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53公司简称: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吉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新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旺玲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其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内容中关于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的描述。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17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9 第六节重要事项2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上海建科 指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盛集团 指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 指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国新上海 指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城投控股 指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宝业集团 指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信润恒 指 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见慧 指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见鑫 指 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见盛 指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见叶 指 上海见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见筠 指 上海见筠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见理 指 上海见理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上海建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ResearchInstituteofBuildingSciences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RIB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吉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常旺玲 邓晓梦 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电话 021-64390809 021-64390809 传真 021-64381246 021-64381246 电子信箱 ir@sribs.com ir@sribs.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32 公司网址 www.sribs.com 电子信箱 ir@srib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经济参考网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建科 603153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83,713,352.46 1,318,902,807.42 2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151,949.16 38,620,360.83 7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3,840,413.82 8,731,786.17 287.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7,951,955.24 -515,545,306.3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06,925,163.38 2,628,121,788.33 22.02 总资产 4,367,119,966.17 4,105,126,830.52 6.38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1 5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1 54.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2 3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1.63 增加0.6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0.37 增加0.7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87.5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54.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5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受外部客观环境因素影响,业绩有所下滑。本报告期外部经营环境逐步改善,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业务拓展,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带来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5,619.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2,452,597.0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130,899.5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3,619.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556,275.79 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59,543.8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74,375.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60,092.22 合计 32,311,535.3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介绍 报告期内,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但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尚不稳固。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重点抓好房地产市场、棚户区改造、城市体检与更新、城市综合管理、美丽村镇、智慧数字转型、历史文化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安全治理、制度与科技创新等12个领域工作。基建仍是经济托底的重要力量,城市更新、智慧转型、绿色低碳成为行业发展新动能。 1、基建托底“稳增长”,催生行业结构性发展机会 上半年,全国房地产企业投资同比下降7.9%,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8%,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7.2%(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基础设施业务比重上升,电力燃气、交通运输、水利环境等细分领域呈现较大增幅,生态治理和流域治理继续为建筑业贡献较大的增量。区域性综合开发、交通导向开发(TOD)、生态导向开发(EOD)等成为主要开发模式,将推动工程咨询与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竣工运维全周期、多专业的产业整合与协同,实践并完善区域总控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环保管家、安全管家等创新服务模式。“基建托底”将为工程咨询与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业务结构性转型发展机会。 2、城市存量发展,更新改造和智慧转型成为发展新动能 2023年初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在设区的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加快改造更新城镇老旧小区、城市燃气管道、雨水管网等,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挥城市更新规划统筹作用、强化精细化城市设计引导、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特别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将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城市更新的着力点。同时,随着智能建造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将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催生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为行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3、行业改革深化,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落实 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9月、2023年3月先后颁布并施行第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提高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同时,行业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执行力度,加大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限制从业等方面的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建设行业管理转型催生了第三方安全检查、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在役设施健康监测等业务的发展,为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及运营安全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4、“双碳”进入实施进程,体系建设与行业联动显著加强 2023年4月,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一个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市场化机制标准四个领域,将为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协调、全面的标准支撑,“双碳”工作进入实施进程。在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细分领域,相关业务的联动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温室气体监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流域水环境污染溯源与生态治理、低碳工业园区示范、绿色生态城区及超低能耗建筑、城市碳平台监测与数据发布、企业ESG治理理念提升等都为全行业低碳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是一家具有65年发展历史的科技咨询服务企业,始终践行“以最新的建筑科学成果为上海和全国城乡建设服务”的使命,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 专业技术服务为主业,形成了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等多个主营业务板块,致力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安全运行风险、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实现建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为客户提供专业系统的价值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主要经营情况如下: