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研究报告|宏观点评2023-09-01 信心继续修复,市场风险偏好改善 ——近期居民部门相关政策点评 研究院 徐闻宇 xuwenyu@htfc.com从业资格号:F0299877投资咨询号:Z0011454 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1】1289号 宏观事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8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核心观点 ■居民降负债压力,促资产消费 新形势下存量房贷利率降低,有利于改善居民资产负债表。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8月初央行在下半年工作会议上指🎧,“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随着存量利率的下降,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改善居民部门的资产负债表。 实体经济资产负债表压力减轻,有利于经济消费转型。疫情三年,居民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实体经济流动性的降低对家庭收入形成了压力,需要时间和空间进行修复。随着房地产政策的继续优化,家庭资产负债表的负债压力减轻,为实体经济的“休养生息”提供了缓冲,居民资产负债表的修复长期来看有利于经济结构向内循环的消费转型。 ■市场风偏改善,稳定经济周期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推动资产预期稳定。8月27日,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8月31日,对2023年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行提高,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9月25日,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降低。从股市到房市,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利于稳定市场对于人民币资产的预期。 继续看好人民币资产。在海外尤其是日本继续抬升利率预期的背景下,全球流动性仍处在收缩的周期。国内随着房地产政策的继续边际优化,将继续对冲外部压力带来的负面有利于稳定国内资产的流动性预期,实体部门的信心预计将迎来修复的窗口。 ■风险 经济数据短期波动风险,海外流动性冲击风险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声明 目录 宏观事件1 核心观点1 相关图表3 附录1: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6 附录2: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7 附录3: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9 附录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0 图表 图1:央行利率走廊保持稳定丨单位:%3 图2:外汇储备和经常帐丨单位:%3 图3:预计推动宏观经济周期底部改善丨单位:%3 图4:市场流动性谨慎状态预计改善丨单位:%YOY3 图5:居民信贷预计逐渐改善丨单位:万亿元3 图6:除信贷的融资结构回落并不显著丨单位:万亿元3 图7:7月地方债发行小幅低于均值丨单位:万亿元4 图8:人民币贷款增速再次回落丨单位:%YOY4 图9:资金运用层面同比没有改善丨单位:万亿元4 图10:居民中长期信心等待改善丨单位:万亿元4 图11: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小幅改善丨单位:万亿元4 图12:表外金融继续修复丨单位:万亿元4 图13:8月制造业PMI改善丨单位:%5 图14:工业企业盈利继续修复丨单位:%YOY5 图15:库存周期预计逐渐改善丨单位:%5 图16:关注财政政策的增量信号丨单位:千亿元5 图17:居民资产负债表预计逐渐修复丨单位:%5 图18:消费预期预计逐渐改善丨单位:%5 相关图表 图1:央行利率走廊保持稳定丨单位:%图2:外汇储备和经常帐丨单位:% DR007SLF007外汇储备(同比,左轴)经常账户/GDP OMO007MLF6M 4.0 3.5 3.0 2.5 2.0 1.5 1.0 0.5 0.0 超额准备金利率64 32 00 -3-2 -6-4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02021202220232024 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 图3:预计推动宏观经济周期底部改善丨单位:%图4:市场流动性谨慎状态预计改善丨单位:%YOY M2-库存趋势M1-M2(左轴)M1-M2(提前6个月)CPI-PPI(逆序,右轴) 65 0 3 -5 0 -10 -3-15 202020212022202320242025 5 0 -5 -10 -15 -10 -5 0 5 10 202020212022202320242025 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 图5:居民信贷预计逐渐改善丨单位:万亿元图6:除信贷的融资结构回落并不显著丨单位:万亿元 新增人民币贷款同比结构2022-072023-07 社会融资同比结构2022-072023-07 企业:中长期企业:短期 企业居民:中长期居民:短期 -0.50.00.5 贷款核销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 政府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 企业债券融资新增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新增信托贷款新增委托贷款新增外币贷款 -0.4-0.20 0.20.4 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 图7:7月地方债发行小幅低于均值丨单位:万亿元图8:人民币贷款增速再次回落丨单位:%YOY 2018-20222023短期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右轴) 2.0 1.5 1.0 0.5 0.0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516 20 14 15 10 12 5 010 20162018202020222024 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 图9:资金运用层面同比没有改善丨单位:万亿元图10:居民中长期信心等待改善丨单位:万亿元 2022-062023-062022-062023-05 资金运用 居民贷款 20 境外贷款 非银金融机构 企业贷款 各项贷款 境内贷款 居民贷款 10 经营性贷款 0 消费性贷款 短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 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 图11: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小幅改善丨单位:万亿元图12:表外金融继续修复丨单位:万亿元 2022-062023-062022-072023-07 各项垫款 融资租赁 企业贷款 短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 贷款核销银行ABS 政府债券 企业股票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 人民币贷款 外币贷款 委托贷款 信托贷款 票据融资 企业债券 银行承兑 图13:8月制造业PMI改善丨单位:%图14:工业企业盈利继续修复丨单位:%YOY 57 53 从业人员 生产 49 45 41 料库存 2023-03 2023-08 2022-08 制造业PMI 原 新订单 存货产成品存货利润(右轴) 20 10 0 30 20 10 0 -10 -20 -30 成品库存 �口订单 202220232024 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 图15:库存周期预计逐渐改善丨单位:%图16:关注财政政策的增量信号丨单位:千亿元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 提前12月地产销售-新开工(左轴)产成品存货 20 10 0 30 20 10 0 -10 -20 累计财赤同比变化(千亿)中国信贷脉冲(右轴) 32 28 24 20 202220232024202520202021202220232024 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数据来源:Wind华泰期货研究院 图17:居民资产负债表预计逐渐修复丨单位:%图18:消费预期预计逐渐改善丨单位:% 居民杠杆率增速M1-M2(右轴) 建筑材料汽车消费 3-9 2-8 -7 1 -6 0-5 40 20 0 -20 -1-4 202220232024 -40 202220232024 附录1: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家庭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三、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附录2: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2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四、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 五、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督促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8月31日 附录3: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3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中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