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因南通经济开发区政府对目前公司南通工厂所处片区筹划新的规划,当地政府为支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已于2022年12月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将位 于开发区一块占地84亩的土地出让给公司,公司拟在该地块投资建设“鹿得医疗健康智慧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包含鹿得研究院、总部管理中心、国际销售中心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基地,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分两期建设。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 第二节公司概况6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 第四节重大事件21 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3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27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0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42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项友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玉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玉军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 是否审计 □是√否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相关规定,因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属于商业秘密,为了保护公司的权益,公司对客户与 供应商使用代称进行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鹿得医疗、公司 指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煜丰国际 指 上海煜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鹿得贸易 指 上海鹿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鹿得山奥 指 上海鹿得山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鹿得鸿山 指 上海鹿得鸿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鹿得实业 指 上海鹿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浪涨网络 指 上海浪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鹿得投资、鹿晶投资 指 上海鹿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强龙科技 指 温州市强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鹿得 指 浙江鹿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鹿兴合伙 指 上海鹿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YOULIN-MED有限责任公司 指 YOULIN-MEDSPÓŁKAZOGRANICZONAODPOWIEDZIALNOSCIA 贝瑞电子 指 上海贝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外销 指 境外销售,产品在港澳台及其他外国国家和地区销售 内销 指 境内销售,产品在中国境内销售(港澳台地区除外) 公司股东大会 指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最近一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 指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鹿得医疗 证券代码 832278 公司中文全称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HONSUN(NANTONG)CO.,LTDHONSUN 法定代表人 项友亮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张玉军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8号 电话 0513-80580008 传真 0513-80580080 董秘邮箱 ir@lordmed.com 公司网址 www.asian-medical.com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8号 邮政编码 226001 公司邮箱 ir@lordme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中期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中证网www.cs.com.cn)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企业信息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1年11月15日 行业分类 C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医疗器械及配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家用电子产品及配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泵、阀门、压缩机的生产与销售;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与转让;从事医疗器械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普通股总股本(股) 176,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控股股东 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项友亮、黄捷静、项国强),一致行动人为(鹿得实业、鹿晶投资)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 赵慧琦、彭西方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0年7月27日-2023年12月31日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60,599,767.23 159,475,119.82 0.71% 毛利率% 28.35% 22.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98,936.36 17,477,972.36 1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526,901.95 18,479,517.61 11.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5.02% 4.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5.21% 4.99% - 基本每股收益 0.1125 0.0994 13.18%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446,724,103.85 482,566,092.91 -7.43% 负债总计 68,944,734.07 93,175,659.49 -2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7,779,369.78 389,390,433.42 -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15 2.21 -2.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4.48% 17.0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5.43% 19.31% - 流动比率 5.02 4.31 - 利息保障倍数 364.98 93.55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54,589.37 -4,832,072.16 355.68%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0 2.14 - 存货周转率 1.76 1.54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7.43% 1.29% - 营业收入增长率% 0.71% -19.02% - 净利润增长率% 14.62% -27.08%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冲回的部分) 41,064.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88,082.48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196,441.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328.1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79,623.20 减:所得税影响数 -151,657.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27,965.59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9,587.27 1,344,761.51 1,800,158.77 1,803,556.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805,506.97 106,810,681.21 104,463,321.23 104,466,718.69 资产总计 482,560,918.67 482,566,092.91 483,159,233.14 483,162,630.60 应交税费 2,847,516.01 2,852,690.25 1,567,046.02 1,570,443.48 流动负债合计 87,112,612.47 87,117,786.71 114,071,978.88 114,075,376.34 负债合计 93,170,485.25 93,175,659.49 120,322,340.34 120,325,737.80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追溯调整了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公司商业模式可以概括为:以自身技术和品质优势为基础,设计机械血压表、电子血压计、雾化器、听诊器、冲牙器、额温枪等家庭用医疗器械及保健护理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方案,自行生产与调试关键部件,对外采购原材料及非关键零配件等,少量非关键工序委外加工,最后在公司完成成品的生产、调试、检验。此外,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采购外厂(非本厂自产)产品,如医用家具、消毒产品五官检查器械、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