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所产生的溢价收益,专项用于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对于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超过50%且不低于本地区绿电结算电量平均水平的绿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可优先兑付中央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要强化能源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促进农村用能清洁化。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完善合理的电源结构,构建坚强柔性电网平台,深挖电力负荷侧灵活性,科学安排储能建设,创建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加快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实施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或成本”,即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外,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另行设立名目收取费用,也不得强制企业以捐赠等名义收取费用。 2.明确能源工作要点,加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2023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要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研究,进一步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扩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研究制定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办法。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持续提升跨省区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稳步提高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有机衔接,积极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2023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指出有序引导具备响应能力的非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电。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逐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提升新型基础设施绿电消费水平,促进绿电就近消纳。 3.优化监管规范审批,项目推进效率有效提升 2023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023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指出装机容量6兆瓦以下发电建设工程,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或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分散式发电建设工程,功率5兆瓦以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不需进行质量监督。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改造升级原并网容量不占用新增消纳空间,鼓励新增并网容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并网。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补贴电量的上网电价按改造前项目电价政策执行,其他电量的上网电价执行项目核准变更当年的电价政策。 二.业务回顾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黄骅港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坚定践行“六个担当”,全面强化“六种思维”,加快世界一流新能源公司建设,全力打造“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的新龙源,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新增投产36个项目,控股装机容量515.41兆瓦,其中风电4个项目,控股装机容量125.20兆瓦;光伏32个项目,控股装机容量390.21兆瓦。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累计完成发电量39,746,820兆瓦时,同比增长9.48%,其中风电发电量33,108,421兆瓦时,同比增长9.57%;火电发电量5,027,922兆瓦时,同比下降4.61%;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10,476兆瓦时,同比增长96.75%。 (一)安全管理成果稳固,风险预防机制健全完善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要求,制定专项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分四个阶段,落实“七个切实强化”整体目标。以推动落实本集团安全环保一号文件为主线,抓好“四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健康企业创建、生态环保监督等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本集团所属天津公司和安徽公司获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